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共「人權春風」吹不散酷刑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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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12月29日訊】中共國務院12月15號頒布人權白皮書,稱中國人權事業「正如沐春風」,不過對法輪功學員、709律師,和眾多的維權上訪人士來說,所謂的「春風」不得見,而酷刑卻是實實在在的經歷。

中共當局院近期又大聲的喊出口號,聲稱「將認真履行國際人權義務」,包括實踐《消除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等26項國際人權公約。

這段承諾寫在中共國務院12月15號頒布的《人權白皮書》中,白皮書的結語還聲稱,中國人民享有充分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和公民及政治權利,人權事業「正如沐春風」。

然而,對半年前剛流亡到美國的上海法輪功學員賀美雲來說,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18年來,她從未感受到當局口中的這種「春風」。

旅美上海法輪功學員賀美雲:「兩次是判刑,每一次判四年。一次勞教,勞教是判一年。兩次是洗腦班,還有陸陸續續關拘留的,一共加起來有十二次。」

非法抓捕關押一直持續到今年,迫使賀美雲不得不背井離鄉。

賀美雲:「今年3月15號他們又把我非法綁架了,又關了15天,然後我5月4號來到美國。我出來的時候,我家裡人誰都不知道。我家裡有86歲的老母,還有4歲不到的孫子。我媳婦為了帶孩子沒工作,家裡面搞的很窮,家破人亡。」

中共在1986年底簽署了聯合國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88年10月被批准加入。該公約第2條明文禁止酷刑,並且要求各締約國採取有效的方法,防止在其管轄的任何領土內出現酷刑的行為。

但賀美雲表示,在數次的非法抓捕,判刑,勞教中,她經常遭到毆打,曾被強制灌食,電擊,不讓睡覺。2011年5月,她被長寧區610綁架。長寧區看守所給她上了死囚鐐銬的酷刑。

賀美雲:「在長寧看守所,我們只要煉功,他就打我,用手銬腳銬銬我。腳上的銬子和手上的銬子是連在一起的。每次銬一個星期。人成90度,不能站起,然後有的時候大小便就小在褲子裡面,真的很難受,他銬子放下來的時候,我的人就成為S型的。」

這種鐐銬是中共看守所和監獄經常使用的酷刑刑具,有的地區稱其為「工字鐐」,有的稱其為「穿心鐐」。大陸多地都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表示被上過這種酷刑,而709案的當事人之一,北京律師李和平,在2016年5月由於拒絕認罪,也被專案組戴上「工字鐐」,每天24小時,戴了整整一個月。

另外,賀美雲還疑似遭到藥物迫害。

賀美雲:「在監獄裡面三年掉了八顆牙齒。肯定是不正常的,一般掉牙齒你會疼的,我牙齒也不疼,什麼也不是的,這個牙根一下子它自己會頂起來,頂到最後的時候它自己掉下來的 。我不知道他們在我飯裡下不下藥,因為好多人都下藥,下了藥以後這個牙齒就掉下來的。」

而藥物迫害也被曝光是中共常用的酷刑。不僅有大量法輪功修煉者證實遭到藥物迫害,中國維權律師謝燕益此前也曝光,幾乎所有709案的受害者都被強制吃藥,他本人被強迫吃了近兩個月的藥。

另據民生觀察網站今年初發布的《2016年中國精神健康與人權(被精神病)年終總結》,大量上訪維權人士被強制關進精神病院,遭到強制灌藥,被製造成精神病。

賀美雲表示,有次警察將她毆打到站立不住之後,直接對她說:「我要你的命,只需要兩分鐘」。可見由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已經從根本上毀壞了中國司法系統執法人員的道德。中共的酷刑仍沒有結束,賀美雲呼籲更多的人出來曝光,呼籲外界關注,並將迫害元凶繩之以法。

採訪/常春 編輯/尚燕 後製/陳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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