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0月05日訊】韓國前總統李明博遭控受賄貪汙共16項罪名,法院今(5)日針對此案做一審判決,李明博被判處15年徒刑,罰鍰130億韓元(約1235萬美元),全案仍可上訴。李明博成為韓國史上因貪腐被逮並接受審判的第4位前總統。
據《韓聯社》報導,現年76歲的李明博(Lee Myung-bak)於2008年至2013年擔任韓國總統期間,涉嫌收受賄賂、貪汙、瀆職、逃漏稅、濫權、背信及違反選罷法。今年3月22日被關押,4月初被首爾中央地檢署以16項罪名正式起訴,檢方上月求刑20年。
法院今(5)日對其進行宣判,過程均透過電視直播,不過李明博以健康問題和不滿直播而缺席庭審。
李明博16項指控中有多項罪名成立,包括涉賄約111億韓元(約1054.5萬美元)、來自國家情報院的7億韓元(約66.5萬美元)、三星公司墊付的585萬美元訴訟費,韓企Daebo集團賄賂的5億韓元(約47.5萬美元)。
李明博成為韓國憲政史上第四名被提請批捕的前總統。此前遭批捕的前總統包括盧泰愚、全鬥煥、朴槿惠。
1941年出生的李明博,出身貧苦家庭,通過自身努力考入名校,曾於現代集團工作近30年,由一名普通職員努力成為企業高管。隨後,歷任國會議員、首爾市長等職,2008年至2013年出任韓國總統,被韓國人奉為「工薪族的神話」。
(責任編輯:盧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