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2月15日訊】20多年屋齡的維冠大樓,在地震中九棟全倒,撕裂許多家庭,其中,暴露的建築安全問題,更是震驚社會;究竟漏洞百出的維冠大樓,當初是怎麼被批准的,還有多少建商像林明輝一樣,蓋完房子,公司就解散,引發議論。
維冠大樓九棟倒塌,技師評估問題重重,包括,借牌營造、箍筋數量少一半;17層大樓,地下室卻只挖一層;A、B、C棟的1到4樓內部所有間隔打通等等;但,當初是誰核准的?立委王定宇指出,「建築執照」有兩關,第一關是「建照」,包括設計圖、鋼筋厚度、材料規格都符合,才能申請。第二關是「使用執照」,每一層樓在灌漿前都要拍照送審,官員審核是否按圖施工,最後才會發使用執照。
他指出,被檢方認定沒有「按圖施工」的林明輝,20年前卻順利拿下「使用執照」,而這樣的制度與風險,現在還存在。台南市立委王定宇:「(這個人退休了沒)退了,早退了,他跟林明輝,我都不講是公務員,他幾乎是夥伴關係,這個制度要重新調整,你那個章的,蓋章的審核,外邊的機制要進來,不能在建立在單一公務員,他也沉重了,他也太容易面對誘惑了,這樣不行,這個制度不是好制度」
另外,林明輝蓋完維冠,公司就解散,曾經幫九二一災民打官司的律師說,這在台灣很普遍。
曾承辦東星大樓求償案律師 蔡志揚:「政府就說,你們要去挑選好建商,但是問題是,真正好建商掛名的房子,大概不到5%;5%以下,是真正永續經營的建設公司,還掛名說是起造人的,但其他都是成立『一案公司』」
律師說,台灣沒有像日本有一套完整的宅建業管理法令,形成人人都可當建設公司老闆蓋房子,蓋完後幾個股東分錢就散,風險由購屋族承擔。然而,台灣又處於地震好發帶,怎麼從制度上補強,成為迫在眉睫的課題。
新唐人亞太電視 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