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的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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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習主席:首先要感謝信息技術的進步讓在這個等級秩序森嚴、下情不能上達的社會的一介草民,也能通過網路和國家領導人說上幾句話。

您在去年訪美期間發表演講,用了近兩分鐘時間談及反腐,表示「大力查處腐敗案件,沒有什麼權力鬥爭」。

在我的印象當中,這是您對反腐是權力鬥爭這一論調的首次公開回應。

4月1日「政事兒」發表文章意在論述「反腐敗不是權力鬥爭」,其中提出:將「順藤摸瓜」揪出「大老虎」看成是「派系鬥爭」,實在是牽強附會。

除官方媒體一再表述「反腐不是權利鬥爭」之外,把反腐視為權利鬥爭大致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反腐敗受害者的天然自辯。十八大以來的反腐鬥爭不斷刷新腐敗記錄、幾乎亮瞎民眾的眼球,貪腐曾一度成為治國的路線,即使反腐敗真的是權力鬥爭也沒有必要去構陷,因此反腐敗的受害者、慌慌不安者及其代言者自覺無力自辯,所以對於這類反腐敗是權力鬥爭論者可以忽視。

第二類是反腐預防論者。這類人認為反腐敗要建立預防機制,從制度建設上預防腐敗的發生、剷除腐敗發生的土壤,這類人認為反腐敗是權力鬥爭、並且有有力的論據:當今世界法治國家大多建立了官員財產公開制度預防腐敗的發生,而我們卻在反腐敗鬥爭掀起之後有多位公民呼籲建立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之後因不同的原因入獄。用國家領導人工作過的地方也有老虎被打倒來說服這類反腐鬥爭論者顯然蒼白無力。

「政事兒」在同一篇文章中承認「幫派現象」已經出現,並且在嚴重的地方已經公開、半公開。既然存在幫派現象就不能保證國家領導人做地方大員的時候這一地區的官員沒有另一個幫派的人馬。

打老虎、拍蒼蠅是反對腐敗;但同時民間呼籲建立預防腐敗機制的聲音又遭受壓制。這就形成了即強力反腐又抵制建立腐敗預防機制的怪象。

反腐仍在進行中,到底是真的反腐敗還是幫派鬥爭還沒有定論。如果真的對於道路有自信對於這類認為反腐敗是幫派鬥爭者,應該姑且包容,用反腐敗的最終定論去證明真反腐的終極目標是杜絕腐敗不是路線鬥爭。

第三類普通民眾也認為反腐敗是派系鬥爭。十八大以來的反腐敗鬥爭是規模空前的一次反腐、但也是非議空前的一次反腐,隨著反腐敗的愈加深入,爭議也在升級,自從拿下周永康之後鄰里們談到反腐必然會談到宮廷內鬥。

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民眾已經開始不相信政府。吉林省委副書記田學仁落馬的時候,民眾像警察抓到了自家的小偷一樣拍手稱快。我還清晰的記得是在一個早晨鄰居老梅在豆腐坊說昨晚電視報省委副書記田學仁貪污被抓了,大家還像看到外星人一樣好奇,官員怎麼能有那麼大的權力?現如今抓到一個幾億的大老虎成了坊間笑談,民眾對腐敗已經熟視無睹,民眾不再會因為官媒的澄清就相信反腐敗不是路線鬥爭。

無論抓到多少、多大的大老虎,只要民眾沒看到身邊的腐敗有所轉變,反腐敗都和民眾無關,合作醫療費從2007年的10元漲到150元,如果報銷比例也同比提高15倍,生病已經應該成了致富的營生,可還是依舊看不起病。我們交的錢去哪了?普通民眾不懂政策也看不到政策,只是憑直覺感覺不公平,但無處去訴說。

十八大以來的強力反腐已經持續三年,兩會期間無界新聞網的文章標誌著強力反腐的受害者們已經在垂死掙扎,拚死一博之後的結果就是素手就擒。

在強力反腐即將取得階段性勝利的時候,要做的不是澄清是否派系鬥爭、而是在預防腐敗方面有進步。1989年以來貪腐橫行、破壞法治、專權亂政,已經有目共睹。即使鬥爭,在這場鬥爭中的失敗方也是罪惡的始作俑者。

但是腐敗治國的始作俑者的完敗並不能證明勝利者的正義,只有建立預防腐敗的制度才能根治腐敗。官員財產公開納入立法計劃20多年不能通過說明制度的頑疾已經根深蒂固。

千呼萬喚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行以來也像稻草人一樣成了擺設。《條例》施行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並沒有通過,後來正式公布的司法解釋做出很多限制性的規定,加之法院有案不立、立案不審使《條例》成了擺設。

2008年《條例》施行以來我一直堅持針對涉農政府信息做公開申請,但是收效甚微。法院不給立案成了政府部門信息公開不作為的保護傘,讓公民的知情權失去了司法保障。立案制度改革以後,2015年我向舒蘭法院遞交了六件起訴狀,任何一件都沒有得到法院的立案通知,開庭審理更是枉談。

也許腐敗真的達到了公開官員財產會影響社會穩定的程度,但是對於公開政府信息、讓權利在陽光下運行,預防新的腐敗發生已經成了拷問反腐是否是權力鬥爭的底線。

因此我呼籲:

最高法院重新作出司法解釋,讓最初的徵求意見稿得以施行,各級法院公正審理信息公開案件。

紀檢、檢查、人大對政府和法院的相關行為加強監督。

歷時三年的反腐敗已經走到了十字路口,強力反腐是逐漸向預防腐敗轉變還是使其成為爛尾工程是該作出選擇的時候了。

習主席:我知道即使我的隻言片語也會使「廟堂之上視為異類、殿壁之下視為腦殘」。改革開放已經三十多年始終排斥民間改革的聲音,以致對改革越來越失去信心。

我也認為當今中國某些方面需要作出顛覆性的改變,但這個改變的過程如何實現已經成為越來越緊迫的社會現實。

——作者:徐翊民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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