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錦化律師:無法無天無恥可惡的「查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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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12月27日訊】自從我不知哪一天被視為「敏感人物」甚至有可能是「反黨分子」和「敵對勢力」之後,除了行蹤、手機、電話、微博、微信、郵箱等長期被公安國保特務及其線人、幫凶監控、監聽、監視、刪帖、屏蔽,還有遭遇公安國保特務半夜三更上門騷擾恐嚇意圖抓捕,國保國安特務多次強制約談威脅警告,一家人在機場準備出境旅遊時遭遇十多個男女國保特務以及邊檢警察無法無天強制搜查搜身,以及上海司法局有關領導人員多次約談「教育」警告外,在上海浦東自己買的商品房住處還曾多次遭遇莫名其妙、無法無天、無恥可惡的「查戶口」。現將其中一次剛好我在家時遭遇的「查戶口」經過情況說給大夥聽聽(有圖有真相),讓一些無法無天無恥可惡又可憐傢伙的醜惡嘴臉在文明世界予以曝光,並與大家共同「分享」反思,或許今後大家碰到類似情況,也知道大概是怎麼一回事。更深一點講,大家可能會對中國的明天有更確切確信的預知。

根據我當天所拍照片顯示的時間,事情發生在2015年3月20日,大約是上午11時許。記得那天我剛好沒有去律師事務所上班,也沒有出差辦案什麼的,就呆在家裡客廳看微信看微博偷懶打發時光。突然聽到自家門口有人敲門(我家住在上海浦東一個萬科房地產集團開發的樓盤12樓,平時有人訪問一般都要經過物業公司對講機聯繫好才能上來),由於「敏感人物」的職業敏感性以及自己多次親身遭遇的被騷擾被威脅被恐嚇「恐怖經歷」,為避免嚇到當時也在家裡的其他大人和小孩,我便讓家裡其他大人小孩先到裡面的房間迴避一下。

然後,我才問:「誰呀?干神馬事情?」外面有個女的聲音回答:「居委會的,登記常住人口。」我一聽就知道,又是找茬的來了!便大聲說:「不是已經登記過好幾次了嘛,怎麼又來登記?」門外女的聲音又說:「這次是重新登記。」考慮到那段時間我也沒有做神馬特別「敏感」的事情,估計不會是來抓我的;同時也想瞧瞧這幫人到底又想耍神馬花招,於是便開了門。

首先出現在門外的就是照片一(註:我當時用手機拍的,其它四張也是)上的三個女人,當中那個年輕一點的還戴著墨鏡。大家看看她們眼神的那種德性就非常清楚,明顯是不懷好意的三個傢伙。說實話,三個女人我一個也不認識,也沒見過。

我有點生氣,不友好地說:「又登記什麼戶口呀?我們在這裡都已經住了五年,登記過好幾次了!你們都不知道嗎?」

照片一左邊那個年紀最大的女人看到我有點生氣,連忙陪笑臉套近乎自我介紹說:「我就是你家樓下五樓的鄰居卞阿姨,這幢樓的樓長,小張張蓮(註:我的內人)認識我。」然後又指著照片一右邊那個一直用賊溜溜眼睛往我屋子裡面瞟(我估計北京「朝陽區群眾」都是這個鳥樣!)的女人介紹說:「這是我們居委會徐主任!」,然後瞧了瞧照片一當中那個「墨鏡女」停在那裡,看著那個所謂的「徐主任」!

「徐主任」趕忙接著介紹:「這是我們居委會剛來的小金。」

憑十幾年「前法官」和五年「現律師」的直覺,我一看就知道有貓膩。於是便說:「我不認識你們,你們帶工作證了嗎?」

「徐主任」顯然沒料到我會來這一招,似乎有點生氣:「我們有工作證,今天放抽屜里沒帶。我在這個居委會當了好多年主任了,小區里許多人都認識我,卞阿姨也知道。你是這裡什麼人?」

我也毫不示弱,一字一頓地說:「我是這個房子的產權人,這裡的房主!你們必須把工作證拿過來!」

也許「徐主任」對我這個房子的情況真的不是很清楚,也許「有關部門」要求「徐主任」配合「查戶口」的時候並沒有把我的「光輝事迹」跟她介紹得很清楚。反正她當時是一下子愣在門口不知如何是好!

我又問:「那你們帶身份證了嗎?」並且特別地用眼睛瞪著當中那個「墨鏡女」!

「墨鏡女」趕緊說:「我身份證放在家裡,今天沒帶出來。」

「徐主任」也說:「我們平時不帶身份證出來。」

我是真的生氣了!「你們既不帶工作證,也不帶身份證,還莫名其妙到我家裡來查什麼常住人口?萬一是冒名到我家裡來打劫害命的,我們怎麼辦?」同時指著「墨鏡女」說:「你,把墨鏡摘下來,讓我再拍一張照片!需要的話,我會報警的!」

她們可能是被我的氣勢震住了,或者說是被我這種反應搞懵了,三個人居然很配合地,尤其是那個「墨鏡女」,還真的潛意識地把墨鏡摘下來讓我再拍了一張照片(就是照片二)。

我繼續生氣:「剛剛前段時間,我不在家,聽我老婆說,也是一個自稱你們居委會的人,帶著一個穿制服的人,上我們家裡查過戶口,還做了登記。你們居委會查了戶口做了登記,難道都沒有保存的嗎?如果這樣,你們不是嚴重失職嗎?經常這樣跑到我家裡來查戶口,嚇到了我老婆孩子,你們承擔得起嗎??」

我乘勝追擊:「你們有什麼權力到我家查戶口?哪條法律規定你們可以來我家查戶口?請把你們的姓名、職務、身份證和手機號碼寫下來給我,否則今天我不會隨便讓你們走,我要報警你們非法查戶口!」

「卞樓長」顯然有點慌了,趕緊說:「是徐主任讓我帶她們來你家的!」

「徐主任」反而恢復了點常態:「我可以把我們姓名寫給你,我可以讓居委會的人把工作證送過來,你也可以跟我們一起到轄區派出所核實身份。」然後,「徐主任」就在一張紙上寫了:「居委會:徐芳金翠英樓組長:卞長花」(如照片三),但身份證和手機號碼都沒寫。

我說:「沒有身份證和手機號碼,我怎麼核實你們身份怎麼找到你們?」並要求她們把手機號碼報給我。

她們還是不肯給,並繼續說如果不相信可以跟她們一起到轄區派出所核實身份。

其實,通過幾個回合交鋒,我對「徐主任」和「卞樓長」的身份基本已經可以確認,「墨鏡女」則有可能是國保女特務冒充的「居委會工作人員」。我只是不願讓她們輕易找茬得逞。另外,「有關部門」既然想找我的茬,基本上應該都已經跟轄區派出所通過氣。你如果貿貿然跟著她們去派出所,不但浪費時間和精力,得不到任何好處,有時有可能還會吃眼前虧。

於是,我佯裝生氣地說:「我哪有那麼多時間和精力跟你們去核實什麼身份!你們非法到我家裡來查戶口,還不帶工作證,甚至連身份證也不帶,我肯定不能讓你們就這樣隨便走,你們今天必須證實自己的身份。你們剛才不是說工作證忘在居委會抽屜了嘛,你們可以叫人送過來。」其實,我只是很想確認一下「墨鏡女」到底是神馬身份!

「徐主任」見拗不過我,於是說:「好,我讓居委會的人把工作證送過來。」然後她掏出手機不知打給誰說了一通,對我說:「居委會的人現在不在辦公室,她們要半個小時後才能把工作證送過來,我們可以到你們五樓卞樓長家等她們送過來。」

我心想,你們愛等就去再等,我只是想看看你們究竟還要怎麼表演!於是我就讓她們下樓了,然後只管把自己家門給關上繼續看微信看微博。

大約過了25分鐘,出於好奇心想看看她們究竟還在搗什麼鬼,我也乘電梯下到了五樓。快到五樓時,我就在電梯里聽到她們在樓道里用上海方言嘰嘰喳喳商量著什麼。由於我老家是溫州土著,平時又沒有特別用心學上海話,所以雖然辭掉法官搬家到上海已經做了五年律師,許多上海方言還是聽不懂。

她們看到我突然從電梯里出來,一下子都愣呆在那裡不說話了!邊上還多出來一個我又不認識的女人。

我佯裝很嚴肅地問她們:「你們的工作證送過來了嗎?」然後指了指邊上那個女人:「她又是誰?」

「徐主任」回答:「還沒送過來,還要再等一會」,並指著我問的那個女人說:「她是我們浦東新區人口管理辦公室的小周」。那個被稱作小周的女人拿出工作證晃了晃。

我要求那個小周女人把工作證給我看,然後馬上打開手機拍照:「我必須拍個照片做證據,否則跟你們說不清楚。」那個小周女人想不讓我拍已經來不及。工作證上寫著是上海市浦東新區人口管理辦公室的社區協管員,名字叫周玉莉(如照片四)。

我說法律規定只有公安局派出所的正式警察才有權力查戶口,你們一個人口管理辦公室協管員也根本沒有權力查戶口。同時心理琢磨,我老婆跟我說的此前那個來我們家「查戶口」穿制服的女人估計就是這個周玉莉。後來經我老婆辨認照片,確實就是這個傢伙。TNND!這不明擺著就是要找我的茬嘛!

接著,我便跟她們一起,一邊等她們的人送工作證過來,一邊給她們上法律課。我說我做過十幾年法官,現在又在上海做了五年律師,做過見過很多的事情,哪能像你們這樣干工作做事情呢?上海作為號稱國際化大都市,你們這不是給社會製造矛盾,給上海丟臉嗎?!

「徐主任」跟她們那另外幾個女人,不知道是真有醒悟還是繼續表演,連連說:「是呀,是呀,我們居委會今後真要吸取教訓,干工作要規範。」

我們大約又等了半個多小時,她們才有人把所謂的「工作證」送過來。只是在一張很普通的紙張上面寫著姓名、職務分工等,然後蓋了個居委會紅印章塞在一個塑料夾里,連起碼的照片都沒有(如圖五照片所示)。憑我老法師的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完全可能是剛剛在某個電腦列印店裡製作的。其實,憑我老法師的直覺,在等的過程中,我就已經估計到她們會耍這樣的花招,果然不出所料!

我是真的又好氣又好笑。拿過她們的「工作證」拍過照片後,對著「徐主任」和「墨鏡女」說:「這樣的工作證,怎麼能夠證明就是你們倆的工作證呢?不會是你們叫人到電腦列印店裡剛剛製做的吧?」

「徐主任」還想忽悠狡辯:「我們就只有這樣的工作證。」

既然已經揭穿了她們醜陋的面孔,我想再跟她們較勁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便說:「你們走吧,以後如果再到我們家裡查戶口,請務必帶上正式工作證、身份證和公安局警察一起來!」然後正眼也不屑再看她們一下就徑直回家了。

也是從這次事情以後,這幾個人就再也沒到我們家「查過戶口」!

我至今一直納悶不已,一直感嘆抓狂:在已經進入21文明世紀的中國,在一個有著所謂5000年文明傳承的中國,怎麼到現在還會走出來這麼一些極度自私、邪惡、殘暴而又極度弱智、愚蠢、無恥的傢伙呢?

難道他她們真的還妄想企圖用這種明朝東廠西廠錦衣衛式、納粹法西斯式、蘇聯斯大林式、中國文革式的專制特務手段維持國家和社會的統治嗎?

這種反人類、反文明、反現代法治的特務統治手段,除了自絕於人民,自尋死路,自找滅亡之外,必然不可能再有其它任何出路!

文章來源:鍾錦化律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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