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7月21日訊】中共官媒報導,中國大陸恆豐銀行原董事長姜喜運日前出庭受審。姜喜運被控貪污價值7.5億餘元人民幣的銀行股份,受賄6,000多萬元等。
指控稱,2008年1月到2013年1月,姜喜運擔任恆豐銀行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將恆豐銀行股份陸續轉到他個人或親友控制的公司名下,據為己有,共計折合人民幣7.5億餘元。
法庭以貪污罪、受賄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罪,對姜喜運追究刑事責任。
姜喜運曾在恆豐銀行的前身——煙台住房儲蓄銀行,擔任副行長、行長、黨組書記;2003年銀行改制成為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後,出任董事長;2013年底退休;2014年10月落馬。
媒體曾披露,恆豐銀行高管私分款額至少5,000萬元,甚至上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