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2月18日訊】華裔警員梁彼得被定罪後,他的代表律師羅百能(Robert Brown)曾公開表示過要提出上訴。有律師向本臺分析,如果案件進行上訴,將會有甚麼樣的結果。
今年2月11號,華裔警員梁彼得案件中的陪審團一致裁定梁彼得有罪。隨後,全美各城市響起了支持梁彼得進行上訴的聲音。
關注梁彼得案件的陳律師表示,要對案件進行上訴,必須等到4月14日,法官正式宣判梁彼得的刑期後,梁彼得的辯護律師才可提出上訴。
律師陳明利:「如果法官判出來比較輕,我說的比較輕是指法官判決刑期在2年,或者是2年以下。從法律的分析來說,也許梁彼得的家庭決定不會上訴了,這只是我的法律分析,具體他們家裏怎麼想我不知道。如果法官判決是在兩年以上,說不定梁彼得的家庭會要求上訴。但是上訴以後,這個上訴的道路一定是一條漫長的道路,因為這樣一個紛繁複雜的、議論紛紛的一個案件,上訴法庭在審理的時候,也不可避免的要施以較多的注意力,要更加審慎的評判這個案件。」
陳律師認為,要通過上訴推翻整個判決幾乎不可能,最大的可能性是法官在刑期上輕判。
律師陳明利:「在上訴的時候,上訴法庭會有幾種處理方式,有的時候,上訴法庭可以把這個案件發回重新審理。有的時候,上訴法庭會在上訴的過程當中,經過審理之後,直接針對一審當中的一些情況,進行局部的修改。當然也有可能說,這個案件整個不成立,這個可能性是非常小的、非常小,但是在法律上是存在的。但是從這個案子本身來講,我不覺得會把整個案件撤銷,這種可能性太小了。所以最大的可能性,也許是在刑期方面,經過上訴之後,給梁彼得改判得輕一點。」
法官計劃4月14日對梁彼量刑,刑期的長短也是上訴時要考慮的因素。
律師陳明利:「假如,陳法官(Danny Chun)判的刑期只有一、兩年,兩、三年,我覺得通過上訴,把這1-3年的刑期打掉的機會是比較小的,如果法官判了15年,那麼上訴法庭在審理之後,可能給他減輕一定的刑期,減輕1-3年,甚至5、6年都是不能說絕對不可能的。但是在一審,4月中旬判決的時候,法官定會考慮、權衡各方面的因素,考慮梁彼得的家人、自己,周圍的狀況來量刑。」
陳律師補充,在距離4月14日的這段時間裏,梁彼得的辯護律師應該找出審理過程中陪審團、或是法律程序的錯誤,才能讓案件出現關鍵的扭轉。
律師陳明利:「在陪審團認定梁彼得有罪的情況下,一審法院的陳法官(Danny Chun)的量刑,在上訴法庭的眼中看來,是一個比較合情合理的判決。法官藉以進行判決的其他結論是否能夠進行推翻,這是一個可能需要大作文章的地方,因為有了一個認定他有罪的基礎,才能判決他的刑期。將來在上訴的時候,看看陪審團在應用法律的過程中,有沒有明顯的錯誤。有沒有法律在審理過程中一些明顯的錯誤,有沒有一些不應該進入到法律程序中的東西進入到了法律當中。有沒有這些錯誤,這是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如果根本性的問題能夠被上訴律師推翻,或者局部推翻,那麼顯而易見,就是帶來一個效果,就是刑期會改變。」
新唐人記者柯婷婷、韓瑞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