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法必讀:別讓他們的今天成為你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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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12月20日電】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一東德衛兵因為開槍殺死一名偷越柏林牆的青年接受審判。二十七歲的衛兵英格﹒亨裏奇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時說:「那個時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執行上級的命令。」對此主審法官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選擇,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

「亨裏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身為公檢法人員,如果你的上司強令你參與迫害,「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良知的自救,也是你明哲保身的智慧寶典。請看以下来自明慧網的詳細報導:

下面這些人,你都認識吧





這莫不是周……?沒錯,照片上穿黑衣的這位,就是公檢法的頂級大哥大──周永康!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下台後,他百般施展政法委書記的大權,操控「六一零」、公檢法、武警、特務、外交等國家機構,替江澤民站在前台,充當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總指揮。惡貫滿盈的周某,在法庭上低下了他那罪惡的頭顱。圖片下方的字幕這樣寫道:「我服從法庭對我的判決,我不上訴。」





「喲,這個人我認識,這是軍委副主席徐才厚!」好眼力!想當初一身戎裝披金戴銀的「東北虎」都落魄成「東北犬」了,你還能認出來?軍隊是扛槍打仗的呀,他與迫害法輪功怎麼沾上邊兒了呢?

說來話長。江澤民竊政十三年,在部隊提拔將軍530多個,其中徐才厚人稱「江澤民的軍中最愛」。他不但與號稱「西北狼」的另一軍委副主席郭伯雄架空江澤民的繼任者,還執行江澤民的命令,把軍隊醫院變成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的屠殺中心。徐才厚是江澤民迫害政策在軍隊的最大黑手。第三方調查顯示:大約有65000名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說白了,江澤民愛徐才厚甚麼?就是愛他「迫害法輪功」!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徐才厚被移送最高檢察院授權的軍事檢察機關處理。結果未審先亡。







這身行頭這張臉,公檢法人員熟的不能再熟了。這個在央視任副台長時,靠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曲線高升的李東生,官至公安部副部長,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中共「六一零」總頭目,「六一零」是甚麼貨色,相信「你懂得!」李東生是「六一零」大頭目中第一個遭報應的人。昔日的李東生,現如今只能稱之為「李西落」了。

「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一條黑線串起以上四個巨奸大惡。他們的人生軌跡是如此一致:迅速東升,突然西落;晨時中南海,晚上秦城會;今天審別人,明天被人審;今天跟老江,明天替罪羊──這就是迫害法輪功集團成員自作自受的魔鬼怪圈兒。

二、下面這些事兒,你都聽說嗎

(一)江澤民把公檢法人員當成他迫害棋盤上的替罪羊。一九七七年五月十八日,文革剛結束,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效忠中共「紅色路線」「表現積極」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公檢法系統十七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封口。卸磨殺驢、轉移罪責是中共的慣用伎倆,江澤民也這樣對待他的追隨者。近期出台的《中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逃避懲罰的後路。

(二)公檢法是名副其實的「死亡崗」。在中國,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催生出一個「死亡崗」,公檢法人員首當其衝。「死亡崗」成員在迫害鏈條上起著不同的作用:「六一零」是中共江氏非法設立的專職迫害法輪功的總指揮部;公安局綁架抄家;檢察院非法羅列罪名;法院根據「六一零」的指令非法枉判;監獄、勞教所非法關押和強行「轉化」學員;軍警醫院活體摘取學員器官。

截至目前,《明慧網》共收錄一萬零五百多個遭天理報應的事例。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因迫害法輪功,中共官員、政法委系統、受矇蔽百姓遭惡報或殃及家人的至少發生九十一例:遭惡報喪命的有三十八人(其中:「六一零頭目」六人、政法委系統十八人),因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抓捕、處理三十四人,遭惡報致傷、殘、病十九人)。

(三)法輪功創始人是無私為公安英模解除傷痛的大恩人。請看一段史實──「八月二十四日李洪志先生應邀專程來公安部為王芳會長治病,八月三十日,李洪志先生帶領一批法輪功氣功師,來到會議上為近百名會議代表治病,治病效果之顯著得到了普遍的稱讚。接受治療者有的是因刀傷、槍傷留下的後遺症,經治療後立刻解除了疼痛和麻木、乏力的症狀;有的是腦外傷造成的後遺症,經治療後立刻感到頭腦清醒,解除了頭痛、眩暈等症狀;還有的是當場就消除了身上的腫瘤;有的是在24小時內就排除了膽結石;也有一些是胃病、心臟病、關節炎等症狀患者,經治療後都在當場感受到了消除症狀的效果。在近百人的治療中,除一位輕微病患者沒有明顯感受外,其餘全部獲得了不同程度的明顯療效。經法輪功治療的代表們對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作出這一安排非常感激,說這是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作的又一實事,而直接為代表們做了這一實事的是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各位領導和李洪志先生。這也是支持全國人民群眾發揚見義勇為精神的實際行動。為些,我會特向您及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各位領導和李洪志先生表示誠摯的感謝!」(以上摘自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致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感謝信》)

四、下面這幾招兒,你用哪一個

「識時務者為俊傑。」時至今日,江澤民流氓迫害集團窮途末路,真相廣傳,謊言揭穿,人心漸明,以公檢法為主要成員的迫害鏈條上的參與者,紛紛選擇金盆洗手、淡出角色,或暗中保護法輪功學員。請看──

鐵肩擔道義──扛著。「在訴江大潮中,有法輪功學員再去給公安局長講真相。局長說:‘上邊說咱們這兒訴江的人多,讓抓一批。我給你們扛著了,沒動。你們法輪功知不知道是我在扛著?會不會感謝我? ’他又說:‘因為我不抓你們,上邊還說要撤我的職呢。撤就撤吧!’法輪功學員說:‘(你做的好事)神知道。你能明白真相,善待大法弟子,我們發自內心的為你高興,因為你為自己選擇了美好的未來,你的後代子孫都會因你的善行得到福報。’」(摘自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適可而止──拖著。「還有一個法輪功學員,他的一個親戚是本地公安局長,這位局長告訴下面警察: ‘(訴江回訪)這事到此為止,別弄了。’這次所謂的‘回訪’,表面看咋呼的挺兇,實則是警察一次嚴重的違法,他們心裏也清楚,因此走到哪都碰壁。但是,在所謂的‘回訪’中,通過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確實有一部份警察得救了,也三退了。」(摘自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槍口抬高一釐米──良知。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一東德衛兵因為開槍殺死一名偷越柏林牆的青年接受審判。二十七歲的衛兵英格﹒亨裏奇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時說:「那個時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執行上級的命令。」對此主審法官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選擇,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

「亨裏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身為公檢法人員,如果你的上司強令你參與迫害,「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良知的自救,也是你明哲保身的智慧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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