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木: 江澤民集團瓜分中國經濟內幕(2)

今天的中國大陸,1949年以來中國人民流血流汗、拚死拚活、共同創造的全部社會主義公有制國家財富被江澤民帶領江澤民集團哄搶瓜分遺盡。

《憲法》名存實亡。

接下來,我們看看江澤民是怎樣充當哄搶公有制經濟帶路人的。

(一)為家族謀私利,不吝總書記身份親自動手搶國企。

1999年11月3日《華爾街日報》報導:上海聯合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聯投)(SAIL)的法人代表、總裁、董事長是江澤民之子江綿恆。

中國人都知道:江澤民家族的電信王國,起步於上聯投,但中國人很少知道江澤民家族的這間公司是搶來的。

1.江澤民隔空喊話。

上聯投資,系1994年由上海經委責成一位黃姓副主任創辦的。該公司總投資1,600萬美金,整個創辦過程,黃姓副主仼嘔心瀝血。但公司建成並開張三個月後,卻發生了怪事:黃副主任被告知調回科委繼續作副主任,這間公司將被出讓。

由於整個公司都凝聚著黃副主任的心血,因此黃副主任堅決不接受公司出讓決定,並強硬提出:如果出讓,我買。

其實,操縱科委出讓這間公司的幕後是上海市委,上海市委則是被江澤民隔空喊話。原來,這間公司開張被江綿恆盯上。于是,江澤民替兒子找了上海市委。上海市委授命科委的出讓。當時,儘管科委己經將底牌給黃看了,黃還是堅持自己買斷。在這種情況下,考慮到,如果硬碰硬,讓黃鬧起來,總書記面子上不好看,不如選擇一個讓黃知難而退的辦法,給他一個讓他接受不了的價格,就大事化了。于是,科委同意黃買斷,但評估報價卻高於投資,達到一億三千萬人民幣。上海市委沒想到,就是這個價格,黃副主仼也同意買斷。

在這種情況下,上海市委斷然採取強制措施,將黃副主任趕出這間公司。爾後,江綿恆空降,(事實上,是上海市委為江總書記辦好了企業改制的買斷手續)。

2.江澤民吃霸王餐。

接下來,這間公司發生了二件大事。其一,被強制趕出去的黃副主仼暫時消逝了;其二,這間公司是按江澤民提出的價賣給江家的,報價三百萬人民幣。

上海將賣給黃副主任時作出的一億三千萬的評估報告撤銷,按江澤民要的重新評估報價,在履行了中共的法律程序後,拍賣行競能夠冠冕堂皇地對上聯投又作出確認資產價值為三百萬人民幣的新評估報告。于是,一億三千萬的企業,被江澤民三百萬「買」回家了。

江澤民心知肚明:上聯投資市值超過一個億。若改制給黃,市值就是被確認的一億三千萬,黃就得掏一億三千萬給市經委,而江澤民要就三百萬,這是改制嗎?不,這是打著改制的幌子搶。其實,上海市委等於白白將一個諾大的國有企業搶了賄給中共總書記江澤民。(這個案例信息來自上海市委、有上海市經委企業改制擋案為憑,鐵證如山)。

作為執政黨的總書記,江澤民可謂膽大包天。

江澤民憑空向上聯投伸進來的這隻腳,絕不是要兌現鄧小平對窮人負有幫扶義務(那種先富帶後富的)改制收益,而是公開以總書記身價直接搶了超過一個億的國有資產歸家族私有。這一搶是地地道道的刑事搶劫犯罪。儘管中共自己的刀不削自己的把,刑法不治裁本黨的犯罪,但不等於不犯罪!正是這一搶,徹底攪亂了鄧小平的企業改制。讓中共所有的官員全都紅了斂財的眼。

筆者用江澤民打著鄧小平改制幌子強搶上聯投的例子,是告訴中國人民:今天中國大陸,所有被中共改制的國有企業,其履行的所謂合法程序都是假的,其改制過程,如同江澤民父子強搶上聯投一樣,都是刑事搶劫犯罪。

評:中共全黨動手哄搶瓜分國有集體企業的刑事犯罪,正是強搶上聯投開的頭。其實,被鄧小平先富的那些改制企業受益廠長、經理承擔的帶後富的責任,也是被江澤民這一搶卸載掉的。

(二)江澤民率先一搶,造成中共全黨動手搶天下的大亂。

從江澤民為家族搶下上聯投那一天開始,中共的所有官員就都不守本分了。

1.江澤民率先一搶,讓中共大小黨魁瘋狂,以致曾慶紅為家族撈錢,竟敢向國有大企業下手。

我們知道:江澤民集團瓜分國有大企業,用的犯罪手段是混制:即讓國有大企業通過控股,變成集體企業;再把混資控股的集體企業變成私人的資產;然後國內變成國外,實現「蛹化蝶」。江澤民之所以對國有大企業如此混制,一個重要原因是黨員幹部個人量力沒辦法蛇吞象。可是曾慶紅卻可以。

據2017.1.8日新浪張宏良文章揭露:一位中央領導人的兒子xx,空手套白狼。文章說:xx從銀行貸款7,000萬買下山西一煤礦,然後,請評估公司評估價值為7.5億,按此價,xx把煤礦賣給了魯能集團,還了銀行7,000萬,淨賺6.8億;之後,xx用同樣方法操作數次,賺了33億,接下來,xx居然用這變戲法得來的錢,出資37.3億,買下了淨值738.05億,實際價值超過1,100億,甚至更多的魯能集團91.6%的股權。

這中央領導人就是曾慶紅,xx是他兒曾偉。

登魯能網站看到:魯能是山東省第—大國有企業:橫跨煤電、礦業、房地產、工程建設、金融、港口、高速公路、體育等多項產業的經濟王國。其中,房地產履蓋全國十幾個大城市,僅東海之濱到西北高原的十幾個能源基地,個個資產都不下百億。保守估計,魯能實際資產絕不是一千個億能擋住的。卻以零頭都不夠的37.3億賣給了曾偉。

理順這起大案線索發現:曾偉貸款7,000萬到山西買煤礦,應該是曾慶紅與巴結他的魯能高層內鬼事先就商定了轉讓魯能計畫的一個步驟;因為,早在江澤民父子公開動手搶上聯投之前,中共所有高官受鄧七條限制,誰家也沒有過億的資產,同樣,搶魯能的曾慶紅家族也沒有錢,正是為了讓沒有錢的曾慶紅家族有錢,魯能才將自己看好並選定的山西等多地煤礦,給曾慶紅買了賣。

2006年,由於工人造反、媒體爆料,使買賣流產。但匪夷所思的是:明明是曾慶紅伸手向魯能搶劫,最終,竟變成了由魯能集團出資85億回購自己?!

評:從山西買煤礦倒手魯能、到買賣魯能,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家副主席曾慶紅確實厲害!空手套白狼就能蛇吞象,要知道,儘管曾慶紅最終未能吃掉魯能,卻也扒了魯能一身皮,淨賺85個億,可謂創下了山東土匪搶劫的歷史記錄。

2.江澤民率先一搶,讓曾慶紅蛇吞象,讓131萬官員,尤其江家幫瘋狂斂財。

為私利無視良知道德,喪心病狂。中共的本性也是從這個時期開始發生裂變的。

其實,中國人民唾罵的「太子黨」也是在這個時期形成的。筆者不否認,從1978年鄧小平推動改革開放開始,整個80年代,高干子女大都下海經商,過程中,有人搞腐敗、官倒。1989年發生的「六四」天安門事件,就是以反腐敗、反官倒為主題的民主運動。「六四」之後,特別是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中國進入市場經濟,同時開啟了高干子女進駐壟斷領域的大門。但筆者認為:90年代初,即江澤民父子搶上聯投的1994年之前,高干子女雖壟斷了房地產、礦產、能源、金融及政府頒發特別經營權的壟斷性經營行業,但大都能夠按中共當時對壟斷行業的要求從事經營活動。從江澤民父子搶了上聯投開始,壟斷行業的高干子女們也都不守法了。到2006年,當高干子女們都瞪大眼睛看著曾慶紅蛇吞象:用37.3億拿下1,100億,被告發後,不但沒有受到處罰,反而獲賠85億,便都開始發飆。

其實,高干子女瘋狂斂財,正是受江、曾誘惑;抹黑「太子黨」未必不是江、曾的詭計。宣傳太子黨無所顧忌地瘋狂斂財,恰恰為江家幫搶、佔、貪提供了有利的掩護。如吸引了中國人眼球的八大家族貪腐,從百億美元起步,可謂一家比一家貪得多,貪得狠。讓全中國人民都去替八大家族數錢、罵太子黨,江澤民家族便可悠哉悠哉悶聲發大財了。

今天中國大陸,斂財最瘋狂的就是江澤民父子。

3.江澤民率先一搶,讓曾慶紅蛇吞象,讓中共地方官員像紮了雞血,私慾無法遏制。

如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旗下的大連鑫昌實業開發公司,全民企業,職工59人,擁有資產近3億,被江澤民「黨政機關不准經商辦企業」的規定解體。根據規定:人壽應將3億資產與59名員工一起打包脫勾,但,人壽的官員看著那3個億眼紅,便設計公呑私用,為達目的,他們先通過時仼中共大連市委書記薄熙來發聲,將鑫昌實業開發公司總經理以莫須有收監(事後又無罪釋放),將所有在職員工以12,000元不等買斷工齡;然後,再將自己的親朋好友,從天南地北糾集到一起,利用被其哄搶的資源(包括不動產公建),另立鍋灶,謀取私利。

江澤民操縱企業改制的二十年間,全國各行各業都是這樣:讓有穩定工資福利待遇的在編國家職工下崗,變成社會不穩定因素;然後,騰籠換鳥,企業原有的固定資產被官員利用來養自己的親朋好友、培植自己的親信、撈自己的好處;可以說,江澤民集團操縱的企業改制,大陸真正靠雙手勞動吃飯的老百姓,受益很少。

今天的中國大陸,架構中共的江澤民集團所有的家族,資產沒有不過億的。甚至,似曾慶紅、羅干、劉京、李長春、周永康、徐才厚、劉雲山、張高麗等政治局常委家族,資產超過百億美元的都不算富。

(三)濫用總書記職權,將兒子包裝成官商一體的流氓大亨。

1.江綿恆經歷。

江綿恆1986年赴美留學,1991年獲費城德利克斯大學電機工程博士學位,1993年回國,就職於上海冶金所。1997年2月,鄧小平去逝,同年7月,江澤民授意上海市委任命江綿恆為上海市冶金所所長。1999年11月,江澤民親自任命江綿恆為中科院副院長(副部級)。據任命報告顯示:江綿恆主要負責國家高新科學技術研究與發展。中科院證實:從任命到被習近平免職,中科院沒人見過江綿恆。然而,這個任命卻讓江綿恆有了斂大財的資本,成了官商一體的流氓大亨。

2.江澤民任命江綿恆中科院副院長的用意。

江澤民任命江綿恆中科院副院長,是對1998年7月,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向全體中國人民鄭重承諾》七條)之第一條:「懲治官商勾結腐敗」,第二條:「堅決制止高干子女、配偶經商」規定的踐踏。等於向全黨、全國人民發出了一個信號,即從江綿恆被任命中科院副院長開始,共產黨的天下官商可以勾結,不僅可以勾結,而且官商可以—體。

江澤民對兒子的這個任命,其實,也是江澤民本人干官商勾結、官商一體勾當的縮寫。

3.官商一體,中共變成搶擄國家經濟的黑幫。

事實上,從江澤民將兒子包裝成官商一體的那天開始,中共就變成了黑幫。官商一體,官商勾結,官員跨黑白兩道,搶、佔、貪無惡不作;高干子女、配偶壟斷行業,經商辦企業,瘋狂斂財。筆者所以將中共定位當今世界上最大的黑社會,正因如此。

4.官商一體,江澤民家族富可敵國。

據《江澤民其人》介紹:江澤民於1994年用300萬作幌子替家族搶下了上聯投、1999年11月又親自任命江綿恆為中科院副院長後,就開始打造家族「電信王國」。一方面,仗著總書記,搞權錢交易,籠絡天下富豪;另一方面,讓江綿恆以上聯投為旗艦,打著中科院副院長旗號向國家電信等多元領域進軍,短短几年時間,建立起了龐大的家族電信王國。

如今,江澤民家族己成為中共官商一體、官商勾結的最高代表。

(四)「中國第一貪」,江澤民父子已成為全人類最大的兩個刑事犯罪份子。

中國人都知道:中國網通是江澤民家族企業,其上市公司市值1,666億。但中國人民卻不知道,除了這1,666億的一個上市公司市值,江澤民作中共總書記以來的二十多年間,其家族成員都在幹什麼?利用搶、佔、貪等手段,究竟拿走了中國人民多少錢?

下面通過一組事例,引發讀者思考:

1.將中國聯通和中國網通合併,江澤民把國家電信搶來當家族企業。

(1)為家族能吃掉國家電信,江澤民絞盡腦汁。

先讓江綿恆以國有上聯投名義,入股網通,然後,再親自下令將中國電信一分為二,分為北方電信和南方電信,把北方電信十個省的國有固定資產白白送給網通,等於送給他的兒子。2008年,江澤民再決定將中國聯通與中國網通合併,成立新的聯通公司,將大網通、聯通二套人馬歸一。表面上,壯大了國企力量,實際上是將網通、聯通全部歸於江綿恆旗下,變成了江澤民家族企業。

從習近平打虎抓捕的中國聯通高層主管的犯罪軌跡看,所有的經濟犯罪問題都與江澤民、江綿恆有關。據報導,江澤民腐敗治國,江綿恆的中國電信王國覆蓋了中移動、聯通和中國網通。甚至,公開參與搞政治,中國最大搜索引擎百度被揭,曾深度捲入周永康政變;而騰訊、金山則涉及替江澤民集團實施監控和網路封鎖。

(2)合併後,國家電信的收入歸江澤民家族。

如2015年1月8日,中共官媒發表題為「專項巡視精準打擊反腐風暴刮向民航、通信等領域」的文章,明確顯示中紀委已經盯上了通信領域。有報導稱,作為全球最賺錢公司之一的中移動,多年來沒有將利潤上繳國庫,而是進了江澤民、江綿恆父子的口袋。

中移動前副總裁、前網通總經理張春江,被指是江澤民、江綿恆的「白手套」(中間人)。張春江於2011年7月22日被判死緩,成為江澤民家族的替罪羊。

2.上海灘,江綿恆通吃八方。

(1)上海灘所有的上市國企,江澤民家族都有股份。

上海商界人士稱,江綿恆的董事頭銜多得數不清。

上海一些重要經濟領域都有他的份,先後投資中國網通(CNC)、上海汽車工業集團總公司、上海機場集團公司、宏力半導體、上海微創軟體有限公司、香港鳳凰衛視、上海過江隧道、上海地鐵等數十家上市國有大企業,江綿恆或副董事長、或董事,無一不是說了算的後臺老闆、無一沒有干股、無一不坐享其成,大把撈錢。

有位商人坐上海航空公司的班機,無意中發現空中雜誌上刊登的上航董事會舉行會議的照片,其中一人即是江綿恆,但上航正式股東名單則從未向社會公佈過。

(2)江澤民家族的上市公司。2001年以來,江綿恆的上市公司和其控股公司已經有十餘家,如上海信息網路、上海有線網路、中國網通等,業務涉獵電纜、電子出版、光碟生產、電子商務的全寬頻網路等領域,(這些公司雖然打著第三人的旗號,但都是江澤民家族的私有公司),已形成規模壟斷經濟,讓財源滾滾。

(3)可以說,江澤民父子在上海,所有做大生意的人(無論國企、個體),不膜拜他們就沒法混。從江澤民被習近平追著打虎的今天,上海沒有一家(或國有、或個體)敢公開站出來把江家利用上市公司撈錢的底牌亮出來。可見,江澤民家族對上海灘控制的程度。

筆者認為:今天的上海灘,國企、個體,稱得上巨頭的,有一家算一家,孝順江澤民家族的紅包都不會掉下100億。

3.江澤民家族貪腐,幾乎遍及上海灘一切領域。除了電信,還涉及地產、工程建設、金融、醫療等諸多領域。

近年來,中共多起轟動國際社會的重大貪污案都與江澤民家族斂財有關,如「周正毅案」、「劉金寶案」、「招沽權證案」等,都涉及到江澤民家族天文數字的貪污受賄、侵吞公款。

(1)「劉金寶案」

江澤民父子強搶上聯投的三百萬掩護費是劉金寶用了國家銀行的錢。

早前媒體報導稱,1994年,江綿恆以三百萬元購下價值上億元的上聯投。同年,劉金寶出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行長。報導質問,江綿恆的錢是否與劉金寶有關?此後,劉金寶平步青雲,1997年調任中國銀行港澳辦事處副主任,再一路升到總裁、副董事長。

2000年江綿恆創立宏力微電子公司,需要的64億美元也是劉金寶違規動用了國家銀行的錢。由於需要巨額資金,江綿恆沒有這麼多錢,就以與臺灣富豪王永慶之子王文洋合作的名義,通過劉金寶從銀行裡騙。由於江綿恆是打著與臺灣企業鉅子王永慶之子王文洋超級合作組建宏力集團,一度被稱為兩岸「金權太子黨」的超級合作。

當時的王文洋不過一介書生,因搞婚外戀被父親趕出家門,他那超級合作的巨資從何而來?在臺灣媒體的連番追問下,王文洋透露他「投資」的16億美金資本,自己其實沒出一分錢。幾十億資金都是江綿恆單方面出資,江綿恆才是真正的大老闆。據中紀委辦理周正毅案牽連調查:江綿恆,宏力微電子公司成立時,其數十億資金均系劉金寶從中銀上海違規批出來的。

江綿恆多年來一直對外隱瞞事實真相。對此,替江澤民家族打掩護的左派文化五毛,居然對大陸民眾製造驚天謊言:以攻擊「江綿恆傍大款」的手法,通過新聞媒體放料,替江家輕鬆抹罪。

2005年8月12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劉金寶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香港媒體披露,國際結算銀行在2002年12月發現一筆無人認領的中國外流資金,達20多億美元。劉金寶在獄中爆料,這筆錢是江澤民在中共十六大前夕,為自己準備後路而轉移國外的資金。

(2)「周正毅案」江綿恆在上海瘋狂圈地。

據報導,號稱上海首富的大地產商周正毅在2003年5月被查扣,他逃稅、操縱股票和不法貸款已經導致中銀香港分行總裁劉金寶被撤職。《開放》雜誌透露,在調查周正毅官商勾結圈地問題時,甚至已查到江澤民的兩個兒子頭上。調查人員查到在緊鄰上海靜安區的普陀區,發現江澤民的長子江綿恆和普陀區政府也以周正毅圈地的手法在靜安區圈了一大塊地。

一直致力揭露「周正毅案」的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說,看到一份材料,舉報江綿恆所在的公司和上海社會保險基金共同投資專案。他披露,曾舉報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因私人工程強遷上海閔行區馬橋鄉旗中村的1萬3千畝土地,其實這塊地旁邊還有一大片土地,是江澤民的另一兒子江綿康,以中科院名義和閔行區政府共同圈的土地,名為閔行開發區紫竹園。

江綿恆和江綿康在上海圈的地都是批准使用的,都是免費圈地,不掏一分錢。鄭恩寵在2007年1月23日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已收到大量舉報江綿恆的材料,他相信消息來源可靠。

(3)江澤民江「招沽權證案」黑幕

早在2007年中共十七大前最敏感的時期,海外多維網站報導了一篇題為「通了『海』的海歸美女」的文章。文中披露中共證券市場有史以來的第一大醜聞,涉案金額高達1.2萬億人民幣的「招沽權證案」黑幕。該案直接將江澤民、賈慶林、黃菊、吳志明等捲入斂財黑名單中。

文章披露說,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高管劉嘯東製造的「招沽權證案」,是中共證券市場驚爆金融史的第一大醜聞,僅這起「招沽權證案」就涉及1.2萬億人民幣,被騙的50多萬大陸股民因此傾家蕩產、血本無歸,直接損失228億元人民幣,間接損失500多億元人民幣。

中共十七大前夕,中共財政部長金人慶突然出事,當時胡、溫正在徹查近1千億人民幣去向問題。據瞭解,金人慶未經朱鎔基批准及簽字,就把1千億直接劃撥給了江澤民,而江把這些國庫裡的直接錢轉到了國外自己的秘密賬戶上。

4.江澤民妹妹都不止十萬億美元?

2014年3月,來自中港臺三地的四男一女前往香港匯豐銀行總行,出示一張10萬億美元的匯豐存款證明書,要求銀行職員核實確認。他們聲稱這10萬億美元證明書的合法持有人「江綺雲」是江澤民的妹妹,他們協助江澤民妹妹處理一宗大交易。此事引起銀行經理起疑,而報警。事後兩男一女抓捕,因文件造假等被控五宗罪。這起案件在香港政府可以公開查詢到,案件編號「DCCC 746/2014」。

在這個世界上,誰能以個人名義定期存款美元達到10萬億之巨?!十萬億美元對江澤民的妹妹都不在話下。那麼江澤民父子貪了多少錢?詐騙犯都要頂著江澤民家族的光環?可見江澤民家是「中國第一大貪」早已深入人心。

(五)對江澤民集團犯罪的思考

1.撕開江澤民集團「合法腐敗」外衣說。

《北京之春》2015年4月號刊登了朱振和的文章:《合法腐敗與腐敗的社會化》。文章說:今天中國大陸的官約佔總人口1%,攫取的財富總量卻佔到國家全部財富的90%以上。他們獲得財富手段多樣:在貪腐斂財之外,更多的財富是通過「合法腐敗」獲得。文章例舉「十八大」以來,被習近平打虎的中共高官,如鐵道部長劉志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斂財都是上百億,而被公開審判,定罪的卻只有貪污受賄的區區幾百萬、幾千萬,為什麼?因為合法腐敗不算罪。

是。筆者先為朱振和點個讚。中國大陸之所以能出現「合法腐敗」概念,是因為江澤民集團得到了自己制定的那些所謂國家法律的保護。

正如江澤民父子搶上聯投的刑事犯罪,由於有認證資質的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說上聯投資產總值一億三千萬合法;說上聯投資資產總值三百萬也合法;且按改制文件精神,將企業歸江澤民家族私有還是合法。

再如曾慶紅父子強搶魯能集團的滔天大罪,在他們的邏輯中,走的每一步都合法:a.去銀行貨款7,000萬合法;b.買山西煤礦(不估價。曾偉願意買,礦主願意賣)合法;c.請國家認證資格的評估公司進行了資產評估合法;d.按評估價把煤礦賣給魯能合法;e.買魯能股權(國有大企業轉制,按深化改革政策進行)合法;f.魯能(被告了)再照中央指示回購股權合法。

中共所謂的法律,並不是民主國家的法律,而是黨作惡的犯罪工具,曾慶紅正是利用了這套歪理邪說,空手套白狼,一舉獲利85億。這些財富是誰的?既不是黨企魯能的,也不是曾慶紅家族的,是國家的!人民的!

「合法腐敗」,把打著改制幌子搶下來的國有集體企業、國家資源,披上了合法外衣,定義合法所得。其實,這正是江澤民集團對國家民族人民犯下的萬千大罪之主罪。

2.認清江澤民集團犯罪本質。

從嚴格意義上講:將江澤民集團哄搶瓜分國家經濟三十年的刑事犯罪說成是「合法腐敗」,涉偏袒、誤導之嫌。

假如大陸搞真法制,從司法獨立的立法意義上,運用法律手段、界定法律行為,可以這樣理解。但大陸根本不存在獨立於中共獨裁體制之外的司法體系。大陸今天的法律,都是法律痞子為江澤民量身制定,用來行凶、作惡、獲利、欺騙、麻痺中國人民的犯罪工具。他的所謂法,說穿了,不是用法律怎樣給人民公平正義,而是怎樣想法去欺壓、剝削、侵害老百姓權益。

說到底,習近平反腐還是不徹底。知道江澤民集團的主罪是打著改制的幌子瓜分國有集體企業、哄搶國家資源,為什麼不興正義之師,問這滔天大罪?而貪腐僅僅是江澤民集團犯下若干大罪中的一宗!(未完待續)

(大紀元原創作品,授權轉載請註明出處)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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