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踐踏法律的。」這是遼寧鐵嶺市清河區國保大隊副隊長趙柏峰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時曾經發出的叫囂。如此瘋狂的叫囂絕非他的一時衝動,而是其所作所為的真實寫照。
近年來,趙柏峰多次綁架、毆打和敲詐勒索當地法輪功學員。儘管海內外法輪功學員不斷通過各種管道形式給他講真相,對其勸善,但他為了眼前暫時的一點私利仍不思悔改繼續作惡。
據明慧網報導,2014年11月1日,現年六十歲的鐵嶺市清河區法輪功學員劉慶香(女)在清河廣場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社區惡人齊鳳偉惡意誣告,隨後趙柏峰等國保警察將她非法綁架,並非法抄家拍照,把劉慶香家中的台式電腦主機、大法書籍等個人物品悉數搶走。在鐵嶺市看守所非法提審劉慶香時,因劉慶香拒絕在「逮捕證」上簽字,趙柏峰用拳擊打劉慶香前胸,並威脅「不簽字給你送監獄去」。後劉慶香被非法判刑三年,現被關押於瀋陽女子監獄。
2015年9月5日早晨,趙柏峰夥同清河區國保大隊王興軍讓單位領導以開會為名,將法輪功學員吳東輝(女)騙到單位後,對其拍桌子並大罵,後又將她從二樓拽走,致使其推搡中滾到樓下,胳膊被捏青,衣服被拽壞了。接著,趙柏峰又把吳東輝綁架到清河紅旗派出所,背銬鎖著。中午十二點,趙佰峰把吳東輝拉到清河公安局四樓,逼問訴江狀是哪來的,期間並一直恐嚇、謾罵她。最後,直到勒索吳東輝父親五千元現金後趙柏峰才將她放回家。
2015年9月17日,趙柏峰和尤姓警察闖到清河發電廠,把法輪功學員張慧(女)叫到一個屋子,問訴狀哪來的、在哪郵的,並謾罵、恐嚇她,還要動手打人。接著,趙柏峰又勒索張慧一萬五千元。張慧說沒錢,趙柏峰說:「那拿一萬,禮拜天送錢,否則按第二條方案(指拘留)。」
歷數趙柏峰犯下的這一樁樁罪行,可以說沒有一件不是對法律的踐踏,而當法輪功學員依據法律跟他講道理時,他發出的那聲「講什麼法律,我就是踐踏法律」的叫囂則再清楚不過的表明,他之所以踐踏法律並不是出於對法律的無知,他完全知道自己所作所為的違法性質,也就是說他完全是在有意識有針對性的踐踏法律。
縱觀十八年來江澤民及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血腥歷史,如此肆無忌憚的叫囂「我就是踐踏法律的」絕不止是趙柏峰一個人,許多惡警惡人都曾有過類似的言論,有的人即使沒這麼說,心裏其實也是這麼想的。而他們之所以如此那是因為他們清清楚楚的知道,對法輪功的迫害乃是江澤民和中共發起的一場徹頭徹尾的非法政治運動,作為這場運動的參與者執行者,他們的非法行為不但不會被追究,反而會得到上司的鼓勵和獎賞。換句話說,在這場迫害中,他們在踐踏法律的路上走的越遠,撈到的好處就會越多。試想,既然如此他們還有什麼可顧忌的呢?還有什麼法律是他們不敢踐踏的呢?
說到底,惡警惡人之所以敢肆無忌憚的叫囂「我就是踐踏法律的」,正是因為江澤民及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本身就是一場肆無忌憚的對法律的踐踏。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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