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2月25日訊】上海法輪功學員呂素干之子致信上海檢察官,要求釋放無罪被拘、身患重病的媽媽。
尊敬的XXX您好:
我是現被羈押在嘉定區看守所法輪功學員呂素乾的兒子,最近兩次從律師會見中得知,我媽自從被關押在看守所後,身體狀況急速惡化,血壓持續在180-240,在看守所昏迷搶救過三次,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腦供血不足,導致頭暈、昏迷;之前患過的腰肌勞損、腦震蕩後遺症、腎膽結石、心絞痛等舊疾竟複發過兩次,還有之前患有的子宮癌、白血病。
我現在非常著急,很擔心媽媽再這樣關押下去,身體得不到很好的治療,再惡化下去生命都會有危險了。
律師第一次會見後就根據媽媽的身體情況,寫了申請取保候審給嘉定區公安局,可結果是不予批准,現在媽媽的案卷到了檢察院,所以我很冒昧的給您寫這封信,再次申請給她取保候審,使她能儘快得到更好的治療。
我媽是位心地善良、樸實的家庭婦女,她過去也很艱難和坎坷。年輕的時候插隊落戶去了江蘇農村,在那裡跟當地人(就是我的爸爸)結婚安家。我還有位姐姐,可能因為生活的困苦,我爸爸很早就得了白血病,所以脾氣不好,經常打罵媽媽和姐姐,媽媽又盡心照料他,還要支撐起這個家庭,在我十一、二歲的時候,爸爸還是離開了我們。我十六歲就作為知青返滬讀書,跟外婆住在一起,長年跟媽媽兩地分居,媽媽也從來不告訴我她的身體狀況。
這次才知道媽媽在三十三歲的時候就得了子宮癌,還有白血病,這對我來說實在太意外了,是因為媽媽後來練了法輪功後,身體才徹底好轉,且舊疾從未複發。來到上海後,媽媽又悉心照料性情古怪的外婆,這些年來,媽媽飽嘗了生活的辛酸,在親戚圈裡有個別稱,叫「寒冬」,他們都知道,我家所有親戚里,媽媽過的最苦。
但是這些年,媽媽卻始終把她最樂觀、最積極的一面展現給我們家人,現在想來我感到很難過和遺憾,一直沒有好好照顧媽媽,替她分擔憂愁,現在她又是最需要家人在身邊,而我卻什麼都幫不了她。
我媽是因為說法輪功好而被抓的,可看到因為煉法輪功給她帶來了巨大的變化,她的身體好了,能夠更多精力照顧這個家,讓我們沒有後顧之憂,能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她的心態變好了,什麼事都不放在心上,總是樂呵呵的。
我媽經常跟我說,一定要注重道德的提升,要修好自己,因為法輪功「真、善、忍」是我們處事為人的根本。我覺得很有道理,現在社會上這麼亂,人跟人之間不能互相信任,人們只看重金錢和權力,哪裡還講什麼道德、做好人。可恰恰是因為道德的缺失和人無善念,我們的精神空虛,不敢去相信別人,生活的很苦很累。
我也很感謝媽媽能一直告訴我做人的道路,使我一路走過來,雖然也很艱難,但一直沒有迷失自己,沒有偏離自己的良心去做事。我想媽媽是真正受益於法輪功的,是法輪功給了她新的人生,所以她才會想去告訴別人法輪功不是像媒體講的那樣,法輪功是好的,不是什麼邪教。
但是我不解的是,我們的憲法不是規定公民有言論、信仰的自由嗎,她就是想告訴別人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難道這個也觸犯了法律嗎?她沒有偷、搶、騙等任何違法的行為,她就是表達自己的心聲,這也違法了嗎?我們信箱裡每天都可以收到大量的廣告宣傳推廣,難道這些廣告紙也違法了嗎?
她是因為刑法第三百條而被抓的,我也特地了解了一些法律文件,可我看到的卻是:
1。中國沒有任何一部現行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明確的具有立法權的機關制定的法律中也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邪教」。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99年10月30日通過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取締邪教活動的決定》裡面根本就沒提到「法輪功」。這個《決定》確定了對邪教的認定標準,而法輪功也根本不符合這個標準。刑法第三百條也沒有提到「法輪功」,國務院,公安部認定的14種邪教中也沒有法輪功。公安部先後兩次發布,一是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二是在2005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號)。兩次文件中都沒有提及法輪功,。
2。將法輪功定為邪教的依據是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所說,次日由《人民日報》轉載,然而,領導人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報紙的評論,領導人的講話都不能作為《刑法》定罪的依據。
3。根據《刑法》第三條【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4。《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5。《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當然我不懂法律,您才是具有良好的專業法律知識和法律的執行維護者,相信您們也是遵循著「依法辦案、依憲治國」的原則,她只是普普通通的老人,她並沒有做危害社會的事情,也沒有造成任何人損失,更不會去破壞任何的法律實施。
在微博上,我們也曾看到過這樣一段話:「如果你是柏林牆邊持槍的士兵,看見有人翻牆,你的責任就是把槍口抬高一點。如果你是1960年獨自巡邏的民兵,看見有人逃荒,你的責任就是放他們一條生路。如果你是城管,看見小販四散奔逃,你的責任就是跑得慢點。如果你是王立軍,薄熙來,當政時期的公訴人,你可以不要為無罪的被告人羅織罪名。當履行職責成為一種罪惡,就會有一種東西比職責更值得遵守,那就是我們良知的選擇。」
這讓我想到中國歷史上有很多類似的運動,三反,五反,文革。相信那段歷史,您比我了解,曾經是國家主席的劉少奇,一夕之間變為叛徒。前段時間電視里放,鄧小平也是三起三落。紅衛兵當時也是無法無天。可是十年浩劫結束,那些始作俑者的下場是什麼呢?最近,大量的出現了紅衛兵登報道歉,為當年的行為表示認錯,希望得到受害者家屬的諒解,他們又何嘗不是深受良心的譴責,何嘗不是那場運動的受害者?
我想說,生活中,我們都會遇到順境與逆境,在我們遇到逆境時,首先希望人們會出於良知,出於正義而給予幫助,可是現在這樣的社會,人人互害,人人為近敵,我母親這樣善良的人太少,太少,把唯一的希望依託於他人的良心,有多少人真的敢呢?每個人存在於這個社會上,不可能永遠一帆風順。只有我們共同維護一個法制的環境,當自己的利益受到傷害時才能同樣得到公正的對待和法律的保護。
最後,我懇請您能本著法律精神維護正義,立即釋放她,讓她能回家過年。祝您家庭幸福,前程美好!
下面附《明慧网》相关文章:
呂素干病情惡化上海國保拒不放人
(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道)上海法輪功學員呂素干被關押至今已三個多月,身體狀況不斷惡化,辯護律師先後向公安局及檢察院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但嘉定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拒不放人,嘉定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躲避不見。
呂素干
呂素乾女士,現年六十多歲,她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被上海嘉定區江橋派出所警察綁架,九月三十日被非法批捕。日前國保構陷的材料已經遞交到上海市嘉定區檢察院。
呂素干自從被非法關押在嘉定區看守所後,身體狀況急速惡化,血壓持續在180-240,在看守所昏迷搶救三次,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腦供血不足,導致頭暈、昏迷;呂素干修鍊前患過的腰肌勞損、腦震蕩後遺症、腎膽結石、心絞痛等舊疾竟複發過兩次,因為呂素干修鍊前還曾患有子宮癌、白血病,因此令家屬十分憂心。
鑒於呂素乾的身體病狀嚴重,辯護律師早就向上海市嘉定區公安局提出取保候審申請,然而國保拒不放人。近日律師得知呂素乾的病情還在繼續惡化,又向上海市嘉定區檢察院提出取保申請,卻被告知承辦檢察官不在,要一個月後再回來。
目前,呂素乾的家屬非常著急,呼籲當局立即釋放呂素干。
相關責任人:
上海市嘉定區「六一零辦公室」:
地址:上海市嘉定區永盛路1190號金鈦怡和大樓10樓
主任室:02160765271
副主任室:02160765272
副調研員室:02160765273
綜合秘書科:02160765276
督察協調科:02160765278
朱培華13122331202韋戰鋒、游衛華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國保:
地址:上海市嘉定區永盛路1300號,郵編201821
電話:02159995000*42177、02159998582
傳真:02159995000*42121
葛永梅021-59998007轉72228、15000234000
江橋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嘉定區金沙江西路2131號
電話:02159144585
所長陳洪
上海市嘉定區看守所:
地址:上海市嘉唐公路505號
電話:02159538808傳真:02159927638
所長陳紅霞、葛中琪、蔣建平
上海市嘉定區檢察院:
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德富路1231號,郵編201821
電話:02159105000、02159916673、02159527450
申訴:02159105087
檢察長兼書記阮祝軍、副檢察長王忠衛
案件管理科:02159105153
公訴科:02159105000*82805承辦檢察官須潔慧59105000*8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