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3月21日訊】3月20號中共全國人大毫無懸念地表決通過了《國家監察法》,意味著「國家監察委員會」可以行使空前廣泛權力,也引發對中國老百姓人權的擔憂。而評論人士指,將來中國一連串法律還將圍繞《監察法》修改,可見法律在中共手中淪為工具。
以28票反對,18票棄權,中共全國人大在3月20號毫無懸念地表決通過了《監察法》,賦予了剛設立的「國家監察委員會」空前廣泛的權力。
今後,國家監察委可以對中共黨員和非黨員的所有公職人員進行全覆蓋監察。監察委獨立行使監察權,行為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的干涉。監察機關可以獨立拘押和審問嫌疑人並收集證據,也可以獨立採取凍結、調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同時也沒有任何規定,保障嫌疑人在調查階段能得到法律咨詢。
「國際特赦」組織20號發表文章指出,《監察法》加重黨內濫權,對中國老百姓的人權構成嚴重的系統性威脅。
備受關注的是,《監察法》用「留置」代替了中共黨紀檢監察機關的「雙規」手法。嫌疑人最長可以被留置六個月,期間不允許律師介入。如果監察機關認為「有礙調查的」,也可以無視「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單位或家屬」的要求。
原大陸法學博士、美國耶史華大學訪問學者張傑認為,《監察法》最主要是通過法律形式,將「雙規」合法化了。
原大陸法學博士、美國耶史華大學訪問學者張傑:「本來就是整個監察委和《監察法》都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它提出來的時候,《憲法》還沒有得到修改。第二個,監察委員會它的職能裏邊,它可以對人大進行監督的。實際上它已經凌駕於人大之上了,所以從法理上它也是說不通的。我認為它這個留置很容易造成權力的濫用。最終會侵犯公民的合法權利和人權。」
此前還在草案階段的《監察法》和現行法律之間的矛盾,就已在法學界引發激烈爭議。而為了設立國家監察委,中共剛在星期天修改了《憲法》。如今《國家監察法》通過,外界估計中國一連串法律得跟著修改。
旅美時事評論員鄭浩昌:「《監察法》通過之後,首先需要跟著修改的是《刑事訴訟法》,要把監察委作為訴訟的一環列入被監督的範圍,但是目前還沒看到當局有這樣做的跡象。所以外界對於完全不受外部監督的『留置』表示擔心是很正常的。」
張傑:「既然它要做了,那麼凡是與它有相互違背的,它都會在以後通過人大常委會進行修改。就是跟《監察法》進行配套,比如說《監察法》如果時間上跟《刑事訴訟法》有衝突,那麼《刑事訴訟法》就修改了。所以它一切是以《監察法》為中心嘛。」
據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在13號的報告中稱,制定《監察法》是為了「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張傑分析,從這一立法目的,到將來其他法律圍繞其修改,都可以看清中共所謂的依法治國。
張傑:「在共產黨看來法律就是它統治的工具。所以(法律)它就是刀把子,它不是保護人權,也不是保護人民的利益。就是它維護統治的刀把子,所以它要讓這個刀要變得更加鋒利。中國共產黨的依法治國就是依法治老百姓,你必須服從。」
至於由誰來監督權力如此廣泛的監察委?《美國之音》引述中國法律學者滕彪的話說,目前沒有看到任何有效的機制能夠對國監委的權力形成有效的制約。而另一位匿名律師對BBC表示,在現實中,人大不可能去審查監察委,「監察委只能靠自我監督」。
採訪/常春 編輯/尚燕 後製/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