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15日訊】河北石家莊市30歲的村民賈敬龍因婚房遭當地官員下令強拆,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以射釘槍殺死一名村官,被判死刑一案,雖然各界均呼籲「刀下留人」,但律師透露,最高法院已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已在今天(11月15日)上午執行。
據陸媒報導,15日早晨,賈敬龍現任代理律師甘元春,向「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證實,早上7點左右,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派人到賈敬龍家通知家屬見其最後一面。
甘元春律師說,「按照慣例見完面就會馬上執行(死刑)」。
賈敬龍案再度成為中國社會反抗中共暴力管制的象徵,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學界和法律界發出「刀下留人」的呼籲不絕耳。
就在早前一天(11月14日),賈敬龍的前任代理律師魏汝久、中國幾位法學泰鬥,包括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顧問郭道暉、著名大律師張思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及賀衛方、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許章潤等十多人,向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聯名發出《關於賈敬龍死刑覆核一案的呼籲書》,要求立即停止對賈敬龍執行死刑。
呼籲書稱,最高院對賈敬龍案的死刑覆核裁定不符合中國法律規定的死刑適用標準和政策;沒有考慮中國農村財產法律制度的特殊性;沒有考慮傳統習俗的影響;沒有考慮鄉村基層政權的惡政現象,導致對案件基礎事實的認定存在重大錯誤。
不過,周強還是簽發了對賈敬龍的死刑執行令。
魏汝久還透露,賈敬龍曾在11月2日委託他將一首訣別詩在行刑之日,向親友與外界關心他的人公佈,代為告別。詩的最後兩句為:「一任孤擲,賈在高營,惟是泯仇愧澤酬。但已矣,恨有幸人來,淚與君別。」
有評論人士認為,賈案是目前拆遷財政體制與民眾財產的衝突、維穩體制與正義的衝突極致之典型。中共的體制要求賈敬龍必須得死,否則邪惡無法維持。
事件回放
2013年2月,尚未滿30歲的賈敬龍正在為結婚而滿心歡喜地裝修自己的婚房時,卻遭到村主任何建華組織指使的強拆。婚房沒了,戀情破裂,未婚妻也離他而去。
事發兩年間,賈敬龍曾多次寫舉報信給長安區檢察院和區信訪局,又一次次找何建華商談拆遷補償的事宜,但是最終都無結果。
2015年農曆年初一,賈敬龍一怒之下用改裝後的射釘槍當眾射殺了何建華。
賈敬龍一審和二審被判死刑立即執行,今年8月31日被最高院核準死刑。消息曝光後引起中國社會巨大反響,雖然數位知名法學教授呼籲,賈敬龍屬激憤殺人,罪不至死,不少民眾也聯名要求最高院撤銷死刑決定。
賈敬龍的家人10月還曾趕赴北京,向最高法院遞交要求停止行刑的緊急申請,並當面要求重新審核案情,誰知最高法院還是簽發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記者陳遠輝報導/責任編輯:曲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