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4月29日訊】週五,美國最高法院宣布,對於德州較為嚴苛的選民證件法不予干涉,留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決。
2011年,美國德克薩斯州通過法律,要求選民在投票時必須出示帶有照片的身分證件,且必須由政府部門發放。
之後許多民權人士對德州提起控訴,認為該法律對少數族裔選民造成歧視,使六十萬美國人無法投票,違反了憲法中的基本民權。
2014年10月,聯邦地區法院做出判決,宣布該法律違憲。但在不久之後,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該法律可以暫時實施,以觀後效。
因此,民權人士再一次提起上訴,並請求聯邦最高法院做出判決,阻攔該法律在2016年大選期間實施,以免公民投票權受到侵害。
本週五,最高法院宣布,不會阻攔該法律的實施,並將把判決權留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但與此同時,最高法院也做出妥協,表示如果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不能在7月20日前做出最終判決,那最高法院還將保留提審此案的可能。
新唐人記者喬安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