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賈廷安老家涉黑案 主犯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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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1月25日訊】受關注的河南總商會原副會長王華、孫培國等1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有了新進展。11月24日,陸媒稱,主犯王華和孫培國已被執行死刑。王華長期稱霸漯河,而漯河是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大秘賈廷安的老家。

11月25日,陸媒報導,王華、孫培國被判死刑後,經最高法院核准,被告人王華、孫培國已被執行死刑。王華、孫培國等人被認定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放火、開設賭場、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破壞生產經營、包庇等罪。

據了解,王華、孫培國已於7月27日被執行死刑。

公開資料顯示,王華,別名王銀華,河南華穎集團法定代表人,曾擔任河南省總商會副會長、漯河市政協常委、漯河市召陵區工商聯主席等職務,曾獲「河南百佳慈善大使」。

2015年3月24日,王華和其馬仔等共19人,因涉黑、放火等在河南鶴壁市中級法院受審。

2015年8月10日,鶴壁市中級法院對王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放火罪、故意傷害罪等案件一審公開宣判,王華被判死刑。

一審宣判後,王華、孫培國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

去年6月3日,河南省高院對王華等19人涉黑案進行二審宣判,維持原判,主犯王華和孫培國被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其他被告人被判死緩、有期徒刑等。

王華案涉黑情節堪比四川商人劉漢案,而拉開王華窩案序幕的,竟是距今19年前的一場火災。

1998年10月,王華僱人放火燒死仇家夫妻兩人。僱人縱火殺人後,王華不但沒有被處理,而且接連「陞官」。2002年當上了漯河市政協委員;2007年又升任漯河市政協常委,但直到2013年王華才因涉嫌縱火等罪被逮捕。

王華涉黑案備受社會關注,大陸媒體曾以《「紅頂商人」涉嫌僱人放火卻逍遙法外》、《「河南省百佳慈善大使」涉黑被判死刑》為題追蹤報導此案。

據案情披露,1998年的該起大火案,消防報告說是人為縱火,但漯河市公安局認定是「線路短路」,並稱時任漯河市公安局源匯分局原副局長楊威,及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孫景炎,是縱火案的包庇者及保護傘。

但外界對中共官方的說辭表示懷疑,因為王華涉嫌縱火殺人早在1998年的江澤民任內發生,而在江澤民任後、薄熙來案發後的2012年7月正式立案與重啟偵查。

有分析說,漯河在河南官場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江澤民大秘賈廷安的老家。王華案重啟的時間點發生於周永康、薄熙政變陰謀曝光之後,針對江派意味明顯。

(記者文馨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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