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取消工作簽證四年限制 即刻生效

【新唐人2016年12月16日訊】加拿大移民部週二宣佈,累計時間限制(cumulative duration limit)不再適用於所有當前和今後的工作許可(work permit)申請。這項改變適用於在加拿大,海外及在入境口岸遞交申請所有申請人。即日生效。

改變之前的條例被稱為「四進四出」,是在2011年4月開始實施,工作許可四年結束需要離開加拿大等待四年,才有資格再次申請加拿大工作許可簽證。此次四年限制取消,收益最大的群體是國際留學生。大部分國際留學生畢業即轉工簽,但一部分留學生由於種種原因,在四年后卻只能面臨打包回家的窘境。取消限制以後,將可以有條件延續工簽。

四年限制的規則給臨時僱員和僱主帶來了很大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我們認為這對申請人和僱主以及處理申請的官員來說是不必要的負擔。經過HUMA聽證會確認,我們決定迅速改變。」移民部長麥加廉說到。

移民局稍後在網站上對此次取消限制做了說明。點擊查看完整說明

截至2016年12月13日,正在進行的申請不再受時間的累積的限制。但是,除了此項限制取消而外,其它的條件依然需要滿足。如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 (IRPR),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沿LMIA)及其他資格條件。

在恢復期(restoration period)的申請人可能需要重新申請工作許可。在加拿大的外國公民,目前沒有有效工作許可,並且不符合申請恢復條件的,必須向加拿大以外的簽證中心提交工作許可申請。

正在處理的申請

對於已經提交申請的申請人,可能會接到移民局的通知,告知四年期限的條款將不再適用。關於這一條件的材料證明不再需要。其它合格標準,如需要一個LMIA,依然將繼續進行評估。

在2016年12月13日之前已做出結論的申請

對於在2016年12月13日之前達成最終結論的申請,將依然適用累計時長的限制。關閉的申請不會被重新打開复議;但是,如果申請人滿足其它的申請條件,可以重新申請新的工作許可。

申請人在加拿大

如果已經在加拿大工作達到或超過四年期間,希望繼續留在加拿大工作。只要符合資格,可以申請新的工作許可。

加拿大以外的申請人

如果申請人已經離開加拿大,無需在等待4年累積時間的限制,他們可以立即申請新的工作簽證。

進一步的修改

cicnews的報道,政府的聲明中強烈暗示會對臨時外國勞工計劃(TFWP)進行更進一步的修改。包括更好的確保一些團體的機會,如青年,殘疾人,土著人民以及第一次到訪加拿大的新人。

一些修改已經被議員提出,如將最低外國勞工工資設置為$20/小時,提供一些LMIA流程的豁免條件等等。委員會已將TFWP修改意見提交。政府計劃會在2017年早些時候回應這些提議。

(記者清風報導/責任編輯:唐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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