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7月03日訊】一名叫林祿的伊利諾州男子未披露他曾經加入中共以及為中共情報部門工作的歷史,被控移民欺詐,被判一天監禁,罰款2萬美元。此事引起許多大陸來美人士的關注。
美國移民局官員告訴大紀元,共產黨員不能入境美國,不能成為美國公民,但是可以請求豁免。移民官員還說,倡導共產主義的人也不能入籍。
林祿是否將被剝奪公民身分?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公共事務官員蒂奇思科(Katie Tichacek)6月30日說,根據《隱私法》的隱私豁免條款,移民局不能透露個人的移民狀況。
共產黨員不能移民美國
一個人如果曾經加入中國共產黨,他能夠移民美國嗎?蒂奇思科告訴大紀元,根據《移民和國籍法》212(a)(3)(D)(i)條款,任何共產黨員或附屬成員(或任何其它獨裁政黨成員)都不能入境美國。但是根據《移民和國籍法》212(a)(3)(D)(ii),有一些情況可以豁免,包括非自願加入共產黨及其附屬組織,或16歲之前加入,或法律要求這麼做,或為了獲得就業、食物或其它生活必需品,或遞交申請五年前已經退出共產黨及其附屬組織。
共產黨員不能入籍美國
蒂奇思科說,申請入籍的人,如果在十年內有任何以下情況,都不能入籍:
-申請人是或曾經是共產黨或任何其它獨裁政黨的成員或附屬成員;
-申請人曾經倡導共產主義或倡導在美國建立極權專政;
-申請人是或曾經是倡導共產主義組織的成員或附屬人員,或是倡導在美國建立極權專政的組織的成員或附屬人員,曾經通過口頭語言、文字表述過這些想法;
-申請人是或者曾經是顛覆性組織的成員;
-申請人曾經發表任何倡導共產主義的顛覆性文字;
-申請人曾經散發或持有倡導共產主義的顛覆性文字材料;
-申請人是或曾經是發表、傳播倡導共產主義的顛覆性文字材料的組織的成員。
如何請求豁免
蒂奇思科說,屬於上述情況的申請人可以請求豁免。豁免的條件是:
-申請人加入共產黨或附屬組織是非自願的;
-申請人雖然加入了共產黨或附屬組織,但是並不知道該組織的性質或目標,並且當申請人意識到該組織的性質或目標之後,就終止了黨員身分;
-申請人的共產黨員身分或附屬組織成員身分在16歲之前就終止;
-申請人的共產黨員身分或附屬組織成員身分在申請入籍十年之前就已經終止;
-申請人的共產黨員身分或附屬組織成員身分是法律規定的;
-申請人的共產黨員身分或附屬組織成員身分對於獲得就業、口糧或其它生活必需品是必要的;
-即使申請人在不知道共產黨組織的性質或目標的情況下加入了它,申請人參與該組織活動的程度必須是輕微的;
-申請人也必須證明,共產黨員的身分對於獲得食物、住房、服裝、就業和教育等生活必需品是必要的;
-如果申請人說,加入共產黨是為了上大學,移民局並不認可上大學是生活的必需品,從而給予豁免。申請人必須證明,他有特殊情況,使得上大學成為像吃飯、就業一樣的必需品,並且,申請人參與共產黨的活動只能是最低限度的。
那麼,申請人需要什麼樣的文件來證明他退出共產黨了呢?蒂奇思科說,移民局沒有要求特別的文件或證據來證明某人不再是中國共產黨的成員。這樣的證據將取決於每個個案呈現的事實和情況。
——轉自《大紀元》(大紀元記者秦雨霏採訪報導)
(責任編輯: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