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6月22日訊】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涉嫌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日前在江蘇揚州中院開庭。值得關注的是,任潤厚3年前已經死亡,如今仍舊要被追贓。這被認為是北京當局警告中共貪官,一旦被查處,就算死了也要追到閻王店,不可能一死了之。
6月21日,陸媒報導說,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於2014年8月29日落馬,在被宣布調查僅1個月後,因病死亡,死亡近3年後他的案子開庭,出庭的是利害關係人任瑞媛、袁野。
任潤厚被指於2001年至2011年,擔任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山西潞安環保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山西省副省長期間,涉嫌受賄人民幣198.505549萬元;涉嫌貪污人民幣69.16738萬元;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共計摺合人民幣1209.900337萬元及部分外幣、物品,總計1477.6萬贓款。
法院裁決,沒收任潤厚贓款總計人民幣1477.6萬元。貪官死亡後仍被開庭審理,並追繳違法所得,引起輿論聚焦。外界發現,類似的「大老虎」還有中共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
徐才厚的案件與任潤厚有所不同。徐才厚死亡時,他的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2014年10月27日,軍事檢察院對徐才厚涉嫌受賄犯罪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在此之前,徐才厚被開除中共黨籍、軍籍,並被取消上將軍銜。不過,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死亡。根據中共刑法規定,對已經死亡的徐才厚作出不起訴決定,但仍舊收繳其非法所得。
任潤厚案未能進入司法程序,所以不追究刑事責任。與徐才厚一樣,任潤厚死亡後,也被處理違法所得。
陸媒對此評論認為,對死亡貪官違法所得進行追繳,也是在警告那些以為一死了之的貪官們,即使死了也要被追贓。
自中共十八大習近平、王歧山反腐「打虎」以來,中共官員「自殺」死亡案例不斷增加,各種死法撲朔迷離,但大多草草收場。
有觀點認為,這些貪官離奇「自殺」後,不但有利於消除罪證、保護同僚,而且能夠保護家屬的既得利益。因此應該對自殺官員繼續一查到底,深究其自殺背後的原因,這樣才能讓所有貪官無所遁形。
(記者李文馨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