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辰:一位母親尋求兒子死亡真相的崎嶇之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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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的一天,一位快70歲的老婦人走進四川省高級法院──一棟冰冷的青石色大樓。

她遞交了關於兒子的一疊材料,收到了蓋章的收訖證明。她的兒子,徐浪舟,在一年前的3月18日晚離奇死亡。

徐浪舟是四川攀枝花市的一位優秀警察,也是一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一樣,他在這場迫害中未能倖免。2005年,徐浪舟被冤判8年半。就在臨出獄只有半年時,他死在四川一所醫院內,年僅39歲。身後留下一名9歲的幼兒。

徐浪舟5歲喪父,母親彭廣貞守寡幾十年,含辛茹苦地把孩子們拉扯大。徐浪舟曾說:「媽媽,兒今後就是要飯,也要背著媽媽一道。」看到愛子的遺體,彭廣貞幾乎肝腸寸斷。她說:「當時,我的心都痛碎了。兒子是我的希望,是我的依靠……」

走進四川省高級法院,這座離她曾經如此遙遠而又陌生的大樓,她向高院提交了控告,要求四川樂山五馬坪監獄和四川監獄管理局對兒子徐浪舟的死進行賠償。她知道,一旦法院真正啟動調查,兒子的死亡之謎將會水落石出。

五馬坪監獄是江派大佬周永康在四川指定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獄之一,這裡隱藏了太多的黑幕。從2006年至2013年,包括徐浪舟在內,這裡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趙國吉、劉天厚、張興才、張坤陽、李源榮、馮忠良、高光崇、蔣雲宏、劉學明、鄧建剛、吳明山12人。其中,有7人在2011年到2012年短短一年多時間內被迫害致死。

2006年9月,監獄長祝偉從硫磺廠監獄被調到五馬坪監獄時就公開叫囂「不死不放人」,並命令全體獄警為達到「轉化」必須不擇手段。監獄「轉化」法輪功學員使用的都是超出人體承受極限的殘忍手段,如不准睡覺、冬凍夏晒、挨餓、限制大小便和洗漱清潔、長期關小號、吊打群毆、開批鬥會、不明藥物迫害等等。成都空氣壓縮機廠工程師、43歲的法輪功學員蔣雲宏,2009年初「刑滿」回家時,醫生斷定他活不了幾天。回家後他的腹部一直腫大,口中出血,於2011年3月8日晚含冤離世。

徐浪舟的遺體一直冷凍在成都東林殯儀館。為了保留證據,母親彭廣貞一直不同意火化,她決心為兒子討回公道。

但是,為了銷毀證據,五馬坪監獄早就對徐浪舟的遺體打上了主意。

屍檢過程疑點重重

一開始,四川五馬坪監獄瞞著徐的家人,擅自簽字,拒絕屍檢。



四川樂山五馬坪監獄擅自簽字,拒絕屍檢。(明慧網)

但四川樂山檢察院又對家屬「信誓旦旦」道:「我們已經做了屍檢,是正常死亡。」當家人要求看屍檢報告時,檢察官卻啞口無言,並低下了頭。

與此同時,監獄與檢察院聯合阻礙家屬從省外請人對屍體進行司法鑑定。三番五次,家人始終堅持,監獄與檢察院才作了讓步。但是,屍檢過程疑點重重。

起初,家人聯繫的幾家重慶鑑定所本來都很積極,但一經樂山檢察院電話聯繫後,都找理由推脫了。最後終於找到一家答應做鑑定,卻處處受到防範。

屍檢時,徐浪舟的母親是現場唯一的家屬,兩個女警卻將她強行拖離。屍檢取證後,鑑定所「勸」徐家火化遺體;最後,屍檢報告都不給徐母,卻只給了監獄。

整個過程,四川五馬坪監獄和四川樂山檢察院涉嫌違法。根據中國《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凡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臨床診斷不能明確死亡原因的,在有條件的地方必須進行屍檢。屍檢應在死後48小時以內,由衛生行政部門指定醫院病理解剖技術人員進行,有條件的應當請當地法醫參加。醫療單位或者病員家屬拒絕進行屍檢,或者拖延屍檢時間超過48小時、影響對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絕或拖延的一方負責。」

警察還命令殯儀館不准徐家親友檢查遺體,不允許拍照。那裏的工作人員對徐家親友跟蹤、偷拍……

徐母到五馬坪監獄索要病歷和屍檢報告,遭到獄警的圍攻。他們多次放言要強行火化遺體。

200多封鳴冤信

為了查清死亡真相,家屬聘請了有正義感的律師。

在五馬坪監獄,獄警把家屬請來的北京律師拉到一邊威脅,並通過北京司法局命令律師事務所立即召回律師。

為了鳴冤,徐母自己四處奔走,並郵寄了200多封信。



郵寄鳴冤信憑證(明慧網)

但是,這些交涉、抗爭和投訴,都沒有結果。

申冤之路步步艱辛

彭廣貞自己也受到監獄警察的利誘和威脅,後來老人決定就兒子的非正常死亡申請國家賠償。

徐母先向四川五馬坪監獄(現嘉州監獄)提出國家賠償。收到不賠償決定後,又向四川省監獄管理局申請復議,依然未果。于是她向四川省高級法院提起控告。

按中國《國家賠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法院賠償委員會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屬於疑難、複雜、重大案件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但是,三個月時間過去了,老人沒收到任何音信。

無奈之下,她持收據回到高院那棟冰冷的大樓裡,不料窗口女工作人員丟出一句:「你的申請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不能立案」,並沒收了老人手上的收據。

徐母回到郵局,請他們出具簽收日期證明。看了蓋章的郵局證明,高院無法推脫了。

2014年1月24日,四川高級法院出具受理通知。在此之後,案件又很久沒有聲音,老人只有再一次次地去那棟大樓裡詢問。

2014年6月初,終於有了回音。高院通知徐母「6月12日開庭質證,只能來三個家屬旁聽」。臨近開庭,又通知說:「隻准一個家屬旁聽」。

參考資料:

攀枝花市十佳警察之一徐浪舟案例追蹤記錄

http://globalrescue.hopto.org/unproj/china/detailch.jsp?qid=19225

(未完待續)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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