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8月25日訊】昨天結束了今年假期的避暑游,回到家打開久未開機的手機一看,幾百個未接電話將我的手機打爆。得到如此多人的關注,實在出乎意料。可仔細一看電話號碼,來自兩大門派:謝陽案件有關的各路官方英雄、我工作單位的同事。
無數疑問湧上心頭:我平淡無奇,為何如此多的人在急迫地呼叫我?哦,只因有個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擾亂法庭秩序罪」的律師丈夫謝陽。
於是,在我暑期休假期間,國保找到我單位的領導,幾度派人到我家試探我是否在家;國保找到謝陽的辯護律師,一直想知道我到底在長沙還是在北京;國保找到我周圍的各種親戚朋友,試圖做通我的工作去勸謝陽認罪;國保甚至不惜派我親愛的同事們到北京,在最高檢察院門口迎接我,陪同我回長沙……
當我依法維權時,我收到了最離奇的忠告:你要注意你的形象,你要為自己的生計留一條退路。到底是我在違法,還是對方在明目張胆地違法地給我的單位施壓,給我施壓?
作為妻子,當謝陽案件事實上存在諸多違法的地方:謝陽被酷刑、妻兒被限制出境、辯護律師權利被侵犯(不被安排會見、不被安排複印案卷、不被安排聽取律師意見等等),是選擇維護國家神聖的法律?還是與少數人群一起去踐踏法律,事後接受法律的制裁?
我選擇了和多數人群在一起:維護國家神聖的法律!維護我和謝陽法律所賦予的權利!
當知道丈夫被毒打,作為妻子,或者作為一個有心跳的人,你能坐得住嗎?你能坐在觀眾席上默默注視著此場景,並心裡念叨著:打,接著打,誰叫他不認罪?或者,你閉上眼睛蒙上耳朵,怕一旦吭氣兒遭到旁人的指責,立馬聲明:此事與我無關!
遺憾的是,我所接觸的勸客們都忽略了三個事實:
1。無論犯了什麼罪,法律都不允許有酷刑;
2。勸認罪是基於缺乏犯罪事實,罪是證據證成而非「勸認」出來的;
3。誰犯罪誰受罰,法律不允許株連妻兒。
謝陽的營救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我不能像其他的「709」家屬們一樣,全心全意地為推動丈夫案子的進程而四處奔波,與律師們進出公、檢、看,與朋友們一起分壓解難。因為我的工作需要我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我若沒有工作的束縛,我將與幫助我的人一起,出現在任何可能幫助謝陽的場所,為謝陽的案件平冤,為法律正言!
我為此非常苦惱!甚至在假期,我都在接受方方面面的所謂的關懷!
我很遺憾,我對不起謝陽!我絕不接受劃清界限的文革式做法,我的工作給了我很大的束縛。沒有工作未必不是一件好事,那樣我將更好地營救我的丈夫。因為,沒有什麼比營救我的丈夫更重要!
陳桂秋
謝陽律師妻子
湖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