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2月20日訊】編者按:1999年臘月二十七晚,山東省龍口市下丁家鎮殘疾軍人王文強,被綁架到鎮政府,關進一個鐵籠裡。王吃盡了苦頭,就這樣在這裡過了中國傳統新年;直到正月初四,家人找人疏通才被放回。
洗腦班人員經常闖入王文強的家,並且常常半夜來。2個上學的孩子嚇得直哭。王文強被逼離家,開始了2年半的流離他鄉的生活……
明慧網報導,以下是法輪功學員王文強在其控告江澤民書中的自訴:
一、修煉法輪功頑症不醫而愈
1959年,我出生在一個偏僻的小山村,曾應徵入伍。我在所在部隊擔任海上捕撈任務,每年出海時間較長,大部分時間在海上作業。惡劣潮濕的海洋氣候、特殊的工作環境使我患上嚴重的類風濕關節炎等多種疾病。雖經多次住院治療,可病情越來越重,很多關節變形,被所在部隊評定為二等乙級殘廢軍人帶病回鄉。1985年7月,被縣民政局安排在下丁家鎮分院擔任物資保管員。
為了治病,我查閱了很多醫學資料,都沒有什麼好辦法,只能對症治療,每當發病時都是大把大把地吃藥加外敷膏藥,長期抗生素治療使身體免疫力下降。90年代後,當地出現氣功熱,為了治病我開始習練氣功,並征訂氣功雜誌,瞭解了一些氣功的超常現象。
1997年我有幸得到法輪大法。煉功後,人生觀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我能夠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遇到問題向內找,提高自己的心性,很快改掉了以前沾染的酗酒、抽煙等惡習。以前令多家醫院束手無策的頑症類風濕及其它疾病都不翼而飛。
二、風雨來臨鎮政府私設公堂迫害善良
1999年7月,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惡毒誹謗和攻擊,欺騙不明真相的全國及全世界民眾迫害法輪功學員。我懷著一顆對政府信任、對社會負責的善心,去北京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相。半路被綁架截回,送單位非法拘禁,並被列為重點迫害對像單獨關在一間屋裡,不讓和其他人接觸。每到所謂的敏感日,就把我綁架、非法拘禁迫害。
1999年12月,我再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遇上一個表面和善的人。但他其實是一個便衣,要我們去信訪局。當我一上車,他們一夥人就變了臉,綁架我們到一家旅館。登記名字後,我們被戴上手銬,塞到廁所裡,在那裏待了2個多小時。我還被勒索了100元錢。那時進京上訪的學員特別多,我們鄉鎮就去了6名。從北京到回到單位的途中,我和當地一名學員被銬在一起20多小時。
回來後,單位院長當眾大罵,並打我耳光。鎮書記惡狠狠地說:「我讓你活不出來!」
鎮政府私設公堂,直接把我們拘禁在政府4樓「鐵籠」裡(鐵窗、鐵門,大小便在屋裡)。第2天把我們綁架到下丁家醫院4病房。2人一張床,家人送飯吃。我所在的單位2人去北京截訪,他們的車票、宿費、吃飯、喝酒的錢都從我的工資扣取,共勒索我2,000多元。
隻因為修煉法輪功,我被單位先後調為收款員,後被調到離家20多里地的一個村診所,在藥房取藥。
2000年春的兩會期間,我在診所上班被鎮政府莫名其妙地綁架到前夼村(大山深處的一個小村)秘密迫害。
這次,鎮政府多人直接參與毒打法輪功學員,動用警棍、電棍。我被2人長時間毒打,2根電棍同時電擊、膠皮棒毒打我的全身。我幾次被打倒在地,身上到處是傷、瘀血。後被獨自拘禁在一間小屋,裡面沒有燈也沒有床。我一床薄棉裹在身上在水泥地上睡了34天。每頓飯一塊玉米餅,每天按10元收費。每天上午上凍時,他們讓我們刨土修路;下午化凍時,把我們叫到屋裡聽訓斥。
在這裡,我親眼目睹了有的學員被打得休克,不得不搶救。
後來龍口成立了610洗腦班,在下丁家鎮,離我所在單位不到一里路。不時從裡面傳出學員被迫害的消息。我看到非法拘禁了很多法輪功學員,還有煙臺芝罘區送過來的。
2001年6月20日,單位院長打電話讓我到醫院辦公室一趟,告訴我要送我去洗腦班,拘禁的時間根據我的表現而定。我說要去廁所,然後趁機逃。哪知他們已經作了安排,會計室主任抓住摩托車後座,我被重重地摔在地上,臉也摔破了。我掙脫後逃到山上。後來摩托車被鎖在家屬宿舍,家人多次到院方去要都不給,後來被他們送人了。價值6,500元的摩托車就這樣沒了。
三、在看守所被迫害7個月
2003年11月1日深夜,我流離失所在外,因提包裡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材料,在招遠被警察綁架。他們很快就查明瞭我的身份,這樣我才知道自己早已被網上非法通緝。
我被連夜綁架到招遠公安局,銬在暖氣管子上,折騰了一宿。第二天,被戴上手銬、鐵鐐帶到一間密室,坐在鐵椅子上,兩手腕分別鎖在椅子兩把上、兩腳被鎖在兩隻椅子腿上、腰部被一條鐵鏈捆住,整個身體被捆得死死的。
他們開始對我刑訊逼供、酷刑折磨。當天下午來了2個煙臺芝罘區的610人員,一個陶處,一個姓于,指揮整個提審過程。招遠610辦案組人員用高壓電電擊我的耳朵、面部、脖子等敏感部位。他們幾次給我灌下摧殘大腦神經的不明藥物,致使我的大腦記憶嚴重受損,至今沒有完全恢復。
一連幾天幾夜不讓睡覺,我面部也被打得全是黑紫色,雙腿不能行走,意識不清,昏迷過去。當醒來時,我已經在招遠看守所了,生活不能自理,兩個犯人來照顧我。
我的住處也被非法侵入、搜查。他們將我的私人物品:手提電腦、印表機、刻錄機、塑封機搶劫一空,身上1,900多元的現金也被盜走。
在招遠看守所,我受到非人虐待。每天早上一個玉米窩頭、一塊咸菜,中午、晚上一個小饅頭和一杓沒有任何油水的菜。並且天天被強迫勞動,捻豆、扎花、縫布娃娃。為了多提獎金,他們基本上天天逼迫我們幹活到午夜12點以後。
一天晚上因煉功,我被楊姓副所長看到,被綁在鐵椅子上狠狠地踢了一頓,拘禁一宿後送回了監室。
我在招遠看守所被非法拘禁了7個多月,家人多次去會見都不讓見面。他們涉違法不通知家人上訴。
2004年3月,法院非法開庭,誣判我11年徒刑。2004年6月,我又被綁架到山東省監獄繼續迫害。
四、在山東省監獄裡遭迫害
在省監獄教導員李偉、隊長陳岩的授意下,迫害法輪功的手段不斷翻新。法輪功學員互相之間不能說話,24小時都有人看護,經常突然遭到清號搜身,稍有不慎就會遭到迫害,關禁閉、嚴管、隔離等。很多都是隱藏起來的迫害。這裡真是牢中牢、獄中獄。
2005年5月,我被「嚴管」20天。在這些天裡,我被逼每天坐在一個很矮的小凳子上,按規定姿勢坐好並不准動,背背監規。每天2杯水,每頓飯一個饅頭。晚上逼洗冷水澡,12點以後才能睡覺。有幾次凌晨3點後才讓躺一會兒。
犯人趙紅勇說:這是他的天下,他說怎樣就得怎樣。有一次我刮鬍子,沒和他說,剛刮了一半,就被他把刮鬍刀搶去。結果,硬是解除嚴管後,我才刮了另一半。
2005年迫害升級。監獄搞擴建,扒舊樓蓋新樓,各地法輪功學員被送來的非常多。因沒達到所謂的轉化要求,我被分到五監區,那裏幾十個包夾人員監視十幾個法輪功學員。他們為了討好警察和減刑,經常製造事端,一不小心,法輪功學員就可能遭到迫害。法輪功學員之間不允許說話,還要寫思想匯報。我曾被2次嚴管,共計3週時間。
2010年,我出獄回家。下丁家鎮政府來車接我,醫院也來了人。當地派出所又非法取我指紋、筆跡、照相,暗中監視我。我要求到單位上班,單位院長說我早就被院方開除了。單位拖欠的工資、所有的福利待遇都沒有了,我只好到南山打工。
16年(編註:現已17年)來,江澤民綁架了全國人民對法輪功犯罪,許多人在無知的聽命中墜入深淵,他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在對我和家人的迫害中,我隻追究江澤民一人的責任,不想傷害任何人,希望每個人都走好自己的路。
江澤民所作所為給我的家庭造成了極大傷害。為維護法律尊嚴、捍衛合法權益,我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控告。
(文字略有編輯)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