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寧:將希特勒逼上法庭盤問的德國律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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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對德國各方面瞭解了不少,但我必須承認,在讀到《質問希特勒》一書前,我對漢斯.利騰(Hans Litten)這個名字是完全陌生的,問了身邊的一些德國人,同樣也不知道他是誰,在德國歷史上扮演了甚麼角色。然而,在今天德國的首都柏林,有一條街就叫做漢斯.利騰大街,德國律師協會就位於這條街上,而協會所在的那棟樓,同樣是以他的名字命名。

位於德國地方法院的漢斯.裡頓Hans Achim Litten半身像(維基百科)

位於德國地方法院的漢斯.裡頓Hans Achim Litten半身像(維基百科)

漢斯.利騰顯然是一名律師。以律師的名字來命名律師協會所在的街道和大樓,似乎可以理解,但不可思議的是,在柏林高等法院內,也矗立著漢斯.利騰的半身像;在莊嚴的柏林地方法院,還懸挂著一塊專門紀念他的牌匾。在以嚴謹聞名的德國法律界,本應與律師保持距離的法官們,為何同樣向律師利騰致以敬意?

這無疑應與利騰不畏權勢,在任何情況下都保持律師應有的節操和風骨有關,這其中以利騰將權傾一時的德國納粹黨黨魁希特勒逼上法庭並加以盤問,最令人震撼。

希特勒被逼上法庭

1931年5月8日,是納粹黨黨魁希特勒出庭,為「埃登舞蹈宮案」作證的日子。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

此時的希特勒雖尚未掌握德國最高權力,但其納粹黨的發展勢頭卻不容忽視。納粹黨的早期成員是衝鋒隊,衝鋒隊的規模在1931年就翻了三倍,從1月份的88000人升到了12月份的260000人。他們的重要職責是保護納粹黨舉行的集會,搗亂其他政黨的集會和恫嚇那些反對希特勒的人,比如共產黨人。

納粹黨能夠迅速發展的原因還要「感謝」1929年10月的一場世界性經濟危機。當時,德國經濟受到重創,失業率奇高,人民對魏瑪共和國極為不滿,強烈要求建立一個拯救德意志民族、給社會帶來安定,給人民帶來幸福的新政府。

希特勒遂利用這個機會,稱經濟危機是「政府無能」,是政府接受《凡爾賽和約》和戰爭賠款及奉行「社會主義」政策的結果,是共和國和歷屆政府毀滅了德國的一切。同時,他一方面為國家社會主義展開更強大的宣傳,對各階層人民不斷做出符合其願望的慷慨許諾;一方面又通過納粹黨的宣傳機器,宣稱該黨是「大眾黨」,並重點向中下層的中產階級發動討好攻勢,以爭取得到他們的支持。

希特勒還意識到,只有通過納粹黨一貫藐視的國會選舉,才能「合法」的攫取權力。因此開始對衝鋒隊的暴力行動有所限制,至少在表面上如此,這引起了衝鋒隊的強烈不滿。希特勒的策略是奏效的,至少1930年9月納粹黨在選舉中的大勝就說明瞭這一點。而「埃登舞蹈宮案」就是在上述背景下發生的。

1930年11月22日晚,一群納粹衝鋒隊隊員在柏林一家名叫「古鎮」的酒館喝酒,相隔幾個街區的埃登舞蹈宮正在舉行兩場派對,一樓是麵包師糕點協會的舞會,二樓是旅行家協會的派對,而這裡通常是左傾團體聚會之地。

按照衝鋒隊的說法,那天晚上包括被告人利布舍爾在內的兩名衝鋒隊隊員稱,他們在經過埃登舞蹈宮時,遇到了襲擊,大約20名衝鋒隊隊員聽說後,滿腔怒火,趕到了埃登舞蹈宮。他們強行闖入樓內,衝入一樓的房間,發現要找的人不在——這說明衝鋒隊隊員明顯知道要找的人是誰,與其後來在法庭上辯稱的這場襲擊是對不知名敵人的回應是矛盾的。

於是,衝鋒隊隊員又來到了二樓,一名衝鋒隊隊員開槍打傷了旅行家協會派對中的三人,一人傷勢較重,兩人較輕。開槍後,衝鋒隊隊員迅速離開。警察在衝鋒隊員離開後,趕到了現場。經警方和法院調查確定,衝鋒隊隊員康拉德.施蒂夫是領導者,他與貝利希、利布舍爾、韋澤曼被控射傷三人。四人對於控罪都予以否認。

在埃登舞蹈宮案後,納粹衝鋒隊開始了在當地為期三個月的暴力活動,而柏林官方卻予以縱容。身為律師的漢斯.利騰參與了代表受害者對行凶者指控的兩起案件,包括埃登舞蹈宮案。利騰決心利用這個案件,表達一種寬泛的政治觀點,即衝鋒隊所犯下的暴力罪行,是納粹計畫中的必要因素,他們執行的命令出自希特勒的直接授意。

在利騰的要求下,法庭準備傳訊希特勒出庭作證。許多德國人想知道,這一次,這個國家是否會對納粹的暴力行為作出更嚴厲的處罰,甚至是否會處理對此負有責任的納粹領袖。而納粹領導層則憂心忡忡,他們擔心泄露柏林衝鋒隊從事系統性暴力的真相,將會在某種程度上破壞他們小心謹慎建立起來的「合法路線」主張。

盤問希特勒

對於即將走上法庭的希特勒而言,為埃登舞蹈宮案作證並不簡單。一方面,為了保護自己不會面臨可能出現的國家公訴,他不得不高聲斷言「在政治鬥爭中,他將只會使用符合憲法規定的方法」;但另一方面,他又要讓親信衛隊衝鋒隊相信,他的主張不過是一個「幌子」,一種「能夠成功騙過有錢施主的伎倆」。

面對堅毅的律師利騰,希特勒會成功嗎?

希特勒終於站上了埃登舞蹈宮案的證人席上。當時的德國刑事訴訟法與現在的一樣,在詢問證人時,賦予了審判長的主導地位。本案的審判長、高等法院大法官奧內佐格直接切入了正題,「四名被告人所屬的『暴風33隊』是一個突擊隊,按照自訴人律師主張,這支突擊隊是被有目地的組織起來,意在執行有計畫、有預謀的殺人行動,而納粹黨的領導層不但知道這個計畫,還批准了它。你是否知道四名被告人加入的『暴風33隊』?你是否知道其他的領導人?」顯然,大法官問詢的問題都來自利騰。

希特勒否認了利騰的指責,稱衝鋒隊只是保護納粹黨「不被左翼恐怖份子攻擊」以及「從事宣傳工作」。不過,希特勒無法解釋的是,為何他在不久前在《人民觀察報》上的一篇文章中提到了柏林衝鋒隊長施騰內斯「只不過組建了幾支卑鄙的突擊隊」,這至少表明他是知情者。對此,希特勒百般狡辯,重新詮釋「突擊隊」的意思。

很快,冷靜的利騰發話了。他不屈不撓的繼續就突擊隊的問題盤問希特勒,希特勒的回答是自相矛盾,連一名法官也看不下去了,插嘴道:「我無法理解的是,你怎麼能因為組建突擊隊,而責備施騰內斯。」

利騰盤問希特勒的另一個方向針對的是納粹黨對其宣傳部長戈培爾所作聲明的批准。1930年1月,一個柏林衝鋒隊隊員(也是一個皮條客)被殺,戈培爾在親納粹的《攻擊報》上寫道,凶手「必須被打成肉漿和肉泥」。利騰就此發問,如果納粹黨沒有執行任何暴力行為,戈培爾的口號又是甚麼意思呢?

希特勒再度辯稱,口號的意思是「必須挫敗、破壞敵人的組織」,而非「襲擊謀殺敵人」,等等。對於利騰要出示四名被告人所攜帶的武器,希特勒也含糊其辭的拒絕,稱在威脅的氣氛下,攜帶這樣一種武器是可以理解的。

在希特勒作證兩個小時後,利騰請求法庭批准再向希特勒問三個問題,第一個是要希特勒描述一下一場有組織的襲擊。15名或20名攜槍的衝鋒隊隊員,因為害怕共產黨人的攻擊,以自衛的名義發動了這場襲擊。

第二個是當希特勒任命戈培爾為納粹宣傳部長時,他是否知道戈培爾印製的的《國家社會主義》小冊子中的一段話:如果納粹黨最終不能通過議會選舉上臺,「我們就要鬧革命!我們就是要讓國會去見鬼,用德國人的拳頭和德國人的大腦來建立國家!」這段話出自小冊子1929年出版的第二版。

第三個是提到了一則傳言,說在1930年10月召開的一次秘密會議上,希特勒向總理布呂寧承諾,如果他受邀加入其政府,他將解散衝鋒隊。

在研究了三刻鐘後,法庭同意就第二和第三個問題向希特勒發問。第二個問題無疑讓希特勒十分難受,他在回答利騰的盤問時開始結結巴巴,並儘量迴避自己知曉內情。

在回答第三個問題時,希特勒「激動萬分」。因為在這個時候,他的任何背叛他的私人武裝的表述,都可能成為政治災難。是以,希特勒堅決否認與布呂寧有任何的協議。「解散衝鋒隊,對我來說,就意味著納粹黨的末日……等於要我自殺,或者要我的黨自殺。」

希特勒的咆哮

在短暫休庭後,利騰再次向希特勒發問,在1930年大選前兩週,面對施騰內斯的叛亂,希特勒在全副武裝的黨衛軍的護送下,對柏林的衝鋒隊酒館發起了一次公關之旅,但一些衝鋒隊隊員在迎接元首時帶著明顯的敵意。利騰問這是否屬實時,希特勒狂怒不已,說道:「完全是瘋了!」「在每一家酒館,迎接我的都是暴風雨般的熱情。」希特勒的回答引來了旁聽席上的一陣笑聲。

此時,希特勒業已作證三個多小時,根據當時媒體報導,他「相當疲憊」。法庭在午休後繼續。法庭開始詢問施騰內斯和另一名衝鋒隊前指揮官韋策爾。施騰內斯否認事先知道埃登舞蹈宮案,也否認制定過這樣的計畫,但他承認納粹黨的組織與其宣傳之間「極不相稱」。他的意思是納粹黨向衝鋒隊隊員宣揚暴力,同時卻向中產階級選民擺出合法的姿態,這樣衝鋒隊處於窘境。韋策爾也證實了這一點。

利騰於是對施騰內斯和韋策爾提出了新的問題,即衝鋒隊對納粹黨所持合法路線政策所持的態度,以及納粹領導層對暴力行為應負的責任。在希特勒和其律師卡梅克以及納粹黨首席法律專家弗蘭克商議後,卡梅克表示強烈反對,法庭駁回了利騰的問題。

利騰遂將希特勒重新召回證人席,繼續就納粹黨的路線和戈培爾的《小冊子》問題盤問希特勒。在利騰的追問下,處於兩難處境的希特勒徹底失去了冷靜。利騰後來說希特勒「就像一個歇斯底里的廚子一樣尖叫起來」。

希特勒滿臉通紅的向利騰咆哮道:「……最重要的是,律師先生,您怎麼能說這是在號召走非法路線?這是一種無法得到證明的說法!」利騰不為所動的說:「納粹黨的出版商出版的一本小冊子,立場明顯與納粹黨的路線相反,這怎麼可能?」

顯而易見,利騰擊中了希特勒的自相矛盾之處,而希特勒被逼入了絕境:否認衝鋒隊的革命精神,將會引起衝鋒隊隊員的懷疑,認為希特勒某一天會背叛他們;信守合法路線,又會危及其1923年政變失敗以來所奉行的選舉策略。希特勒在法庭上一再的狡辯、迴避、大發雷霆,正是為了避免自己直面這個問題。

就在希特勒絞盡腦汁如何回答利騰的問題時,大法官奧內佐格拯救了他,稱利騰的問題「與本案無關」,並打斷了利騰的抗議。希特勒擺脫了危機,但他對利騰的憤怒並沒有消失。

而希特勒在利騰盤問下的窘態,所有的觀察者們都看明白了,並明確點出,還有媒體把希特勒比作一個「油腔滑調的剃頭匠」。

埃登舞蹈宮案最後判處衝鋒隊四人分別為5年零6個月、5年、2年零6個月和2年。利騰在結案陳詞時表示,在法庭上接受審判的被告人應該是20人,而不是4人。他還指出,納粹黨的證人整體上不可信,希特勒至少作了4次偽證。不過,無論是衝鋒隊隊員、公訴人,還是利騰的客戶,都向德國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訴。利騰上訴的基本點就是奧內佐格法庭忽視了希特勒的證言。

1931年11月,德國最高法院聽審了這起上訴案,但並沒有對判決結果作出重大變更,判決書中稱利騰帶有政治性的提問與本案並無關係。而利騰此後為了這次盤問希特勒付出了高昂的代價。因為希特勒不會忘記利騰對自己的羞辱。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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