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製造2025」 美縮短發給中國人簽證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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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5月30日訊】針對「中國製造2025」計劃,美國川普政府擬將縮短部分給予中國人的簽證有效期限,有關措施將會在6月11日起實施。

國務院表示,針對北京涉嫌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回應,美國領事館職員在新政策下,可能會限制簽證的有效期限。以往美國當局的做法是給予所有簽證最長的有效期限。

據國務院給予美國使領館的指引,對於中國的研究生,如果他們的專業是在機器人學、航空或高技術製造業,他們的簽證有效期將只有1年。

有關指引也提出,美國商務部有一份名單,當中列出部份企業需要更深入驗證,如果申請者是這些企業的研究人員或經理級員工,他們的申請將需要美國多個不同部門審批,整個審批過程將需時數月。

但國務院強調,申請手續本身並沒有改變。

據了解,由於中美存在龐大的貿易不平衡問題,美國高階貿易官員月初造訪北京,除了對北京施壓貿易問題外,還希望中國重新考慮在本土推動高科技產業發展的「中國製造2025」計劃。

白宮貿易顧問納瓦羅上個月在華爾街日報撰文表示,中國的高科技產業興起,最終可能導致美中軍事衝突。

而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上月初公布301調查的徵收關稅建議清單,列出多達1300多項、價值500億美元商品,集中在高科技領域。

美方在聲明中表示,中國藉多種政策,強迫美國企業轉移技術及智慧財產權給中國企業,這些作法強化中國企圖藉由像是「中國製造2025」的產業計劃,在多個高端科技領域搶占經濟領先地位,而這些不合理的技術轉移政策,對美國經濟造成損害。

以下為中央社整理「中國製造2025」內容及引發的爭議:

●提出時間與目標

中國國務院2015年5月公布「中國製造2025」方案,目標「3步走」:到2025年,中國從「製造大國」邁入「製造強國」的行列;到2035年,中國的製造業整體達到世界製造強國陣營中等水平;到2049年建國100年時,綜合實力進入世界製造強國前列。

●提出背景

中國是世界工業產品的主要生產國,由於生產成本迅速上升,中國製造業的低價優勢流失,想要產業升級卻面臨基礎工藝落後、關鍵設備和技術掌握在外國手中等問題。

中國渴望產業升級已久,但隨著經濟實力增強,中國逐漸有能力透過企業海外併購、合資規範等取得關鍵技術。加上近年各國製造業都有新的發展動向,中國從德國工業4.0獲得靈感啟發,提出此戰略以應對全球產業變革。

●政策具體內容

包含: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的兩化融合發展,推動智慧製造等5大工程,以及挑選10大重點領域等項目。

10大重點發展領域包括:新一代資訊技術、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航太航空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電力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農業機械裝備。

●已開發國家疑慮

去年3月,中國歐盟商會發布有關「中國製造2025」及產業對策的報告,以新能源車領域為例,批評外企需以先進技術換取近期的市場准入,讓外企面臨巨大壓力。

而在高鐵發展上,西門子(Siemens)等西方跨國公司依照許可證協議交出了技術,結果卻發現中方合作夥伴轉身就成為他們在海外市場的競爭者。

根據英國金融時報,中國歐盟商會主席伍德克(Jorg Wuttke)還說,「中國製造2025」為國內和國外市場的占有率訂出精確目標,外界擔心大陸國企會以中國製造淹沒那些利潤豐厚的科技領域。

面對外界質疑,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則表示,中國政府不允許大陸企業強迫外企轉讓技術,或侵犯智慧財產權。

●美國301調查與「中國製造2025」關係

陸媒財經網報導,美國對「中國製造2025」一直頗有微詞,美國總統川普和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Ross)都曾表示,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在高新技術產業上被中國反超。

根據美國的301調查報告,在高端技術製造業方面,美國在全球市占率為29%,中國緊隨其後占27%。

白宮貿易顧問納瓦洛(Peter Navarro)更明白指出,美國必須警惕「中國製造2025」,尤其中國藉各種不公平方式,針對美國特定戰略性產業收購與投資,目的是利用美國的先進技術強大解放軍軍力,這關乎美國國家安全。

301調查認定中國涉及強迫美國企業技術轉移、竊取美企智慧財產權及惡意收購美國高科技企業的行為,並認為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受到政府干預等非市場因素的驅動,以實現官方產業政策目標。

財經網報導指出,在接下來一段時間,中國對美國高科技產業的投資可能會受到非常大的限制。

什麼是301條款?

●「1974年貿易法」的301條款。

●美國總統可針對認定存在不公平貿易關係的貿易夥伴展開調查,祭出關稅懲罰。

●1980年代,日本是美國啟動301條款調查的主要對象,調查後對日本摩托車、鋼品和其他產品徵收關稅。

●世界貿易組織(WTO)自1995年運作以來,設有解決爭議的全球適用規則,301條款開始閒置不用。

(責任編輯:夏明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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