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被判5年 台火燒車司機疑洩憤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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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07月30日訊】(新唐人記者許惠安綜合報導)台灣國道火燒車釀26人慘死事件,司機蘇明成繼昨(29)日遭驗出酒測值高達1.075毫克,確認為酒後駕車。今日有媒體爆料,蘇明成原名為蘇忠華,疑涉及性侵案件,上月遭判5年有期徒刑待坐監,7月12日的陸客團是他被判刑後的第一次出團,疑因遭判刑而拉陸客團陪葬。

據《蘋果日報》報導,曾和蘇明成合作的導遊向媒體爆料,蘇明成原名為蘇忠華,曾聽同業提及他有涉性侵案件,直至昨日見到蘇的遺照才想起是同一人。

報導中說,蘇明成曾在2013年10月11日出團至花蓮期間,假稱要幫忙影印《家後》的歌詞,將女導遊騙到房內性侵。

6月24日,蘇明成被二審宣判5年有期徒刑,而蘇明成於宣判前一週即請假,也就是從6月17日休假至7月10日。7月12日的陸客團是他被判刑後的第一次出團。

報導說,在此之前,蘇明成在一審被判有罪時不服上訴,因蘇明成沒錢請律師,由法院指定律師王政琬辯護。

這次發生火燒車釀26人慘死,王政琬得知當事人竟是蘇明成時大為訝異。報導說,但王政琬也不感意外,因他兩度見到蘇明成時,他都喝得渾身酒味,遭律師斥責他不尊重法庭,蘇明成則回說:「一個人待在房內心情不好,明明是對方主動誘惑,居然被判有罪。」認為司法不公。

報導說,曾與他共事過的導遊表示,前年4月「台北捷運鄭捷殺人事件」發生後,不知是認真還是開玩笑,蘇明成曾跟其他同業嗆聲:「我要學鄭捷殺幾個人、或是開遊覽車去撞」。

據悉,蘇明成這次載客至昇恆昌免稅店有近2個小時的休息時間,懷疑蘇明成可能在這段時間飲酒。加上陸客逛完準備上車時,曾找不到司機,導遊打電話找他時,約有20分鐘都是通話中,而原本要到桃園大園區午餐的時程因此被延誤。

警方已調出通聯紀錄追查,盼能盡速還原真相。

責任編輯: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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