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1月26日訊】
五、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
戰國時期,各國文字、貨幣和度量衡各不相同。齊、燕等國發行刀幣,趙、魏、韓等國則通用鏟形布幣,秦和東周流通圓形方孔錢,楚國卻使用貝幣。秦始皇下令規定:在全國統一發行使用圓形方孔錢,禁止使用六國各自的龜、貝、玉等幣。規定全國統一使用金、銅兩種圓形貨幣,其中金為上幣,銅為下幣。這種銅錢沿用到兩千多年後的清朝。
「度」指長度,「量」指容積,「衡」指重量。度量衡乃商品交換工具,與國家賦稅相關,但由於各國單位進制不相同,使得七國之間度量衡五花八門。各國度制不一樣,使用長度尺碼有大有小;量制不同,量具大小不一,所用單位也各有別。
為解決貨幣不通、單位不一帶來的諸多問題,秦始皇在一統天下後馬上發布詔令,統一度、量、衡標準,以秦國度量衡為標準,度量單位改為十進制,定期對度量衡進行檢查。並改進或新制器具,由官府負責監製,全國頒布實施,其中也包括車軌軌距統一,即「車同軌」。
六、統一文字,造福萬代
文字乃用於「文以載道」, 用以人神溝通。漢字傳至商代甲骨文階段已相當成熟。到戰國時期,列國長期分立、「言語異聲」等各種因素影響到文字統一,出現「文字異形」現象,造成了人們之間文化交流不便和誤解, 亦影響文化歷史的準確記載。
滅六國後,秦始皇在統一度量衡的同時,下令廢除六國舊體文字,授命廷尉李斯主持統一文字事宜。李斯以原秦國字體為基礎,創製字形固定、筆畫簡省、書寫方便之小篆(或稱秦篆)作為規範化文字,推行於全國,即「書同文」。小篆不僅吸取、繼承了六國文字之合理因素,同時還具有筆劃簡明的特點,較易推廣。此外,民間還流行一種比小篆更為簡易之文字——隸書。這便是中國今體文字的前身。
統一文字使得歷史文化得以準確保存,以利後世之人對神傳文化、正法、正理之準確理解,造福萬代。當後世「萬佛臨凡、萬法歸一」時,後人能準確無誤地得大法、得大道,返本歸真,完成人類的最終使命。
七、修築宮陵,建造星台
為創造人類歷史,開闢中華文化之輝煌,秦始皇把天上宮闕搬至人間,蓋建著名之阿房宮。但因戰火及後人毀壞終未能竣工並流傳後世。
一朝天子、一朝民眾、一朝文化、一朝服飾,一朝風土人情、一朝特點內涵。所以很多聖皇、明主所建之宮殿、陵墓、地宮往往集一朝最精美文化之大全,將其埋於地下,以保存那一朝的文化成就,即保存各天朝及所對應之天國文化特點。
1974年,在秦始皇驪山墓東側發現秦俑坑,總面積達兩萬多平方米,陳列身高1.8米左右陶俑七千多個,真馬大小陶馬七百餘匹,戰車一百三十乘。所有這些人類的文明瑰寶,文化、藝術、技術之精髓安全地躺在地下兩千多年。當今人走進兵馬俑俑坑時,方才感歎並感謝兩千多年前,秦始皇為後世乃至世界留下了怎樣之寶貴財富!
觀天、觀星、體悟神昭示是人類信神、敬神、得到神靈啟示的絕佳途徑。古籍記載中常有古人觀天、觀星、占星以通曉人類變化、吉凶禍福,指導自己行為及活動。夏、商、周三代中,觀天星台比比皆是。很多地上星台對應天上星座、星宿所建,以達天人合一之更高境界。很多觀天星台附近,亦有祭台為祭祀神靈所用。
大秦建立之後,始皇帝更將觀天星台推廣至大秦更大範圍。《漢書‧地理志》中稱陝西榆林為「楨林」,「貞」便是「貞卜」、「星占」,地名「楨林」,即是星占台成林。到大秦帝國時期建造星台已達登峰造極的境地,始皇帝將全天可見可名之星座三百三十二個(星宿一千四百二十四個),在地面上仿照星象,以夯築或鏟削成土台予以表示,或圓形或橢圓形,總數達一千四百二十四個星台,分布占地面積達2.8萬平方公里。星台分布範圍,東臨黃河,西界大邊長城,南起秀延河下游,北達鄂爾多斯高原東北部,占據了大半個秦時之上郡地區,工程浩繁。
2008年由陝北榆林所發現之大秦全天星台遺址,總體輪廓為女媧補天形。女媧頭北足南,側身、昂首、臂屈平舉,正作補天之狀。女媧身高八百零九秦里(約337公里),胯寬三百六十五秦里(約152公里)。身高喻比崑崙之大;胯寬喻比周天緯度。身高與體寬個位數合為九五之尊,盡顯對女媧神之尊重。女媧形全天星台分布自下(南)而上(北),共為九部分,每部分含若干星宿或星官,分別代表九層天,印證「天有九層」之說。一些重要星台之旁建有祭星台。重要祭星台,如帝星(俗稱紫微星,即小熊座β星)之祭星台為橢圓形,長軸為一秦里(約0.42公里),當為始皇帝祭星所用。大秦全天星台較以往三代及春秋戰國時之星台大數百倍,堪稱造極之作。
在前人從所未有的前提下,完成如此眾多體制變革和文化變革,以及眾多巨大而細膩之建設工程,實是浩大非凡!萬里長城、阿房宮、驪山墓及大秦全天星台等皆為具有大秦天朝特色之建築、文物被始皇帝帶到人間。從秦始皇完成兼併六國到去世,短短十一年裡,秦始皇以難以想像之速度完成如此浩大的工程,為中國幾千年後世奠定基礎,開啟良好之端,後人稱秦始皇為「千古一帝」。
八、以吏為師,以法為教
秦始皇熟知道家及陰陽理論,明瞭歷史朝代變更亦是隨更大天體運行規律而變化。《史記‧秦始皇本紀》載:秦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
陰陽家鄒衍亦曾預言,代火者必將為水,周德已衰,必將有合於水德之帝王一統天下。距建大秦五百年前「昔秦文公出獵,獲黑龍,此其水德之瑞」(《史記‧封禪書》),即已揭示秦國將應水德以取代(火)周。因五行相對五色,而水對應黑色,故秦朝服裝、旌旗皆著黑色。又因五行之水對應數術之六,故秦朝器物多以六為度。
在管理國政中,秦始皇以法為教,利用法理管理國家。注重「以吏為師」《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親自制定法律,並親自講法。「皇帝臨位,作制明法」(「泰山刻石」),「端平法度,萬物之紀」(「琅邪刻石」),「普施明法,經緯天下,永為儀則」(「之罘刻石」)。秦始皇還建立了嚴密的法律制度及監察體系,讓民眾懂得法律,明瞭制度,「以吏為師」。「吏」不只是明瞭法律之官吏,而且包括秦始皇親自制定之吏法。
上古之時,人類道德高尚,無須制定諸多法律以管理國家和人民。特別是人神同在之時,如帝堯刑官皋陶曾飼有獬豸,治獄以獬豸助辨罪疑,獬豸又稱任法神獸。審案時,神獸能用角指向無理一方,甚會將罪該萬死之人用角牴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慄。但人類「發展史」乃是一部「倒退史」。當人們道德日下、離神越來越遠而不能用心法約束自己時,則只能訴諸法律,靠外在條例約束人們。
至春秋戰國,大秦建立之時,人類道德已無法和上古人類道德相比。秦始皇建立大一統國家體制,繼續教化人們信神修煉,也隨之制定法律體系,管理國家。
1975年12月出土之雲夢秦簡,上有墨書秦篆,寫於戰國晚期及秦始皇時期。其內容包括秦朝法律制度、行政法規等。竹簡共一千一百五十五枚,殘片八十枚,分類整理為十部分內容,包括:《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法律答問》、《封診式》、《編年記》、《語書》、《為吏之道》等等。
其中法律部分記載了秦代施行之二十幾個單行法規條款原文,共記載法條六百條。記載秦律形式主要有:律;令(制、詔),制是皇帝對某事之批定;式:法律文書、程式,審訊法律文書具體程式,執法人員行政管理制度;如「為吏之道」;法律答問等等。其中秦律十八種記載:田律、廄苑律、倉律、金布律、關市律、工律、均工、工人程、徭律、司空、軍爵律、置吏律、效、傳食律、行、內史、尉雜、屬邦。
從雲夢秦簡中,可見秦律範圍遍及國家、社會和家庭各個領域,十分細密詳備。秦律出土,讓人從新認識到秦制並非後人所說的苛政,秦代有法可依、執法嚴格,秦法於吏於民都有絕對的權威。
「凡為吏之道,必精潔正直,謹慎堅固,審悉無私,微密纖察,安靜毋苛,審當賞罰。」奉行「明主治吏不治民」信條,認為吏為民綱。對官員要求十分嚴格。
《為吏之道》提出吏有五善:忠信敬上、清廉無謗、舉事審當、喜為善行、恭敬多讓。五失則是:誇誕、自大、擅權、隨意犯上,看重錢財輕視人才。提倡「寬容忠信,和平毋怨,悔過勿重,慈下勿陵,敬上勿犯,聽諫勿塞,審知民能,善度民力,勞以率之,正以矯之。」
官吏「五善」畢至,必有大賞。(《語書》)違反法令行事、玩忽職守、官吏貪贓枉法、行賄受賄,要罰款,嚴重者更要流放。從此可知,為什麼秦始皇「以吏為師」如此有效。
秦律中之《封診式》是關於審判原則及對案件進行調查、勘驗、審訊、查封等規定和案例。取其中《訊獄》為例,「凡訊獄,必先盡聽其言而書之,各展其辭,雖智(知)其訑,勿庸輒詰。其辭已盡書而毋(無)解,乃以詰者詰之。詰之有(又)盡聽書其解辭,有(又)視其它毋(無)解者以復詰之。」這裡,保證涉嫌罪犯說話的權利,被告、原告各展其詞,反覆對證並做記錄。這樣實施先於西方幾千年也。
即使刑訊,亦有嚴格規定。「詰之極而數訑,更言不服,其律當治(笞)諒(掠)者,乃治(笞)諒(掠)。治(笞)諒(掠)之必書曰:爰書:以某數更言,毋(無)解辭,治(笞)訊某。」即嫌犯拒絕講述實情,巧言偽詐,反覆翻供,有法律規定可用刑之情節時,還要記錄(爰書),方可笞掠。
《法律答問》更以問答形式對秦律條文、術語及律文之意圖做出解釋,相當於現在的法律解釋。主要是解釋秦律主體部分(即刑法),也有關於訴訟程序之說明。
通過這些法律制定及實施舉措,秦始皇整治民風,教化天下,「禁止淫泆,男女絜誠」(「會稽刻石」),不止當時民風大振,亦為後世開啟正統之端,即「俗同倫」,或「行同倫」。
秦律之完成、頒布、執行,標誌著統一之後的巨大努力。秦王朝統一乃全方位統一,除法律統一,還有經濟和文化統一。秦朝雖只有短短十五年,其所創立之皇權體制、法律、經濟、文字體制卻為後世各朝各代不斷採用,綿延兩千多年。#
五千年輝煌神傳文化之《千古英雄人物》研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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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