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猩猩享人權? 最高法院一致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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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6月08日訊】由私人擁有的兩隻黑猩猩,因為居住在紐約的主人,拒絕將他們放歸動物保護區,而被告到上法庭。週四,紐約州上訴法院一致通過,認為黑猩猩不具有人類相同的權利,黑猩猩主人是合法的。

這一訴訟案,在曼哈頓上訴法庭,以5-0票一致通過,黑猩猩被主人囚禁是合法的。

黑猩猩湯米(Tommy)和吉子(Kiko),歸居住在紐約上州的私人擁有。非人權項目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讓牠們能回到動物保護區。

律師史蒂文•威斯(Steven Wise)辯論認為,黑猩猩和人類有許多行為類似,也有認知和社交,需要擁有類似的權利,包括不應該被不當拘留。但法官特維•韋伯(Troy Webber)在上訴法庭的判決中表示,分享相同能力,「不能解讀為黑猩猩有和人類一樣的能力,來承擔法律責任,或對其行為負法律責任。」

案件最終判定黑猩猩不享有人權。

新唐人記者宇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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