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從新聞行業誕生以來,探究事實真相和滿足八卦獵奇之間就一直有一條明確的界線。一家媒體的價值導向到底是事實真相還是八卦獵奇,從本質上決定了良心媒體和街頭小報的區別。
如果新聞事件的主角是明星、乃至明星的意外離世,兩者的界限就變得模糊了起來。公眾對明星私生活永無止境的興趣,往往會讓一件本來沒有什麼新聞價值的事變得充滿爆點。媒體如果處理不當,太急於找出事實真相而忽略了行為操守,很容易就會給人留下「窺私」的不良觀感。
再加上「死亡」這個極其敏感的因素,如何收集信息、如何調查採訪、如何撰寫報導——尺度就變得非常微妙。即使是很多知名的大媒體,也經常會因為沒有掌握好其中的尺度而擦槍走火乃至掉下懸崖,這樣的事情非常多。
2014年8月,羅賓.威廉姆斯自殺的消息震驚了全世界,也引發了美國媒體的一場大戰。美國廣播公司(ABC)是其中拼得最凶的一家媒體,它們花費巨資,出動直升機對羅賓.威廉姆斯的家進行航拍直播。
更加讓人不解的是,在羅賓.威廉姆斯的家人發聲明請求外界「在這樣一個艱難而悲傷的時刻尊重我們的隱私」之後,ABC仍然在官網上大肆宣傳自己的「獨家」航拍。這樣完全喪失新聞職業道德的做法,立即招致了公眾的激烈批評。迫於壓力,ABC在第二天就道歉並且撤下了視頻。
另一家曾經因為在報導名人死亡新聞時處理不慎而引起爭議的是《華爾街日報》,當時他們拿到奧斯卡影帝菲利普.塞默.霍夫曼在紐約的公寓中死亡的獨家消息後,迫不及待地在報導未發表前就在推特上發布了一條只有一句話的簡短消息。
公眾對此的批評主要集中在兩點,第一是《華爾街日報》作為一家國際大報,僅僅發布這樣一句消息而沒有輔以相關的報導加以佐證,顯得極不負責任;第二是在發布這條消息的時候,記者並沒有確認霍夫曼的家人是否已經得知這個消息,如果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發布死訊,毫無疑問會增加他們的痛苦。
言論自由和個人隱私都是不可剝奪的天賦人權。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這兩個權利卻常常發生衝突,最典型的情況可能就是在涉及公眾人物死亡這一類極端敏感事件的報導上,像ABC和《華爾街日報》這樣因為把握不好尺度而擦槍走火的事情就是失敗報導的例子。
美國的新聞傳媒行業已經發展得相當完善,各家媒體和新聞行業組織都有一整套關於新聞倫理和職業道德的規範(code of ethics)。這些行為規範大多大同小異,具體的遣詞造句和側重點或許有所不同,但核心的理念都是一致的。在處理敏感報導的時候,雖然爭議不可避免,但大致來說還是有一個標準可以遵循和界定。
美國職業記者協會(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簡稱SPJ)是全美最大的新聞行業組織,創辦於1909年。他們的Code of Ethics包括四個部分,分別是:
尋求真相併報導真相 (記者在收集、報導、詮釋資訊信息時,要做到誠實、公正、勇敢);
最大程度地減少傷害 (有職業道德的記者應該以尊重人的態度對待消息來源、採訪對像、同事以及公眾人物);
獨立運作 (記者只對公眾負責,不應該對其他任何人承擔義務);
可靠負責並保持透明 (有職業道德的記者應該對自己的報導負責,並且要讓公眾清楚自己所做的相關決定)。
可以用來作為」如何報導公眾人物死亡新聞」參考的是第二部分,即「最大程度地減少傷害」 (minimize harm)。這一部分又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新聞記者應該在公眾對信息的需求與可能造成的潛在傷害或不適之間尋找平衡點。進行新聞採訪,並不等於就擁有了一張可以隨意傲慢或者擅闖他人私域的執照。
2)新聞記者對可能被新聞報導影響到的人要有同情之心。在報導青少年或性犯罪受害者時需格外謹慎。當採訪對像或信息源因為缺乏經驗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對採訪給予許可的時候,同樣需格外謹慎。在採訪報導時需考慮文化差異。
3)新聞記者應該認識到,是否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取得信息,與報導或播出這些信息是否合乎新聞倫理,兩者之間是有區別的。
4)新聞記者應該意識到,相對於公眾人物和那些積極尋求權力、影響力與注意力的人,普通人對他們自己的個人信息應該享有更大的控制權。在發表和報導這些個人信息前需要衡量可能產生的後果。
5)新聞記者應該避免迎合大眾的獵奇心理,即使別人都在這麼做。
6)新聞記者應該在嫌疑犯接受公正審判的權利和公眾的知情權之間尋找平衡點。在嫌疑犯接受審判之前披露他們的身份,有可能對審判結果產生影響,新聞記者應該考慮到這樣的影響。
2、
名人、尤其是明星的死亡,是不是新聞?怎樣的情況下才算是新聞?如果是新聞,其中的新聞價值有多大?
這些問題沒有一個統一的答案,需要就事論事進行分析。而且,每個人、每家媒體也都有自己的尺度和處理方式,很難一概而論。
但我想,可以大致用來衡量的一個標準,就是SPJ的新聞職業道德準則里的第二條,看會不會對新聞事件的當事人和他們的家屬造成二次傷害。
作為一個讀者,我知道我不喜歡看到什麼樣的新聞,不喜歡讀到什麼樣的公眾號文章。
比如說,在權威渠道發布確切的消息之前,我不喜歡看到媒體唾沫橫飛地對死因大作猜測,津津樂道地傳播其中證實或未經證實的細節。
比如說,在警方已經確認並非他殺也不存在疑點的前提下,探究死因到底是什麼就沒有太大的意義。到底是SM還是抑鬱,都是死者的隱私。我不喜歡看到媒體打著尊重事實的旗號去質疑家屬的說法。
再比如說,我也不喜歡看到幾十幾百個公眾號一哄而上地去做抑鬱症的專題,尤其是在內容本身就是東拼西湊人云亦云,並沒有任何新意、沒有傳播任何有效新信息的情況下——搞得他們有多關心抑鬱症患者一樣。
所有這些報導,毫無疑問都會對死者的家屬造成新的傷害。
並不是所有的熱點都需要去靠,去跟,去追。
不說是一種能力。
閉嘴是一種美德。
沉默就是最大的善意。
──轉自《作者微信公眾號》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