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國徽」與犯罪與執法與不作為與暴力的流氓文化

流氓不可怕,流氓有文化才可怕,而且流氓的文化就是被閹割的歪理邪說而且登堂入室大展風采,製造出不倫不類、似是而非,模稜兩可、伸縮自如的術語、條文,愚弄、殘害民眾。

文化流氓與特權流氓與痞子流氓與劊子手混為一體形成流氓文化,製造人間慘案,製造冤假錯案。

任意的搶劫人家的房屋、土地、財產;任意的抓人、打人、打人至死,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強盜、本身就是暴力、本身就是犯罪,「國徽」加上「執法」二字,改變不了犯罪與強盜的實際性質、流氓本色。

普通民眾生存本已艱難,還要被製造難以解決的麻煩事叫你無法正常生活;再叫你到處申訴,這一圈兒走下來,有走近30年的,最後竟被最高法打回了案件始發地——某村村民委員會。這就是「國徽」。

頂著「國徽」的強盜、土匪,比真正的強盜對人類的危害大千倍、萬倍,足以毀了這個世界。在強拆現場、在毀壞農作物的良田上不顧百姓死活這些事件本身,還有「文明執法」一說嗎?「國徽」,掩護著一切罪惡之人的罪惡行為,掩蓋著入土難安的森森白骨,血跡斑斑屈死的冤魂。

簡單地說就是:幹壞事的時候,「作為、特作為」。需要解決問題的時候「不作為」。

反對強拆,反對霸佔耕田,反對在家門口建有毒有害工廠,就算鬧事,格殺勿論,「國徽」們在那裡肆意的「作為」。而早已為被害人準備好了的各個「正當渠道」們則肆意的「不作為」,二者相互照應,字詞遊戲,文書傳遞,抹去了一切實際的犯罪事實。這兩者,沒有本質的區別,是在不同位置上的共同犯罪,道貌岸然,以國家的名義,以法律的名義。

「暴力」一說,那範圍大了。從語言惡劣、到辱罵、到推搡、到一人對一人的打罵、到一群人對一個人的打罵、侮辱、到打傷、打殘、直至監獄、直至打死,——一個「暴力執法」,就結案了。「國徽」們幹什麼都叫「執法」、都叫「執行公務」,包括強拆入室搶劫、包括濫殺無辜、包括一切罪惡。

流氓文化就是非要把相互之間本沒有必然聯繫的字、詞、事,攪和在一起滾雪球。真正的強盜搶了你你還能活,而「國徽」們,是趕盡殺絕毀滅所有能毀滅的一切。

北京王玲2016年5月14日流亡於北京東南郊小周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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