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元朝鋪路 成吉思汗死前留下重要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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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6月20日訊】成吉思汗鐵木真已經提高了草原民族的眼界與視野,但他的一生主要精力還是用在征戰上面。他是在蒙古的豬兒年(丁亥,1227年)在秦州清水縣(今甘肅)去世的,終年六十六歲。在他去世前的一個月,曾再一次強調「不殺掠」。臨終前,留下破金國的重要策略:

「金精兵在潼關,南據連山,北限大河,難以遽破。若假道於宋,宋、金世仇,必能許我。則下兵唐、鄧,直搗大樑,金急,必徵兵潼關。然以數萬之眾,千里赴援,人馬疲弊,雖至,弗能戰,破之必矣。」(《元史・太祖本紀》)

1234年,宋、蒙聯軍滅了金。宋朝方面也許覺得是一個成就,但其實已走進了成吉思汗的謀略之中。強大的蒙古一步步走向中原大地。

元朝建立後,追氍鐵木真為聖武皇帝,廟號太祖;太祖的第三子窩闊台開始伐宋,在位十三年崩,廟號太宗;長子貴由,在位三年,崩,廟號定宗;繼位的是蒙哥,在位九年,廟號憲宗;再接下來的就是忽必烈(元世祖)。忽必烈建元朝,稱元世祖。

成吉思汗開始提出「不殺掠」(雖然那時他的鐵騎仍然以殺掠令人畏怖),這已經在思考改變草原民族的傳統作風。到忽必烈的時候,更加不能不開始思考以後該怎樣統治天下。他還未就帝位的時候,已經「思大有為於天下。延藩府舊臣及四方文學之士,問以治道。」(《元史・世祖本紀》)治天下不能任意行事,要有法。有一個故事說,有位斷事官不只兒,一天裡殺了二十八人,其中有一個是盜馬,判了杖刑,打了,放了。但這時正有人獻刀,他腦筋一轉,把盜馬者追回來,他親自斬這個人,看看刀夠不夠快。忽必烈問不只兒,這是什麼刑?已經判杖,而且杖了,「既杖複斬,此何刑也?」(《元史・世祖本紀》),問得不只兒錯愕不能作對。忽必烈這一問,也是在向本族發問。判罪,行刑,都應該有法的根據。你們根據何法何刑?怎麼可以判了又改,隨便行刑。

伐宋的時候,又「戒諸將毋妄殺」。其後又「禁蒙古軍馬擾民」,不要「縱畜牧,損踐桑稼。」

實際上,忽必烈作為一個將要入主中原的領袖,他的眼界不能不大大的提升。他從招攬的文士問以治之道,其中也必定會聽到許多「治道」的經驗。要有道,要有法。不過,從四處遷移的草原民族,要轉到定居、建設的民族,實在需要「大有為」,要做的事太多了。在《世祖・本紀》中看到多年的紀事,當時忽必烈最著重的,一再堅持在做的是這些事。如:

中統元年七月:敕懷孟牧地聽民耕墾。

中統三年四月:命……勸誘百姓,開墾田土,種植桑棗。

三年十二月:詔給懷州新民耕牛二百,俾種水田。

四年正月:賑益都路貧民之無牛者。

四年七月:詔阿術戒蒙古軍,不得以民田為牧地。

四年九月:賜諸王阿只吉所部種食、牛具。

至元元年四月:詔……牧地分給農之無田者。

至元二年正月:以河南北荒田分給蒙古軍耕種。

至元七年二月:申嚴畜牧損壞禾稼桑果之禁。

至元七年十二月:改司農司為大司農司……以御史中丞孛羅兼大司農卿。又有旨:「司農非細事」。

(這一年,正式定名大元,元朝開始)

至元十二年五月:詔諭參知政事高達曰:「昔我國家出征,所獲城邑,即委而去之,未嘗置兵戍守,……夫爭國家者,取其土地人民而已,雖得其地而無民,其誰與居。今欲保守新附城壁,使百姓安業力農,蒙古人未之知也。爾熟知其事,宜加勉旃。」

至元十六年三月:給……軍屯田牛具。

上面摘錄的這些大事紀要,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忽必烈在這些年裡,抓緊做的大事,是把遊牧轉向務農。對於遊牧民族來說,改變一個民族的基本習慣是很艱鉅的事情。遊牧民族的心目中,認為世界最好到處都是個大草場,他們甚至見到城市、農田,都覺得可惜了,這些地方應該變成牧場才好。忽必烈所以感觸地說:「安業力農,蒙古人未之知也。」

──轉自《看中國》

(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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