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走到窮途末路了,不要說進一步推動迫害,連維持都十分困難了。我們看「法輪大法明慧網」連續三天的三則報道。
公安不願抓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報道的《遼寧朝陽警察:誰願意干這缺德事?!》中這樣介紹: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的警察說:我們中隊本來不抓法輪功,專抓殺人搶劫大案的,可今早局裡突然通知,市局李超親自下令,集全部警力抓捕法輪功,而且還有指標,上邊有名單的,抓來的人只要不簽字,局長李超下令一個也不許放。我們也知道法輪功講「真善忍」沒有錯,誰願意干這缺德事?!還有一個協警說:一大早局裡就把我們折騰來了,說要集中抓你們法輪功,到現在一天快過去了,我還沒刷牙沒洗臉呢。李超吃飽撐的,這月開完支我就走人,一個月就一千多塊錢,我才不為他挨罵呢!還有一個警察說:我下輩子再不當警察了。另一個警察更乾脆:我聽明白了,我是黨員,我退黨!還有的警察流著淚對法輪功學員說:聽你們說的,我心裡太難受了,我真的很同情你們。
其實象這類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已經非常少見了。這個朝陽市的李超非常邪惡,明慧網在以前就揭露過他的罪惡。他曾給朝陽市的警察下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指標,在當地的影響非常惡劣。這一次他又下達了綁架的指標。綁架不但浪費大量的警力、物力和財力,還讓很多警察厭煩,而參與綁架的許多警察都反過來同情起法輪功學員來,這樣的迫害還能持續嗎?恐怕這一點連李超都想不到吧。
檢察院不願訴,法院不願判
十二月一日明慧網發表了這樣一篇報道《被檢察院、法院五次駁回國保仍非法關押馮新誠》。說的是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國保大隊構陷法輪功學員馮新誠,編造的假案、冤案因無證據被檢察院駁回四次。根據法律程序,三次被檢察院駁回後,雁塔國保大隊已無權再向檢察院起訴,在一個月內必須放人。可是後來在西安市雁塔區政法委、610的挾持下,檢察院不得已將這一非法案件起訴到雁塔區法院。誰知又因沒有證據,被法院駁回去了。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流程基本是這樣的: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後,就將所謂的手續移交給檢察院。檢察院的迫害任務就是非法批捕和起訴;案子到了法院,法院就得枉法開庭,判多少年,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特務組織610早已內定。所以檢察院和法院完全都是走形式。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都是被這樣枉判後投入監獄的。而如今的檢察院和法院接連駁回非法的案件,可見已經沒有多少人真心再願意為中共披迫害的遮羞布了。
監獄不願收
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報道《兩監獄拒收法輪功學員河北涉縣警察納悶不死心》中說,十一月初,河北省邯鄲涉縣西戌鎮雞鳴鋪村法輪功學員李水廷被非法判刑三年。然而,李水廷在被涉縣警察劫持到邯鄲監獄時,邯鄲監獄一聽說是法輪功學員馬上拒絕接收。後來警察又想點子將李水廷劫持到石家莊監獄,石家莊監獄一聽說是法輪功學員也拒絕接受。
其實這種情況,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邯鄲市相關人員非法將邯山區法輪功學員王志武,枉判之後送冀東監獄時,就曾遭到了拒絕。當時冀東監獄管接待的一位處長說:你們邯鄲這是怎麼了?這麼大歲數,這麼遠?!……
這要在過去,只要是法輪功學員,無論老弱病殘,監獄一概接收,當時的迫害政策就是這樣的。而且監獄一聽是法輪功學員,巴不得多送幾個呢,因為劫持的法輪功學員越多,中共江澤民集團撥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資金就越多。可現在,很多監獄的態度已完全發生了變化。
監獄屬於司法系統。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職能機構就是公、檢、法、司。明慧網連著三天的三則報道,涉及到的正是這幾個機構。這也說明,中共江澤民團伙對法輪功的迫害真的越來越難以維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