【新唐人2019年05月07日訊】香港招商永隆銀行前總經理徐志宏涉嫌受賄案,4月中旬在江蘇無錫開審。宣判前夕,他的妻子向媒體披露丈夫遭受刑訊逼供和屈辱,甚至兩度尋死。有評論指出,在港府強推《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此刻,這個案子,令港人更加擔憂。
徐志宏,現年57歲,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曾任工商銀行總行金融市場部總經理,2010年到香港出任招商永隆銀行董事兼總經理,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2017年4月,徐志宏在深圳海關被捕,無錫檢察院指他在工商銀行任職期間,涉嫌在無錫太湖新城融資項目,受賄238萬元人民幣。
徐志宏的妻子趙春梅向媒體表示,丈夫沒有受賄,無錫檢方經過2年的蒐證,包括調查丈夫及家人銀行戶口記錄,都找不到確實罪證。
趙春梅表示,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檢察院的羈押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但丈夫已被羈押2年多,這期間,家屬不能探望。
徐志宏案,今年4月12號開庭,這也是趙春梅和丈夫兩年來第一次見面。趙春梅透露,開庭時徐志宏已被折磨得不成樣子,當他聽到妻子作為證人出庭,當場大哭了10多分鐘。據無錫法院發布的庭審照片,原本身材魁梧的徐志宏,出庭時無法自行站立,需要法庭警察攙扶。
據律師提供的辯護詞,徐志宏堅稱自己是冤枉的,遭到刑訊逼供。律師經多番爭取後取得的錄像顯示,徐志宏曾連續16天每天12小時不間斷地被訊問,辦案人員極盡侮辱,多次辱罵他「畜生」、「狗屎」,並恐嚇他說,不認罪就抓他老婆、孩子。
趙春梅透露,因不堪逼迫,徐志宏曾兩度企圖自殺。
香港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表示,從徐志宏的妻子向媒體透露的內容,可以感受到,內地的中共司法制度和香港「建制派」所鼓吹的陽光司法,完全是兩碼子事。
香港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如果是陽光司法,怎麼可以把徐先生關起來2年多,也不允許他的妻子和家人探望,而且嚴刑迫供,強迫他去認罪。」
趙春梅表示,這個案子已被無錫檢察院列為政績案件,能翻案的機會極其渺茫。徐志宏的辯護律師之一張坤表示,無錫當局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抓捕徐志宏,後來發現他和案件沒有關係,又找別的問題將他入罪。
中國非政府組織人士楊佔青:「從這個案子可以看到中國政府它可以為所欲為的抓人並且各種暗箱操作。這對生活在香港的司法環境下的人是難以想像的,但是生活在中國內地的人,其實是司空見慣的。」
梁家傑指出,徐志宏這個案子凸顯了內地與香港司法制度的巨大差異,讓港人更加擔憂《逃犯條例》的修訂。
梁家傑:「逃犯條例一旦修訂了,香港人就會被置於內地那一個法律為政治服務的制度底下,人權得不到保障,公平的法庭的審訊程序也得不到保障。」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委員會在香港民主黨議員涂謹申的主持下開過兩次會,沒有選出主席。為此,立法會內務委員會4號召開特別會議,在秩序混亂及三度休會下,通過了一個「指引」,改由建制派議員主持會議,直至選出主席。
梁家傑:「他們的想法就是要開快車,把逃犯條例的修訂盡快審理完畢,就在7月1號以前,根據林鄭月娥特首的意願,要通過三讀,要立法,但是這一個所謂內務委員會的指引,首先它的理據跟程序上都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4月28號,香港有13萬人上街反對港府修改《逃犯條例》,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4號接受香港臺電英文節目《The Pulse》訪問時表示,中國大陸的法律框架與香港截然不同,公眾關注《逃犯條例》修訂,是「自然反應」,特區政府不應對本地和國際的關注「視而不見」。他還說,如果「一國兩制」變得模糊,可能美國要調整對香港的政策。
採訪/陳漢 編輯/陳潔 後製/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