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07日訊】我是深圳電臺記者郭敬,是大陸首宗涉美訴訟案自訴人,因為抗議美國人被開除公職,人權受到嚴重侵害,為逃避政治迫害我被迫逃離深圳,亡命天涯。
1995年6月1日,我到美國駐華大使館抗議美國人瓊斯勾結深圳南山區委書記虞德海侵犯我的權利,美國合眾國際社北京分社拿到我抗議內容、時間、地點和新聞稿後,故意將信息泄露給中國警方,欺騙北京警方出動五百多軍警抓捕一個赤手空拳抗議美國人的中國公民。1995年11月8日原深圳市委書記厲有為親自下令深圳電臺將我開除公職。理由是抗議美國人違反「外事紀律」和「宣傳紀律。1997年5月30日我在深圳以挂號信形式,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投寄「控告美國合眾國際社北京分社侵犯我權利」的起訴狀。(起訴書是在法定兩年時效期內寄出,我保留有起訴美國人訴訟挂號信查單核心證據)。不久我前往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經查證當時簽收我起訴書挂號信的正是該法院法官衛燕生,十多年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我合理合法的訴求不依法做出任何回覆。
1998年5月10日我在北京找到原貴州電臺同事倪某某,請他通過其所在單位中央政策研究室向中央反應我的訴求。倪說領導沒同意,我說只能去國家信訪局申訴。然而5月15日在國家信訪局三處306室,我發現所有工作人員均佩戴胸牌接待上訪人,而唯獨接待我的中年男子沒有胸牌,此人蠻橫的不聽我申訴、也不記錄、不開信訪協調函,整個信訪過程不到二分鐘,他們早知道我要來申訴而有所訪備。很顯然有人將我的行蹤秘密告訴了國家信訪局,這個告密者就是中央政策研究室!因為在當時只有他們唯一知道我要前往國家信訪局。
在上訪期間我被關進深圳黑監獄長達一百多天,我從黑監獄越獄時從十五米高空墜落險些喪命。對政府官員來說,對自己有利就依法辦事,自己理虧就不擇手段耍流氓。由於我在整個訴訟過程中我沒有任何過錯,因此,起訴美國人挂號信查單原件等證據,它成為深圳和北京急切要銷毀的目標。他們多次派人入室盜竊,之後他們收買深圳上訪人袁某某送我藏有嚴重違禁品的食品(可能是毒品)企圖栽贓陷害。又刻意安排我到雲南和廣東梅州等地旅遊「散心」,準備在旅店實施麻醉偷取我的精液,為製造「強姦案」作準備。(如同廣州區伯的遭遇)他們利用我常去深圳某茶葉店喝茶之機,指使店員張某對我進行極為露骨的勾引。2013年12月23日深圳國保又施一毒計,安排姓賀的女人以看房為藉口,繞過房東強行闖入我租住的出租房。這些行動表明,他們已經收買利誘唯一與我關係密切的深圳上訪女鄒某某盜取了我的精液。而現在闖入者與我已經認識,接下來甚麼意想不到的事都可能發生,人證物證足以「強姦罪」隨時把我送進監獄。一時的大意竟讓自己陷入極度危險之中,我於當天逃離深圳。
之後深圳國保通過監聽我兒子電話竊取我新的號碼,發現我在廣州星巴克有上網記錄,並定位我已逃到惠州。當惠州公安排查到我藏身之處惠州城市一號公寓時被我察覺,幸運逃過一劫!
律師認為我的訴訟完全合理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決不能因為是洋人就法外開恩。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已經逾越了法律底線,嚴重違法違紀。平日威風凜凜,不可一世的官老爺們,面對我起訴美國人上上下下誠惶誠恐,一個個膽小如鼠,丟盔卸甲,甚麼國家法律,民族尊嚴統統拋在腦後。自己的同胞受到美國人欺凌,上至中共最高決策諮詢機構和國家信訪局,下到北京法院、深圳市委書記、信訪辦、深圳廣播電臺,北京深圳國保,不表示同情和採取力所能及的補救措施,而是落井下石,傷口撒鹽,肆意踐踏人權!民困不救,法斁不理,坐糜廩粟而不知恥,那有一點中國人最起碼的良知,如此變態簡直不可理喻。
這是我首次公開亊件全部真相,是繼1946年「瀋崇事件」之後發生在中國大陸的又一場政治鬧劇,而這一次竟然動用國家機器對我進行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我一旦落入他們魔掌恐怕死得比雷洋還慘!作為公民我感到極為絕望和無助,作為中國人更感到十分可悲和恥辱!
如今我被他們逼得無家可歸,到處流浪,每日四顧茫茫,出則不知所往,親人不得相見。正如伏爾泰所言;在這個世上,只有挺著劍前行才能成功,即使失去生命仍然緊握著武器!
這一擎天利器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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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