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批駁前最高法院大法官:絕不廢除第二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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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3月29日訊】週三(3月28日),川普總統發推批駁美國最高法院退休大法官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的呼籲,指出關於擁槍權的憲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絕不能廢除。

3月27日,97歲高齡的前美國最高法院自由派大法官史蒂文斯在《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網站發文,要求廢除憲法第二修正案,以便削弱全國步槍協會(NRA)「阻撓建設性槍支管控立法」的能力。

28日一早,川普針對史蒂文斯的建議發推批駁:

「第二修正案永不會廢除!民主黨人幾乎都願看到此事發生,而且,儘管前最高法院法官斯蒂文斯昨天說了,但是,沒門!我們需要在2018年選出更多共和黨(議員),而且必須一直保持在最高法庭的地位!」

廢除第二修正案是極為困難的事情。在美國,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能修訂憲法:一是由國會提出,並獲得參眾兩院均三分之二的投票支持;二是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州議會呼籲、召開聯邦制憲會議提出。之後,修正案還必須得到四分之三的州批准。

史蒂文斯曾在2008年的一次判決中敗北,因為最高法院認為,第二修正案賦予了個人擁槍自衛的權利。史蒂文斯此前就曾要求修改第二修正案,以允許槍支管制。

帕克蘭校園槍擊事件後,川普在控槍問題上改變了過去比較強硬的立場,態度堅決地表示,要積極解決這一問題,如加強對購槍者的背景調查、全面禁止「撞火槍托」等。

另外,美國社會對槍支管控問題一直存在巨大爭議。有人把槍擊事件歸罪於允許擁槍,有人則認為導致槍擊案悲劇的因素是人而不是武器。概括說來,民主黨絕大多數反對擁槍,而共和黨絕大多數認為應該遵守第二修正案、維護公民的擁槍權。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已存在227年,它保障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亦即保障公民享有正當防衛權。

第二修正案的訂立源於美國的歷史。從第一批歐洲移民到達北美大陸後用武器抵禦猛獸和印第安人的包圍,到北美十三州成形後依靠民兵進行自我防衛,再到獨立戰爭中擁槍的平民與英軍作戰8年並贏得戰爭勝利,「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在美國建國後自然而然的寫入憲法,並於1791年正式批准生效。

同時,這條法案還蘊含一個重要的內在精神,即所謂「天授槍權」,即為了限制政府的專制和強勢、防止政府權力膨脹進而侵犯公民權力,從而賦予公民反抗的武器。

(記者李佳欣綜合報導/責任編輯:秦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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