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元:中國政府索要領土 官媒為何不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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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總部位於莫斯科的俄羅斯《歐亞每日新聞》網5月19日說,俄文媒體正在紛紛轉載報導一篇名為「中國向塔吉克提出領土要求」的文章,稱中國和塔吉克之間再次就領土問題出現爭論,不排除塔方可能不得不再次向中方交出部分領土的可能性。

報導還引述eureporter網站記者奧爾加‧馬里克的文章「中方的領土要求令塔方不安」中的消息稱,中塔之間的領土爭論在2013年就有過,在2016年年底,多位中國學者向政府提出要求,重新對一些塔吉克的領土進行勘探,研究其在歷史上是屬於中國的問題。

政府要求歸還爭議領土,不僅能討回歷史公道,更是光明正大、理直氣壯的事,為何中共的電視、報紙、網路媒體有意迴避上述消息,不向國人提及此事?

當然事出有因。

在2002年,江澤民在沒有任何外界壓力的情況下,與塔吉克總統賴克莫諾夫簽約,將靠近帕米爾地區的27,000平方公里的爭議土地出賣給塔國,而中國僅得到1,000平方公里。若不是塔吉克的通訊社報導了有關條約內容,中國人還蒙在鼓裡!

這就是中塔兩國爭議領土的來源。如果中共官媒做一篇「領土要求」的新聞,恐怕江澤民的賣國歷史會再一次成為民間輿論的焦點!

江澤民從13億中國人手裡每人搶走一畝土地

江澤民上臺後,曾於1991年、1994年訪俄,與時任俄羅斯總統葉利欽簽署《中俄國界東段協定》、《中俄國家西段協定》。1999年12月9日,江澤民和葉利欽簽訂了《關於中俄國界線東西兩段的敘述議定書》(簡稱《議定書》)。2001年7月江澤民再訪莫斯科,與普京簽定《中俄睦鄰友好條約》,以條約形式肯定兩國國界線。這些協議都是秘密簽訂的,國內民眾一直蒙在鼓裡,直到俄方發布公告以後,中國人才知道自己「老祖宗」留下的江山被出賣了。

1999年12月9日簽訂的條約,《人民日報》在當月11日只有一百多字的簡短介紹。

江澤民所簽的條約,默認沙皇和滿清簽訂的九項不平等條約,使中國永遠喪失約一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不包括外蒙),新疆與俄交叉口附近、靠近外蒙古和俄國的黑龍江最西部、黑龍江和吉林北部交界處、以及烏蘇里江、圖門江出海口北部,全劃給俄羅斯。而這些土地,是蘇聯領導人列寧曾兩次發表政府聲明要歸還中國的。

以上幾項協定中涉及的領土,相當於東北三省面積總和,也相當於數十個臺灣,其中包括幾大塊,一是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以北的「外興地區」,六十多萬平方公里;二是烏蘇里江以東的「烏東地區」,包括海參崴40萬平方公里;三是唐努烏梁海地區,17萬平方公里;四是庫頁島,7.64萬平方公里。

按照一平方公里合1,500畝計算,江出賣的國土相當於從13億中國人每人手中奪走1畝肥沃的可耕地。

該《議定書》徹底否定了清朝康熙年間中俄邊界平等條約──《尼布楚條約》,承認了從中華民國到歷屆中共政府都拒絕承認的中俄不平等條約,包括《璦琿條約》、《北京條約》等。不僅如此,《議定書》還將大片未經簽約而被沙俄強佔的領土永久性地劃歸俄國。

協議簽署後,江澤民以軍委主席的身份命令中共邊防軍後撤,500公里不設防。

江澤民賣國是為了掩蓋其曾加入克格勃遠東局、做過俄國間諜的歷史

1945年蘇聯軍隊突襲東北,獲得土肥原賢二的全部特工系統檔案,當然包括江澤民曾接受培訓的青年干訓班的文字及照片檔案。此後在江留學蘇聯時,蘇聯情報部門查看江的檔案,發現了江充當漢奸的歷史,便威逼利誘將其發展為遠東局特務。1991年5月,當江以中共中央總書記身份出訪蘇聯,在參觀利加喬夫汽車製造廠時,克格勃就特意安排江「巧遇」當年讓江拜倒在石榴裙下的蘇聯色情間諜克拉娃。而這個身份一旦暴露,無論是江還是中共都可能會立即垮臺。為了保住這個秘密,不管犧牲多大的國家利益,江都要跟俄羅斯做這筆交易。而中共在江簽署條約後,也怕公開條約詳情導致自己垮臺,這是中共內部在後來瞭解情況後不肯追究江責任的原因。

《江澤民其人》一書說:

江澤民賣國的動機,同秦檜賣國求榮如出一轍:其一是力求自保,保自己的間諜歷史不被公開;其二是求榮,求得俄羅斯對自己政治權勢的支持。江澤民採取了非常卑鄙的手段。

中共同俄羅斯的領土談判一直在進行,其中的關鍵是談判底線的確定。江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就另搞一套,把鄧小平的調子當幌子,私自確立底線,黑箱作業,搞先下手為強,並儘可能封鎖消息,隱藏很深,包括中共內部高層都不知詳情。可是沒有不透風的牆,高層人士,特別是軍方高級將領,如遲浩田等瞭解到部分事實真相後,江澤民就開始耍賴,擺出「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式,把個人的責任與中共存亡捆綁在一起,逼人緘口。這時,面對絕對可以引發全國抗議的政府賣國行為,中共害怕了,維持權力統治成為了他們共同的最高利益。于是,2005年6月,在把大部分黑瞎子島徹底送出、僅拿回一點兒土地後,江澤民立即指示開動國家機器,把相當於他所出賣領土萬分之一面積的利益,誇大成40年談判巨大成就,中共也上下大肆炒作,以點蓋面,掩蓋其真正的賣國行徑,欺騙人民。江與中共沆瀣一氣、互為利用找到了共同感覺。

公審江澤民或可成為討還領土的唯一希望

按照1969年5月聯合國通過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討還江澤民出賣的領土還有最後一線希望,那就是「公審江澤民」!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條規定,條約以「詐欺」、「賄賂」、「強迫」、「武力威脅」所締結者無效。

江澤民實際上是為了保住總書記寶座而以出賣領土為代價換取俄羅斯不揭露他的克格勃遠東局間諜身份。在此種情況下,江澤民無論批准或簽訂什麼條約,按照《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都是無效的。如果江澤民在領土問題上遭到中國人民的審判,那麼他簽訂的條約自然也就會不能算數。

所以,徹底調查江澤民簽約的動機和整個過程,將其罪行公之於眾並追究其法律責任,或許可以成為中國討還北方領土的最後機會。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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