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團體中聯辦抗議國旗法 奪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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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11月05日訊】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星期六(11月4日)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多個團體到中共駐港機構,抗議中共當局將共產黨的意志強加給香港,剝奪港人的言論自由,要求廢除《國歌法》。

社民連與公民黨等十多名成員由西環的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他們批評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是將異見聲音封殺,進一步剝奪港人的言論自由,防止奏唱國歌時再有異見聲音。有議員強調愛國並不需要規管,並揭露中共的虛偽。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說:「大家看一下國歌法的歷史,真是抹一把汗,做這個歌曲的人去哪了,大家記得田漢嗎,他是被迫害含冤的,即是我們說一個國歌多偉大的時候,一個愛國作曲家都可以有這樣的田地,受到這麼大的冤屈,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它憲法裏面所有人民的權利都是沒有兌現的。」

抗議人士不滿港區人大葉國謙建議,市民將來聽到國歌必須肅立,連正在走路都要停下來,否則就會觸犯《國歌法》。他們最後將抗議信貼於中聯辦門外後離去。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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