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4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欣然報導)日前,美國海關發布重要通知:未滿18歲的孩子,在沒有父母的陪同下出入美國邊境,須開具書面授權且建議公證。由於此前曾有華人家長在未取得授權書的情況下,違規帶孩子出、入境,結果被海關扣押或遣返,讓美國海關的相關通告頓時變得有說服力。
4月26日,網上熱傳「美國新政!帶未滿18歲孩子赴美/離境沒這張紙小心被關小黑屋或遣返」的文章,提醒華人家長,如果有未滿18周歲的孩子在沒有父母親陪同的情況下從美國海關出入境,需要提前準備好孩子父母的書面授權書而且最好經過公證。
據了解,這條消息來自「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信息中心」(簡稱CBD)發布的訊息。在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的官方網站上「問答諮詢」欄目中提示稱:由於日益增加的兒童誘拐事件以及脅迫兒童從事色情服務的可能性,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強烈建議,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旅客自美國出入境應由父母雙親陪伴;只由父母親一方陪伴的需持有另一方的書面授權;或在其他情況下,如未成年旅客與其祖父母、叔叔、姑媽、兄弟姐妹等其他親屬或朋友一起旅行時,或是在學校團體、青少年夏令營、旅行團等團體中時,須取得父母雙方的書面授權。父母親在授權書中須聲明:「我已知道我的妻子/丈夫/或其他人帶著我的兒子/女兒一起旅行。他/她/他們已經取得了我的授權。」
如果是單親家庭或父母親一方已故,則須向海關出示只標明父母親一方的未成年旅客的出生證明,有效的法庭判決,以及孩子的父母親中一方的死亡證明等材料。
CBD還強烈建議,上述授權文書或材料,最好是經過公證的。
事實上,美國海關的上述要求並非新規,而且除了美國,其他一些國家如加拿大等也有類似的要求。一般情況下,各國的出入境管理機構並不強制要求出入境人員出示上述文件資料;但當他們懷疑存在兒童拐賣或兒童性交易等犯罪行為時,沒有這些資料攜帶孩子出入境的成年人就可能面臨被審查、拘留甚至逮捕的風險。
據公開的資訊,2015年8月,曾有一位中國老人帶孫子入境美國,因為沒有事先準備好孩子父母親的授權書,老人的英語也不太好,當海關工作人員詢問孩子時,孩子又因膽怯而說話支支吾吾,最終導致海關懷疑老人是拐帶兒童,一度把老人關進一間小黑屋等待海關調查。最後兩個航空公司地勤人員幫忙解說,移民官經過調查確認不是綁架拐帶後,才同意放人。
2014年9月4日,住在美國維吉尼亞州的華裔婦女劉文靜(音譯)不顧已分居的美國丈夫的阻止,擅自帶著4歲兒子從華盛頓杜勒斯國際機場搭機回中國。但孩子的父親發現後報了警。在班機起飛兩個鐘頭後,接獲報案的聯邦調查局(FBI)通知該次航班的機長,機上有乘客企圖綁架孩子,並要求飛機返回。結果,已飛到加拿大上空的飛機隨即又折返華府杜勒斯機場。飛機降落後,劉女士當場被捕,孩子則交給他的父親。
之後,劉文靜對調查人員辯稱自己只是帶孩子暫時回中國,3個月內會把孩子再帶回美國,但調查結果顯示,她並沒有為孩子購買回程機票。最終,劉女士被FBI控告「以非法方式蓄意把兒子帶出美國未遂,意圖妨礙合法行使父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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