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土被出賣民眾提告 北京高院:國人無權知道國土版圖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1月07日訊】 中國一名退伍軍人一年前曾向中共外交部遞交申請,要求公开有关唐努烏梁海地區是否仍属于中国领土的政府信息。中共外交部以相關資訊涉密為由拒絕公開。為此,殷又先後向北京中級和高級法院提起訴訟,卻被裁定不予立案。輿論質疑:自己國家的國土版圖竟然屬於秘密,國民無權知曉,究竟誰在賣國?

中共外交部:國家版圖資訊涉密 國民無權知曉

近日,一篇題為《北京高院宣布 中國人無權知道國土版圖》的熱帖在網絡上流傳,再次引起中國網友對中國北部領土被俄羅斯侵占問題的關注。

據這篇帖文披露,2017年8月14日退伍軍人殷敏鴻向中共外交部申請政府訊息公開,查問「1949年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沒有簽署過放棄中國國土(唐努烏梁海地區)的協議?」

據了解,唐努烏梁海歷史上屬於中國領土,1914年被沙俄占領並建立了「圖瓦共和國」偽政權,但歷史上歷代的中國政府未在法律上放棄中國對唐努烏梁海的領土主權。據此,殷敏鴻向中共外交部提出了上述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但一個月後(2017年9月),中共外交部回復稱,殷敏鴻申請的資訊涉密,不屬於政府資訊公開範疇。具體回復內容如下:



中共外交部2017年9月發出的回復稱,殷敏鴻申請的資訊涉密,不屬於政府資訊公開範疇。(微博圖片)

於是,殷敏鴻於今年3月7日就中共外交部拒絕公開有關唐努烏梁海是否屬於中國領土的問題,向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卻遭法院裁定不予立案。理由是簽訂邊界領土條約屬外交國家行為,中共外交部不予公布相關訊息是正確的。

殷敏鴻隨後又向北京高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予以立案,但今年9月10日高院也裁定,駁回殷敏鴻上訴,維持一審裁定,決定不予立案。

中國「律酷法律」服務有限公司11月5日在微信上轉發上述相關消息時分析指出:簽訂邊界領土條約屬外交國家行為,但已簽訂的條約屬政府資訊。外交部答覆政府訊息公開申請示具體行政行為,不屬於外交國家行為。

帖文還進一步分析指出:殷敏鴻的訴訟請求僅僅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外交部公開簽訂過的關於唐努烏梁海歸屬的相關條約(如果簽訂過的話),如果沒有簽訂過則回答沒有或不存在,並未對簽訂領土邊界條約的外交國家行為提起訴訟,如要求修改,廢除相關條約等。

帖文感嘆道,「這麼簡單問題,為甚麼搞得這麼複雜?外交部答覆:中國領土版圖涉密,中國人沒有權利知道;北京高院回答:外交部答覆正確,我們不管。中國的版圖中國人不能知道,誰能知道呢!這個問題太深奧了,無法解答。」

此外,「律酷法律」還提到,中國刑法第282條規定,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此,「律酷法律」的帖文諷刺說,「某些人小心了,如過你知道中國實際版圖,是否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呢?」

這篇熱帖引發中國網友的關注與熱議。有網友留言評論稱,「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釣魚島和台灣(專題)島加起來都沒有唐努烏梁海地區四分之一大,但是中國人連知道中國領土都要冒着被判刑的風險,中國法律是還是中國人的法律嗎?!」

還有網友語帶譏諷地評論到,「中國的版圖公民無權知道,中國官員的財產公民無權知道,因為這都是機密。」



圖為中國江蘇農村種植油菜的農田上勾勒出的中國地圖輪廓。(VCG/VCG via Getty Images)

歷史上唐努烏梁海的領土歸屬問題的要點

據殷敏鴻2017年8月9日在網絡上發表的《唐努烏梁海——中國從未在法律上放棄的飛地》一文的說法,從已知的公開法律文件上看,中國歷屆政府從未在法律上正式放棄俄占唐努烏梁海的領土主權。

主要理由有兩點:一,清朝時期規定唐努烏梁海屬於中國領土的中俄條約尚未廢除,中國歷屆政府從未在法律上正式承認放棄唐努烏梁海的領土主權。二,中國承認外蒙古獨立,但並不包括唐努烏梁海,獨立的外蒙古政府也不主張唐努烏梁海是蒙古領土。

據該文介紹,唐努烏梁海是中國最北部一個盆地,面積和廣東省差不多,主體部分是現在的俄羅斯聯邦圖瓦自治共和國,風景優美,物產豐富。雖然1864年中俄曾簽署不平等的《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包括唐努烏梁海西北部阿穆哈河一帶在內的約四十多萬平方公里土地被割讓給俄國,但1919年唐努烏梁海與外蒙古一道又曾被北洋軍隊收復。

1921年俄白軍進入唐努烏梁海,殺害當地的中國官員,中國商戶被搶劫後驅逐出境。蘇維埃政權成功後,蘇俄紅軍占領了唐努烏梁海地區,並扶植建立了一個名為「唐努圖瓦共和國」的傀儡政權,而這個政權在國際上僅有蘇聯承認。1944年10月11日,蘇聯更進一步明目張胆地將原屬於中國領土的唐努烏梁海17萬平方公里土地劃為蘇維埃共和國領土,變成蘇俄的一個自治區域,但蘇聯也並未對外公布這一消息。1948年5月7日,由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曾就唐努烏梁海的主權一事向蘇聯政府提出嚴重抗議,聲明保留一切權利。

抗日戰爭結束後,民國政府迫於蘇聯的壓力,簽訂了不平等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一度承認外蒙獨立,但並不包括唐努烏梁海。而且在195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譴責蘇聯違反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的控蘇案後,台灣當局(當時仍是聯合國成員,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宣布廢除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不再承認外蒙獨立。台灣出版的中國地圖一直將唐努烏梁海和外蒙古標註為中國領土。

然而,中共前黨魁江澤民1994年與俄羅斯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中俄國界西段的協定》,劃定了中國新疆北部與俄羅斯的陸地邊界,致使唐努烏梁海成為了不與本國接壤的「飛地」。

殷敏鴻最後在文章中提出:中國擁有唐努烏梁海領土主權的歷史和法理依據一點都不比藏南少,而且更充分,雖然藏南也常年不在中國控制下,但中國一直維持對藏南的主權聲索,並且在地圖上將藏南標註為中國領土。「既然中國從未在法律上放棄俄占唐努烏梁海的領土主權,只是暫時擱置領土爭議,那麼中國也應當遵從法律,適時在中國地圖上將唐努烏梁海標註為中國領土,這將具有重大意義。」

(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