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3月10日訊】黃巧梅(女)、黃巧玲(女)二人,未經授權擅自製作新唐人電視(國際)有限公司(簡稱新唐人電視台)宣傳品,並長期在香港灣仔地鐵站天橋、旺角等鬧市中心以及香港各類遊行中,以展示自製橫幅及展板等行為對新唐人電視台進行侵權,有損新唐人品牌形象。香港新唐人電視台屢次要求黃巧梅、黃巧玲停止上述行為,但勸阻無效。近期,本台亦留意到澳門居民楊翠萍(女)加入其中。
新唐人電視(國際)有限公司特此嚴正聲明:黃巧梅、黃巧玲、楊翠萍並非新唐人電視台員工或義工,本台也沒有授權她們做任何推廣工作。其行為與新唐人電視台無關。
就三人進行的上述行為對本台造成的侵權及對客戶造成的傷害,本台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新唐人電視(國際)有限公司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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