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1月11日訊】週三,中國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中共最高法院前副院長奚曉明受賄案,指控奚曉明非法收受人民幣超過1.14億元。奚曉明當庭表示「認罪」。
檢方指控,1996年到2015年,奚曉明在擔任最高法院經濟審判庭副庭長、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等職務期間,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億1459萬6934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5年7月12日,奚曉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2016年10月18日,被起訴。
海外媒體披露,辦案人員在奚曉明的住處發現3億元現金,不能說明來源。報導稱,奚曉明被查封的總資產超過15億。
港媒曾報導,奚曉明供出現任中央委員,並可能牽出中共前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王勝俊是中共前政法委書記羅干、周永康的「秘書」,曾任政法委秘書長。
王勝俊還因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