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浙江21歲母親「捐器官」疑點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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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黃潔夫宣稱所謂的停摘「死囚器官」後,國內媒體上有關「捐器官」的報導也明顯同步多起來。然而這類新聞往往經不起細看,只要稍加留意就會發現其中不少疑點,今年已有湖北、廣州、山東等案例表明。最近,4月16日有報導稱,浙江一位21歲的年輕母親誕下雙胞胎後陷入昏迷,在昏迷53天後(4月15日)捐器官。多數轉載的報導內容僅為部分且充滿「不幸和大愛」。但是在看過原始報導後,就不覺得這是一個感人的故事。

據查,這則報導來源於4月16日《浙江在線》,新聞主角邵紫燕(後稱小邵),台州人,21歲,因產後昏迷被判腦死,家人同意捐器官。「年輕母親、雙胞胎兒子、天人永隔、捐器官延續生命」等等,原始版的內容也是集社會新聞的同情元素之大全,不過細看疑點不少。網上能找到這篇報導,不同的人有不同疑問,在此簡單舉例個人觀察到的幾點。

首先,這起器官捐獻是否有效。按規定,能夠同意與簽署捐獻書的器官捐獻家屬,是配偶與直系二親等。在報導中的這部分,皆以小邵「家人」模糊代過,而沒有明確身份。

而從新聞中得知,小邵是未婚生子,其男友雖然是孩子的爸爸,但法律上還不是小邵的配偶。此外,新聞中是有一筆提到小邵的父親知道女兒沒有救活的希望,但也有報導說他是4月15日才從老家趕到醫院接女兒遺體。那小邵的器官捐獻同意書,是誰簽的?

其次,這則新聞的暗示與誤導之嫌。在今年以來的器官捐獻新聞報導中,可見經常附有「募款」的消息。例如此前的山東濱州女大學生(李茜),是由市紅十字會給予救助金。這次這位年輕媽媽,則是由浙醫一院(浙江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人體器官移植聯絡員幫忙轉發朋友圈。先不說此舉於法合不合,這不免令人質疑有以「無償」之名行「有償」之實。

就像輿論普遍反映的是,獻血的人都很少,更別提捐器官。而捐器官的新聞報導總要來個募款的結尾,是否也反證社會上真實的捐贈風氣與意願,根本不像黃潔夫所宣稱的數字那樣「樂觀」。

再者,要看的是最多人的疑點。報導稱,2月22日,小邵在嘉興市婦幼保健醫院檢查出「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多器官功能衰竭」,第二天,小邵剖腹產生下雙胞胎兒子,自此昏迷。4月12日被轉院到浙醫一院,檢查結果仍是腦死亡。4月15日捐器官。

個人與很多讀者一樣,可能不具備醫學專業,但僅從一般常識,都會有這些相同的疑問,那就是急性脂肪肝,肝細胞已經脂肪變性,還可能捐肝?多器官功能衰竭情況,還可能捐心臟、腎臟?

但這位年輕媽媽,不僅肝臟,還四個大器官都捐了。報導稱,醫生將她的心臟、臟肝、腎臟都移植到4位重病患者身上,移植手術很成功。

看到這裡,許多人可能又生起一個疑問,如果這位年輕媽媽的器官能被成功移植,那她的真正死因為何?不過這裡不能不提出的另一個更大的合理疑問,是否有器官溯源的「張冠李戴」之嫌?

目前,中國大陸的移植醫療急於擺脫的就是「來源不明」的問題,若這個案例被拿到國際醫學上,資料會是這位邵姓女子,但心肝雙腎四個大器官的真實供體,卻另有其人?

報導中的一個重要線索,應該能解開所有疑團。上面提到的浙江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其肝膽外科和主刀醫生鄭樹森,因涉嫌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已被追查國際通告立案追查。小邵「捐獻器官」很可能又是鄭樹森編篡導演出來的煽情故事,因為近兩年,這樣的捐獻器官炒作就沒停過,鄭樹森率先在浙江搞過很多這類騙人的名堂。

這次小邵「捐獻器官」報導中,由「浙醫一院人體器官移植聯絡員出面幫忙」,不免又露出了鄭樹森的狐狸尾巴。鄭樹森為什麼不失時機地炒作「捐獻器官」?目的是為掩蓋盜用法輪功學員器官進行的器官移植。鄭樹森除大量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外,2007年起還擔任浙江省「反邪教」協會副理事長,參加各種「反邪教」協會會議。鄭樹森是江澤民的「血債幫」,至今死不悔改。他不但自己「活摘」,還鼓動全國器官移植界「活摘」。

所以說,疑問的合理推論,就是國際長期關注被活摘器官的法輪功學員。相關資料與議題,在國際網路上都可以看到非常詳細的專業說明與調查報告。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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