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目睹顛倒黑白、顛倒是非而不開口,比讓我立死都難受。那種對心靈的煎迫、痛苦憋屈,絕不比遭囚禁時好受,這與什麼高尚、勇氣絕無交涉。這是人性中固有的東西,至少是個性中我無力遏抑的東西。
——高智晟
關於我們身處的這個時代,高律師說過兩句十分精闢的話。一句是——「我們不幸生活在這個時代的中國,我們已經歷和見證了世間任何民族都不堪經歷和見證的苦難」,還有一句是——這是一個「『避席畏談文字獄,著書都為稻梁謀』的時代」,一個「大部分同胞已習慣了、甚至是適應了黑暗及虛假的時代」。
顯然,在這樣一個時代,遠不只是高律師一個人「經歷和見證了世間任何民族都不堪經歷和見證的苦難」,但為何當「大部分同胞已習慣了、甚至是適應了黑暗及虛假」時,高律師卻獨獨不但不曾習慣,更沒有適應這種「黑暗及虛假」,反而還要堅持公開站出來揭露、挑戰和反抗它呢?借用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律師為高律師所著《神與我們併肩作戰》寫的序中的話說,為什麼「今日法輪功和其學員在大陸被完全孤立和異化,普通人民雖目睹法輪功的悲劇和厄運,無人敢仗義執言,因恐懼受其牽連而避之則吉」,「但高智晟卻以無比的勇氣和熱情為社會最底層的『賤民』『公敵』申張正義,維護權益」呢?
或許有人會天真的以為,高律師之所以面對黑暗拒絕沉默是因為他對眼前的危險缺乏足夠的認識。但事實上,他不但不缺乏這種認識,而且其實比誰都認識的更清楚更深刻。
他說過:「我的律師事務所及全家正在經歷的嚴酷事態表明,在今天的中國,堅持說出真相者是要付出代價的,國家以持續的公開的恐怖手法警告人們,欲瞭解真相、說出真相是十分危險的。」
他還說過:「中國和法制國家不一樣,每一個小小的案件,最終都能反映出深深的制度問題。它真實的存在而且非常沈重,但你永遠不知道在什麼環節上去改變它。實際上當你有改變它的願望的時候,你已經很危險了。」
或許還有人會以為,高律師之所以面對黑暗拒絕沉默是因為他擁有很多的支持者,有很多的同盟軍。但實際上他很孤獨,幾乎沒什麼人支持他。
他曾舉例說,當年他打算為法輪功學員公開致信時任中共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前,「我接到國內所有的電話的內容,都是認為我不應當給全國人大及吳邦國寫公開信,清一色地認為這樣做非常危險。在同一天裡,包括處在生命最後階段的母親在內的家人共打了四個電話給我,無不表達對我這種行為的擔心。我的母親告訴我:『社會上公開存在的不公平全國人都知道,那麼多當大官的人,他們沒有一個不清楚的,沒有一個敢去講,為什麼就非得你一個平頭百姓去講』!我要說自己不孤獨,肯定也沒有人相信。」
可見,高律師並不是不知道山中有虎,他完全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且是隻身進山。所以,他在致胡錦濤溫家寶的第三封公開信裡才會如是說:「在這封信裡,我將不會迴避任何我看到的真實存在的問題,那怕這封信的公開之日即是我的入獄之時。」
即便坐牢,也不會在黑暗面前沉默,也要說出自己知道的真相,這就是高律師最令人敬佩的地方。而他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之所以敢以一己之力挑戰中共的暴政,我認為首先是因為他有著遠遠超乎一般人的鮮明的良知!
正是這種良知讓高律師擁有了一顆特別柔軟的心,對世間一切不公平不公正不人道的現象特別敏感,別人漠視的他能夠清晰的感受到,別人能感受到的他則比他們感受的更強烈。
所以他說:「執業七年,司法黑暗和扭曲及其對公民及文明社會的殘害以百萬字亦無法道盡其一二」,「作為訴訟律師,我的執業生涯就是痛苦的昨天、痛苦的今天及注定要痛苦的明天。我看到了太多太多的不可思議的存在,說司法過程就是對文明社會的犯罪決不是我的簡單認識,因為我切身瞭解中國的司法現狀。我的個性,面對這種不人不鬼的司法現狀,這些存在對我而言,痛苦的持續性及沈重性是可以想像的,但我們更大的痛苦在於我們至今看不到任何改變的跡象。」
「近來一段時期,作為律師,我多次收到各地有涉法輪功人員被刑罰及勞動教養處罰遭遇的申訴及求助信函。12月26日,我及另一位律師同行赴河北省石家莊市,決定對被勞教處罰的黃偉以法律援助代理形式予說明。具體介入案件後,在與行政及司法機關的接觸過程中,我們發現了一系列令現代人不可思議的現象,這種不可思議的現象存在於立法的和司法的兩個方面。作為律師的公民,作為身處人類這個時代者,面對這種不可思議的存在,我感到異常的沈重及悲哀—–令人窒息般的沈重及悲哀」。
也正是這種良知賦予了高律師一種愛恨分明疾惡如仇的是非觀,不但對世間一切不公平不公正不人道的現象特別敏感,而且對這一切特別痛恨。
所以他說:「我們窒息般地聽取了一個個在這場迫害中死裡逃生,有的是多次從死裡逃生的受害同胞口述真相的過程,其情其景,縱使魔鬼亦會為之動容。曠古、曠世的血腥場面,凶殘的人性,慘絕人寰的折磨手段。面對一個個平靜述說他(她)們被野蠻迫害過程的同胞,我們不禁要質問:那些頭頂國徽,身著制服的人,在六年裡,在近六十年裡,你們究竟見證並掩蓋了多少起這樣的滅絕人性的真實?我們的制度,為什麼竟能培育出這樣一群對居住在自己周圍的、並且是養活了自己的、同樣具有自己的父母、妻兒、子女、兄弟姊妹的同胞如此凶殘、如此缺乏人情、缺乏道德的公職人員!那些同胞的悲慘經歷表明,在我們的社會裏,一群具有公職身份者,長期地是如此令人毛骨悚然的惘顧人類社會的基本道德共識,持續地以完全遠離人類道德及人性的方式,幹著幾乎是徹底摧毀人性,摧毀基本道德、摧毀人類善良及良知的骯髒勾當。含胡、溫二位在內的所有同胞必須承認,至少是我們任何人都無法否認,我們的制度在持續的,以積極的行為製造著這種令文明社會不恥的存在,同時它又持續地昭示著我們制度的徹底的不道德性。」
同樣還是這種良知讓高律師無時無刻不保持著一種強烈的正義感,不但對世間一切不公平不公正不人道的現象特別敏感和特別痛恨,而且強烈的想要改變他痛恨的這一切。所謂路見不平,必要拔刀相助也。
所以他才會決絕的說:「辦理黃偉被勞教案,我發現以下與現代社會文明及全社會宣導、實踐及追求的法治目標格格不入的存在,這些存在,更多嚴重的是司法方面的問題,問題的嚴重至令人恐懼及絕望的境地。作為律師,作為中國人,我無法選擇沉默!」
所以他才會吶喊般的寫道:「此時此刻,我用顫抖著的心、顫抖著的筆記述著那些被迫害者六年來的慘烈境遇,在這次令人難以置信的野蠻迫害真相中,在政府針對自己的人民毫無人性的殘暴記錄中,其最持久地震盪著我的靈魂的不道德行為記錄,即是『610』人員及警察的、完全程式化的幾無例外地針對我們女同胞女性生殖器攻擊的下流行徑!幾乎是百分百的女同胞的女性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性生殖器,在被迫害過程中都遭到了極其下流的攻擊,幾乎所有的被迫害者,無論你是男性還是女性,行刑前的第一道程式那就是扒光你的所有衣服,任何語言、文字的功能都無法複述清或者再現我們的政府在這方面的下流和不道德!我們還尚存一絲體熱的民族成員誰還有條件在這樣的真實面前沉默下去!?」
除了自身的良知,高律師所接觸過的那些法輪功學員在人格上對他的深刻影響也是促使他在黑暗面前拒絕沉默的一個重要原因。談及這點時他說,「十幾天與法輪功信仰者的再次近距離經歷,是十幾天的靈魂的震撼經歷,我和焦國標教授24小時不間斷地與一群群在滅絕人性的迫害過程中獲得永生的法輪功信仰者吃住在一起,焦教授說:『我彷彿感覺到我們是在和一群鬼在打交道,因為他們每個人都死過好幾回了。』我說:我們是在和一些聖賢打交道,她們的不屈的精神,高貴的人格及對施暴者的寬恕襟懷是我們今天中國的希望所依,也是我們堅強下去的理由所在!」
最後,支撐高律師勇往直前的則是來自神和信仰的力量。用他的話說:「今天我要是敗了,就再沒人會相信天理了!所以掌握天理的人他不會袖手旁觀!所以神在和我們併肩作戰!」
他並明確表示:「我非常清楚,我的道路不同於追求權力和金錢的道路那樣無風險,更不會有像權貴獻媚那樣全無阻攔。我的道路注定充滿了陷阱和荊棘,充滿了我的前行者的鮮血和淚水。在這塊千萬人正在受苦的土地上,像我這樣的人注定不會舒舒服服地去生活,苦難從這一百天才剛剛開始,但這一百天裡,我認信了基督,因此我已不再孤獨,聖經上說『神若幫助了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痛苦嗎?是逼迫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然靠著愛我們的主,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黑夜已深,白晝將至,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去在中國大地上用我們的苦難和忍耐來尋找我們光明的道,尋找那榮耀及彰顯天理的道。」(待續)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