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6月16日訊】近年來,中共貪腐案件不斷,其中不乏有貪官司機憑著能夠接近官員的特殊條件,而參與貪污、受賄、洗錢等的眾多事例,過程中有的司機甚至成為「主謀」,也有的司機因利益問題與貪官反目,最終造成事情敗露。
副縣長與司機串通貪污公款340餘萬元
6月15日,陸媒文章披露,湖南省雙牌縣原中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劉紅安夥同親信司機文某,採取購買假發票、虛開發票的手段,到東安縣相關單位報賬,貪污公款達340餘萬元。
劉紅安2007年11月任東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1年3月,他開始擔任東安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2015年4月,又轉任雙牌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隨著職務的不斷升高,權力越來越大,劉紅安從開始的吃吃喝喝,再到收受紅包禮金,再到貪污公款,一步一步越陷越深。經查,2010年1月至2016年6月,劉紅安收受紅包禮金共計58.6萬元(人民幣,下同)。從開始收受1.4萬元,到收受4.2萬元,再到突破10萬元,收受的紅包禮金「屢創新高」,越來越肆無忌憚。
2011年1月,劉紅安的親信司機文某聽說縣裡個別官員安排司機用虛假發票到相關單位報賬的事,馬上向劉紅安匯報。劉紅安深受「啟發」,兩人商議讓文某在長沙出差時購買一些假發票和虛開一些發票,先由劉紅安給東安縣相關單位官員打招呼,再由文某將虛假發票混同部分真實開支票據到相關單位報賬,虛假發票報賬的資金通過文某交劉紅安使用和支配。就這樣,利用職務之便,劉紅安夥同文某共貪污公款達340餘萬元。
司機充當官員與行賄者中間人
中共官員與司機合夥貪腐,並非首次發生。安徽省潁上縣原交通局長王玉坤就是其中一個。王玉坤多次更換職務,但都帶著他的司機孫剛。王玉坤看中了孫剛的「頭腦靈活」,每逢幕後交易中都能準確領會「領導意圖」。
2015年5月,王玉坤因受賄20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其司機孫剛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
據悉,王玉坤除了自己受賄外,還通過其司機孫剛的撮合進行共同受賄。2011年1月29日,安徽一公司項目經理張某按照事前約定向孫剛工商銀行的信用卡匯款80萬元,並明確告知孫剛給予王玉坤60萬元、孫剛20萬元,
2011年10月,潁上縣要建工程總價達3000餘萬元的夏謝路,交通局負責招標。王玉坤的老朋友張志甲(化名)想攬下工程,便找到司機孫剛打聽。孫剛藉機牽線搭橋,但王玉坤為了避人耳目,並不願意多與張志甲直接聯繫,就讓孫剛當傳話筒。後來張志甲中標,專門給孫剛80萬塊錢,裡面20萬給孫作「喝茶錢」,60萬則轉交王玉坤,以感謝二人幫助其中標夏謝路改建工程。
司機助貪官洗巨額贓款被控受賄罪
司機們不只是充當「中間人」協助中共官員貪污,還有的「高明司機」不僅能管入還能管出。廣州白雲農工商公司巨腐案主犯張新華,就靠司機和外甥,用錢莊、空殼公司,洗白巨額贓款。
2014年12月10日,白雲農工商原總經理張新華犯貪污罪、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廣州中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張新華貪腐達3.4億。
據瞭解,張新華於2013年6月落馬,三個月後,跟隨其多年的司機張桂新和外甥石志文,同一天被抓,二人因涉嫌幫助張新華收賄「洗錢」,被控受賄罪。
檢方指控,2004年至2013年間,張新華擔任中共廣州市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經理、廣州有林投資管理公司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兼任白雲公司經理,收受江某、游某、何某等人賄送的款項共計9780萬元人民幣、238萬港元。
在此期間,在張新華的授意下,張桂新和石志文兩人成立了香港新元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和弦貿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用以接收賄款。張桂新多次協助張新華收何某、游某等人的賄賂款項,並將所收贓款匯入此兩家公司賬戶和香港劉某輝的個人賬戶。而後,張桂新和石志文將新元公司贓款匯至張新華前妻女的賬目。
張新華對張桂新很是信任,張桂新逢年過節常常幫他收錢,行賄人要來送錢,也是打電話給他。張桂新稱,「平時有時會半夜叫我去他家裡幫忙。」
張桂新也表示,其幫助張新華辦事,壓力很大。但他前後也拿到了25萬元的「獎勵」。
司機被官員提拔搖身一變成局長
還有的司機得到官員的提拔,中共河北省大名縣原縣委書記邊飛就曾將自己的司機王某提拔成保密局局長。
去年6月4日,中共河北省大名縣原縣委書記邊飛(副廳級)被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邊飛的司機王某也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50萬元及掩飾、隱瞞巨額犯罪所得案,被提起公訴。
據檢方透露,被告人王某1998年初至2013年10月一直任邊飛專職司機,其間被轉干並任大名縣委辦公室保密局局長。自2012年5月開始,王某利用任縣委書記專職司機、與縣委書記關係密切的便利條件,不到一年半時間收受他人賄賂50萬元人民幣,並承諾為請托人謀取利益。
王某得知邊飛被調查後,於2013年11月按照邊飛事前吩咐,將邊飛藏匿的現金、金條、玉器等價值數千萬元的財物轉移藏匿。
司機手握不雅照向官員勒索
也有的司機和貪官翻臉,廣州某單位一離職司機,以「有不雅照」為名,多次勒索前單位的副局長,共計2.6萬元。最終,涉案司機被判刑3年半。
湖南人匡某山,原是廣州某單位一副局長的專職司機。2010年,因男女問題,匡自動請辭。離職後,匡某山向副局長宣稱手上有不雅照片,遂以治病、找工作等理由,不斷向其借錢,並威脅會將不雅照發給家人及單位。副局長雖然沒看過這些照片,但由此害怕照片流傳出去,還是給了兩次錢。
其後,副局長不堪忍受前司機接連要錢還要安排工作,報警將此人抓捕。
(記者歐陽靜報導/責任編輯: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