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5月26日訊】「值班的敲打我的床,最多時一夜7次,弄得我徹夜難眠」 「幾個警察像瘋了一樣腳穿皮鞋往我身上猛踢猛踹,我被打得遍體鱗傷,右側從胸肋往下直到腹側一大片都沒了皮。一個月後,結的痂開裂,像老樹皮一樣往下脫落。」「不能行走,被拖到走廊盡頭的房間裡……」
以上是原山東泰安岱岳區廣播電視局長楊平剛在他的控告江澤民的起訴書中的自述。
明慧網報導,楊平剛本有一個令人羨慕的三口之家,楊平剛在山東泰安岱岳區任廣播電視局局長,妻子常麗君,美麗善良,兒子楊科萌,聰明正直,是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分校的大學生。1995年,楊平剛全家人開始修煉法輪功。
但是,中共迫害法輪功18年來,楊平剛被非法勞教三年、冤獄六年,撤銷職務、開除公職,並遭受酷刑折磨;妻子常麗君兩遭勞教,共六年,並遭受電擊、毒打等折磨;兒子楊科萌上大學三年級時,被非法勞教三年,開除學籍。
2015年7月3日,楊平剛和妻子常麗君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狀》,控告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以下是楊平剛在《刑事控告狀》講述的部分內容:
我今年59歲(註:2015年寫訴狀之時的年齡),先前患有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坐骨神經痛、心肌供血不足、頸椎骨質增生、肝臟脂肪瘤、神經衰弱等多種疾病。1995年3月,我在省莊鎮書記任上,因身體狀況極度惡化,經朋友介紹走進法輪大法,修煉不長時間,不僅身體狀況迅速好轉,而且明白了得與失的關係和善惡有報的天理,從此,我與橫行於世、愈演愈烈的官場腐敗徹底告別,走上返本歸真的修煉之路。
妻子常麗君,原岱岳區計生委財務科長(副主任科員);兒子楊科萌,原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分校)大學生。他們得法前,體質也都比較弱,家裡常年藥物不斷,修煉大法後,體質有了根本的好轉,並且越來越好。
在修煉中,我們按照「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善化他人,工作、生活與家庭各方面都有了良好的變化。身體輕鬆了,心情舒暢了、關係好了,行事也順利了,我們真正感受到了法輪大法帶來的幸福與美好。
16年來(註:迫害現已持續18年),我家至少被非法查抄5次,大量法輪大法書籍、錄音機、放像機、電腦、手機、播放器等個人財物被搶劫,加上停發、扣發的工資等,經濟遭受很大損失。
下面是被控告人江澤民違反法律的犯罪事實:
1. 刑訊逼供
2005年9月22日下午,泰山區國保大隊長楊汝法帶著一幫警察,給我戴上手銬腳鐐從看守所「外提」到泰山大酒店東院一樓西段走廊南側的房間裡。他們向我單位勒索了5千元的「辦案費」,在這裡弄了四個房間,對我進行了一個星期的血腥折磨。
那時,我已絕食半個多月,身體十分虛弱,嘴唇上爆起的皮一層層往下脫。楊汝法抽調了徐家樓派出所的徐某和財源派出所的董某,逼迫我舉起戴手銬的雙手站著,繼而抓住我手腕上的銬子像推小磨一樣來回轉圈,勒得我手腕上血肉模糊,留下永久的傷痕。我站不住,倒在地上。時已中秋,夜裡地上瓷磚很涼,我只穿著一件T恤衫,赤著腳穿塑料拖鞋。
兩個警察一邊辱罵著,一邊抓起拖鞋抽打我的臉;其中一個穿著皮鞋不停地踩、碾我腳腕上的鐵鏈子,使我小腿上布滿了傷痕,而且傷及神經,致使前腳掌麻木,總有腫脹的感覺;一個抓住我的手,用力向反方向掰我的食指,幾欲掰斷,我疼痛難忍,他們就拿抹布來堵我的嘴;同時,他們還不斷的用指甲掐我的乳頭和上身,掐得我滿身傷痕。
9月24日晚上9時許,楊如法安排國保大隊的四五個警察野蠻地給我灌白酒。他們抓住我的頭髮、手銬,把我一會兒按在地上,一會兒按在床上,用筷子、牙刷柄等硬物撬我的嘴。一邊撬,一邊灌,直到一瓶白酒灌沒為止。9月25日下午,我被折磨得已不能行走,被拖到走廊盡頭的房間裡。
晚上八點半左右,我戴著手銬腳鐐,靠牆根坐在地上,一個腦袋長得像冬瓜、體型像麻袋的國保警察進來,說他是幹特工的。我不搭理他。他似乎感覺到了甚麼,對其他警察說:「他在唸經哩,」就打我的臉。九時許,三四個警察像狼一樣地再次給我灌白酒。一邊灌,一個警察還卡著我的兩肋一起一落地往地上蹲。
一瓶白酒灌完了,他們見還沒達到目的,幾個警察像瘋了一樣腳穿皮鞋往我身上猛踢猛踹,我被打得遍體鱗傷,右側從胸肋往下直到腹側一大片都沒了皮(一個月後,結的痂開裂,像老樹皮一樣往下脫落)。那些警察在抓住手銬野蠻地把我按在地上來回拖拽時,手銬深深地嵌進肉裡,一夜都不給鬆開。
第二天早飯後,接班的人給我鬆開手銬時,我的整個左小臂早已紅腫發亮,手腕處留下永久的傷痕。
2005年9月的一天,泰山區國保警察把妻子常麗君從看守所「外提」到泰山大酒店東院灌白酒。當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吳秀水、女警姜民,崔燕在場。四個男警察把她按在椅子上,摁住胳膊,扳住頭,捏住鼻子、嘴硬灌。灌不進去,就把白酒倒在她頭上身上。那時,她原本130多斤的體重瘦到只有90來斤,整個人都脫相了。
為了強迫我與妻子常麗君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對我們實施了以下酷刑折磨:
2000年3月,妻子常麗君被岱岳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趙愛國、女警楊愛鳳等人劫持到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期間,遭到警察辱罵、電擊和毒打。只要煉功,就一夜不讓睡覺。第二天,還逼迫她做奴工,勞動強度非常大,一天十幾個小時。有一次,她不寫「月小結」,五六個犯人把她拖到廁所裡,手扇耳光,棍打身體,打得她渾身青紫臉腫脹。
為了抵制暴力迫害,2000年7月7日,她與其他法輪功學員集體罷工,警察就把她們從車間帶回宿舍。途中她們高喊:「法輪大法是正法」,坐在操場上煉功,所裡男警全部出動,對她們拳打腳踢。半小時後,她們被拖到電視房,她們集體背法。警察趙傑、孫秀英、王寧手持電棍電她們的嘴、面部。那些普教勒她們的脖子,用抹布堵她們的嘴,憋得她們臉發紫。從那以後,她們繼續早上四點起床煉功,每天早上警察用電棍電擊、抽打她們,持續一個月。
2000年9月中旬,她與部分法輪功學員拒聽北京等地來人做的「轉化報告」,離開會場。會後,所長江立杭糾集了五六個男警躥到一大隊,將常麗君銬住雙手,帶到會議室。
幾個手持長電棍的男警問:還煉不煉?
她堅定地告訴他們:煉!
警察立即把她按倒在地,皮鞋踩住她雙手上的銬子,四五根電棍一起落下,在她身上電了十幾分鐘。
警察又問:還煉不煉?
她說:煉!
警察們就繼續電十幾分鐘。她覺得無數根鋼針往身體裡扎,五臟六腑像碎了一般,渾身有烈火在灼燒,頭顱就要爆炸了。在無法承受的劇痛中,她用盡全身力氣衝向牆,警察這才把她送回禁閉室。
2005年9月,在泰安市看守所,常麗君絕食抗議迫害,警察指使四五個男嫌犯給她灌食。他們把她摁在床上,一人按住頭,一人按住腿,兩人按住兩臂,其他人按住頭捏住嘴,用鞋刷撬嘴,野蠻灌食。每天灌兩次,每次都弄得滿頭滿身的玉米稀糊,一直灌到送勞教所。
也是在2005年9月,在泰安市看守所,我絕食抗議迫害,被看守所警察、醫生強行灌食。兩腿被捆紮在特製鐵椅子上,兩小臂捆在椅子兩扶手上,胸部一條繩索往後捆在椅子後背上。幾個人用一端厚一端稍薄的條形木板撬嘴,插管灌食,管子插到氣管處,憋得喘不上氣來。
2. 在冤獄關押期間遭虐待、毆打或體罰
我與妻子常麗君在勞教所、監獄被監管期間遭到了以下體罰虐待:
2006年5月16日,我被劫持到泰安監獄五監區。在監區長劉欣榮和教導員高令山的授意下,管理七組(用謊言與暴力野蠻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攻堅組」)組長於志軍挑選了白慶學(假煙販子)、趙偉、李軍華(均是社會混子)等十餘人想「轉化」(放棄修煉)我。
白天,他們迫使我兩手平放膝上腰直頸正地坐著,喋喋不休地鼓噪謊言邪說,強迫我沒完沒了地觀看「央視」製作的污蔑法輪功及創始人的影碟、省監獄邪悟者的演講錄相;晚上罰坐、罰站到12點,有時到凌晨3點,早晨五點又叫起來。瞌睡或坐姿走樣,他們就腳踢掌捅。睡覺時,他們把床抬到房子中間,刺眼的燈光照著,六七個人圍在床邊看著我。
天氣炎熱,而他們日復一日地對我罰坐罰站、羞辱、「熬鷹」(不讓睡覺),動手動腳,半月不讓洗澡,致使我血壓猛增,高壓長期在180—200之間徘徊。右腳掌紅腫,右腳大腳趾潰爛,一天一層皮地往下揭,趾甲蓋從根部爛斷流膿,走路如同刀割。我長期處於一種頭暈頭蒙的狀態,視物重影、模糊,心律過速、腸胃消化不良,頭髮白了一半。
在泰安監獄的5年4個月裡,我始終被單獨關押一室,包夾先後有30多個。
殺人犯李中新(回族,泰安人)與夏念明(新泰人,駕車肇事致人死亡)、杜善輝(毒販子)「包夾」我時,除了去洗手間,不讓我離開監室一步,去解手也要兩個包夾跟著,不讓與任何人說話。
蓋了一冬的被褥,9個月沒讓我曬過,秋天再拿出來時,長滿了黑糊糊的黴菌,再怎麼弄,那重重的霉味也去不了。
李中新指使夏念明、杜善輝等人污蔑法輪功,辱罵我,故意跑到我的上鋪睡覺,胡亂晃動雙人床干擾我休息。詐騙犯陳濤(回族,泰安人)和從本組調出去的那些凌辱過我的罪犯串通起來刁難我。
我把被子曬出去,他就叫人給我吐上痰;把衣服晾出去,就叫人給我扔地上;輪到我洗熱水澡,他就叫人把熱水都放掉;只要我訂購的食物,他就說沒有;早飯時,我要打點鹹菜,他就教唆所有值班打飯的人不要打鹹菜;晚上睡覺,他叫值班的包夾敲打我的床,最多時一夜七次,弄得我徹夜難眠。
2000年3月,妻子常麗君被劫持到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期間,經常被關禁閉室,她雙手被銬在牆高處的鐵管子上,24小時站著。白天干活,晚上不寫「保證書」,不讓睡覺。她被立著綁在兩個雙人床之間,兩胳膊伸直綁在兩邊床的橫撐上,兩腳綁在兩個床腿上,讓腳剛著地,站不住,擦滑。警察怕她合眼,就讓普教人員把她的頭髮拴在身體背後的凳子上,只要打瞌睡,一低頭就被頭髮拽住。中午休息時,她也這樣被綁在床上,站一中午,下午一點半照樣幹活。
2005年10月,妻子常麗君被泰山區公安分局女警崔燕等人再次劫持到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關到二大隊,大隊長是孫秀鳳,副大隊長是尹傳芳、徐紅,警察趙小偉等。她們把她單獨關押在小號裡,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冬天冷了,家裡親戚給寄去的棉被,尹傳芳不讓她蓋。好長一段時間,她都睡在地上一張木板上,只蓋一床很薄的被子。9個多月沒讓她洗澡。
半年後,她被弄到稍大一點的房子裡,三個女警加上一個普教看管。夜裡12點才讓睡覺,凌晨3點又叫起來,實行突擊「轉化」。警察尹傳芳、李霞看著她,天天罰站,不讓睡覺。她一閉眼,尹傳芳就上來掐她的眼皮,把眼皮都掐破了。那普教也跟著學,一閉眼,就來掐她的眼皮。後來一普教為了不讓她睡覺,一閉眼,就用針扎她的脊梁。
監室內放一馬桶,一年四季吃飯、大小便都在室內。那年夏天,因她不配合警察要求,一週不讓倒馬桶,屎尿滿了往外流,吃飯睡覺仍然在室內。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