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視頻】停止迫害法輪功 國家賠償王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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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08月15日訊】趙培:2016年8月6日上午,法輪功學員王治文在廣東出關的時候,他的護照被海關給剪掉了。咱們先簡單的說一下王治文,他是原中國法輪大法研究會義務負責人之一、原中國鐵道部工程師。1999年7月20日,中共和江澤民狼狽為奸開始鎮壓法輪功的時候第一批被抓,12月27日被非法判刑16年,2014年出獄。這幾天,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門前機會要求中共放行王治文。

很多人都從道義、人權方面呼籲中國政府放行王治文。咱們這裡不從這個角度講,我們認為中國政府應付應該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對王治文應該進行國家賠償,這才是依法治國的應有的姿態。

「國家賠償」這個名詞在江澤民時代是沒有的,我第一次聽說還有這個事是看美國電影。為什麼呢?因為「國家賠償」意味著中共判錯案了,在江澤民時代中共是「偉光正」,它是不可能承認錯誤的。大家都知道那個年代,有個名詞叫「平反」,什麼概念呢?共產黨迫害你,你要老實認罪;不迫害你了,是共產黨給你「平反」了,你要對黨感恩戴德,反正共產黨都是對的。

這裡不得不說的就是法輪功學員戰勝了共產黨了。因為按照剛才的情況來看,中共不管是迫害哪個階級,大多數人都低頭認罪接受改造、要求平反。但是中共鎮壓法輪功卻失敗了,因為法輪功就壓根就沒有提平反的事,他們只是用善心去跟被中共洗腦的人講「法輪大法好」,他們是在用行動證實「真善忍」,這才是屹立不倒的道德豐碑。

咱們接著說「國家賠償」,這個概念真正走入中國社會是習近平和李克強上台之後。根據有限的數據,我們可以看到部分省市2014年和2015年的「國家賠償」數字。2014年,廣東省的國家賠償總金額是3000多萬元人民幣;2015年,廣東省的賠償金額就達到了4500多萬人民幣。從山東省的數字更能看出「國家賠償」的增多,2014年,山東的賠償總金額只有135萬,但是2015年就高達1200多萬元。

當然中共現在還附體在中國的各級政府上,這個「國家賠償」在很多時候還是一筆糊塗賬,但是從無到有就是進步。但是,大家注意一下現在「國家賠償」的對象,大部分都是被冤枉的個案,比如說,海南被冤枉殺人的陳滿坐了23年的冤獄,國家賠償275萬;山東被冤枉縱火殺人的陳勇坐了8年的冤獄,國家賠償54萬。

這裡面沒有因為中共政治運動被迫害的人獲得賠償的情況,比如說,天安門死難者、反右、文革的受難者,至於被迫害長達17年之久的法輪功學員就更沒有了。這種情況只能說明,共產黨才是中國法治最大的阻礙。

現在中國高層有一個機會突破這個障礙,因為有20多萬法輪功學員把迫害的元凶江澤民告上了法庭,這個集體訴訟就是一個落實法治的機會。通過庭審把江澤民定罪,對包括王治文在內的受害者進行國家賠償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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