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3月28日訊】中共官媒週三通告,中共山西省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指控,張中生受賄折合人民幣超過10億元。
通告稱,1997年到2013年,張中生擔任山西省中陽縣縣長、中陽縣委書記、山西省呂梁地區行署副專員、呂梁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務期間,利用工作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4億餘元。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對折合人民幣1.3億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山西呂梁是大陸全國貧困市之一,張中生作為副市長,受賄超過10億,讓很多網民表示震驚。
中共十八大反腐以來,落馬貪官最重的刑罰是死緩。張中生則因受賄罪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