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1月25日訊】近日,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從獄中上書前中共總理朱鎔基及現任海關總署長于廣州,舉報負責遠華案的420專案組,未有按規定將沒收遠華案的財產上繳國庫,仍然「暫存」海關,屬於中飽私囊貪贓枉法。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賴昌星自稱,此次給朱鎔基上書並非想翻案,而是要求法院判決包括附加財產刑全面執行。同時表明,將依法對沒收財產沒有審判查明、沒有上繳國庫進行申訴,申請再審;要求將全部財產包括現金移交原審法院,按執行程序處理。
在給朱鎔基的信中,賴昌星稱,有人侵吞國庫財產、借遠華案發大財、中飽私囊。判決沒收的財產一分錢也沒有交給國庫,仍然在廈門海關「暫存」。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協商認購一些,從房產到普通財物,有些是走了拍賣流程的,但不是一次,是分好多次,不管是拍賣還是協商認購,所得錢款仍然是存在海關不交國庫。
賴昌星並指有人按「罪人之財皆可取之」的思維辦事,只要找到專案組的關係,就能以和他原公司有合同的名義,不經核實全額結賬,坑害的是國家。
而在給海關總署長於廣州的信中,賴昌星詳細列出仍然被廈門海關扣押的部分財產,以及有關財產被賤賣情況。包括原本值千萬元(人民幣.下同) 的別墅,卻被人以205萬元出售。並指沒收財產清單含糊不清,價值無法查清。
賴昌星還說:「我的申訴對中飽私囊的人會構成巨大威脅,這些人怕的就是『查清造冊繳入國庫』。」
賴昌星是福建省晉江市人,小學文化,他創辦遠華集團,以廈門為據點大批走私貨物,包括香菸、汽車、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等,總值逾百億美元,被稱為「中國第一經濟大案」。
據媒體披露,賴昌星利用金錢、美色籠絡行賄官員,為他的走私活動提供幫助和庇護。遠華案導致一大批官員涉案下臺,包括廈門海關前關長楊前線、公安部前副部長李紀周、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等,其中楊前線已於2004年被處死。
據《江澤民其人》一書披露,在遠華案中,江澤民的心腹、江辦主任賈廷安曾向賴通風報信。賴昌星因此成功出逃海外12年之久。賴昌星透露,他和江澤民五個秘書中的三個都很熟,包括大秘書賈廷安。
而賴昌星在2011年被遣返回國前,曾在加拿大披露,當時,他得到賈廷安及時任福建省委書記賈慶林等人的支持,才能走私大量石油、私家車等戰略物資。
去年曾有消息傳出,賴昌星透過家人對外發聲,表示自己患有嚴重心臟病和糖尿病,且病情日趨加重,要求保外就醫。有分析稱,賴昌星已經成為當局制衡江澤民及其黨羽賈慶林、賈廷安的一顆棋子。
(記者羅婷報導/責任編輯: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