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2月03日訊】2015年11月30日,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程金芝、李俊英再次非法庭審。
2015年3月,胡路區法院對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程金芝、李俊英分別冤判7年半和7年。5月8日,程金芝、李俊英向大慶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7月下旬,中級法院以「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充份」駁回讓區法院一審判決。
誰知讓區檢察院不但不糾正其錯誤,反而肆意構陷,肆意對程金芝、李俊英編造、濫加所謂的罪證數量。致使讓區法院不但不放人,反而於2015年11月16日再次對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審。
然而當程金芝一出現在法庭時,親友們頓時驚呆了:僅僅在一年的時間裡,昔日里神采奕奕的程金芝,因為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而變得面容憔悴、頭髮花白,並且行走都有些蹣跚了。這令親友們很痛心,可是在法庭上又無法跟程金芝說句話,於是有人鼓掌表示跟她打招呼,表達對她的關切和問候。
誰知,審判員施宏濱不是用勸阻或警告的方式阻止掌聲,而是惱羞成怒的大喊:「這是共產黨的法庭,能允許你們這樣嗎?」邊說邊叫法警驅逐當事人親友和一百多個旁聽者。非法庭審就這樣休庭了。
11月30日中午十二點半,讓胡路區法院再次對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審。然而令人不解的是,這次庭審雖然還在大法庭里,可是所有的旁聽者都被攆出法庭。能容納近百人的旁聽席上,只留了兩位當事人的七個家屬和親友。
剛一開庭,審判員施宏濱就接連訊問程金芝幾個問題。程金芝不予回答,反過來一再追問施宏濱:我的律師呢?施說,你的律師沒來。程金芝說:我請了兩位律師,一個都沒到場,因此我不接受庭審。施卻說,你的律師沒來,法庭已經通知他們了,是他們自己不來的,不能因為律師沒到就總也不開庭。
庭審中,施宏濱有意為自己狡辯一件事。他說:有人說我不給律師閱卷的時間,其實不是這樣。在上周二(11月24日),程金芝的辯護律師給我打電話,說他在看守所,看守所不准他接見程金芝。還說他想來法院閱卷。我對律師說,我就在法院呢,你來吧。並告訴他,我現在每天都加班,夜間十二點以前都在這兒,你隨時可以來法院閱卷。可是他當時就在大慶呢,而且離法院的路途也不遠,開車半小時就能到,但他就是不來。施又說,後來我又給他打電話讓他來,他卻說忙、沒時間來了。
(註:施宏濱的狡辯之詞純屬撒謊。真實情況是:11月24日下午,王律師去看守所接見程金芝。看守所所長說,要想見程金芝必須通過市國保大隊馮海波批准,否則不準見。而王律師當天根本沒給施宏濱打電話。
任律師去法院見施宏濱,法院服務台一女警用步話機往施的辦公室打電話,施根本就沒在法院。又給書記員打電話,書記員說她也在外面,讓女警替她收下了兩位律師委託書。)
而施宏濱當庭故意挑撥,竟然把他的謊言當作證據誹謗律師,說律師這樣做就是越權行為。還建議程金芝解聘他們,並向律師所在地司法廳控告。施宏濱還提供了兩位律師的名字。程金芝對施宏濱的謊言有些質疑。施就支支吾吾的說,反正是他們不來閱卷、不來參加庭審的。
程金芝說,律師不在,那我就不回答你們的問話。公訴人孫學才顯的不耐煩。這時程金芝的丈夫走上前勸她配合法官的問話,程仍不配合,施宏濱就讓法警把她帶下法庭。隨後,施又訊問大法弟子李俊英。過一會兒又把程金芝帶上法庭。施宏濱就誘導她回答問題。程金芝說,為了家人,可以回答問題。
對於檢方指控的罪名,程金芝予以否定。對於公訴人指控的抄家時從她家搜出多少東西,施宏濱問她屬不屬實?她沒有配合其誘供的問法。她說:法輪功教我們做好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對別人有益,是為別人好,我沒有罪!
在非法庭審的最後,程金芝自我陳述說:信仰法輪功是受《憲法》保護的,公民有信仰和言論自由。而且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根本就沒有法輪功。在庭審的整個過程中,程金芝從頭到尾都認定自己學大法、做好人無罪。並且說:我不承認你們給我定的罪,我要上告。
李俊英在自我陳述中也說自己無罪,並講述了學大法使自己身心受益的事。李俊英的辯護律師從法律角度的五個方面為她做了無罪辯護。
最後,公訴人孫學才非法指控程金芝、李俊英有「前科」(以前曾遭受過牢獄迫害),並誣陷說她們這次所謂犯罪的物證數量巨大、情節嚴重。建議法院對她倆冤判七年。
至此,讓胡路區檢察院對大慶市中級法院的駁回裁定,使用惡意維持原判的方式答覆,堅持對兩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大約下午兩點鐘,非法庭審結束了。施宏濱讓程金芝、李俊英的家屬等候他們的合議結果。
案由回訪:
2014年10月30日,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馮海波、與讓胡路區龍崗公安分局警察勾結,在讓胡路區陽光嘉城A區,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程金芝、及去她家串門的李俊英。非法關進大慶市看守所。
半個多月後,程金芝因患子宮脫落被龍崗公安分局辦理「取保候審」。回家後,她原以為能好好的休養身體,照顧將要生小孩坐月子的兒媳婦。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僅僅在十天之後,龍崗分局警察再次將其劫回大慶市看守所。原來,龍崗分局警察肆意羅織罪名、拼湊材料,把對程金芝、李俊英曾經的迫害構陷成所謂的「前科」,上報檢察院加重迫害。導致讓胡路區法院於2015年3月對她倆分別冤判7年半、7年。
2015年5月8日,程金芝、李俊英向大慶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7月下旬,中級法院以「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充份」駁回讓區法院一審判決。
誰知讓區檢察院不但不糾正其錯誤,反而肆意構陷,對程金芝、李俊英編造、濫加所謂的罪證數量。致使讓區法院不但不放人,反而於2015年11月30日再次對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審。並惡意維持原判,加重迫害。
程金芝女士,今年五十三歲,原是大慶市工商銀行奔騰辦事處會計師。在修鍊法輪功之前,她曾被重病纏身,患有頭痛、類風濕。雙腿患『運動神經元』頑症,關節疼痛難忍,導致重度肌無力,經常痛的蜷縮在床上。家人們四處求醫都無濟於事。由於常年被病痛折磨,她一直脾氣暴躁,活得生不如死。
可就在1997年,她學煉起法輪功。沒想到很快就出現了奇蹟:折磨她多年的疾病都神奇的好了,而且她人也變得和善了。每天高高興興上班,在工作中兢兢業業,成了同事們眼裡有口皆碑的好人。
然而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卻打破了她原本寧靜的生活,驟然間痛苦和壓力接踵而來。僅僅因為信仰法輪功,程金芝多次被當地公安人員綁架關押,並在大慶市看守所連續遭酷刑折磨:坐鐵椅子一星期、眼睛被抹芥末油。被折磨休克後,警察再送去醫院「搶救」。她被折磨得直不起腰,不能行走,只能躺著。
在被關押十個月後,家人被龍南公安分局警察勒索現金幾萬元,之後她被判刑4年,關進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她從監獄出來時被迫害的雙腿癱軟,不能走路。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身體很快恢復正常,再次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李俊英女士,今年五十五歲,大慶油田公司採油一廠工程技術大隊退休職工。修鍊法輪功之前,李俊英身體多種疾病纏身,患有心臟病、乙型肝炎、胃潰瘍,渾身沒有不疼的地方。並且久治不愈,身體日見瘦弱,走路有氣無力,親朋好友都擔心她活不了多久。
可就在1998年,李俊英有幸修鍊了法輪大法,多種疾病都神奇的好了。她變得對丈夫體貼備至,使家庭氣氛更加溫馨。她女兒曾為母親的修為而驕傲,鄰居、朋友都很喜歡和她相處。
然而自1999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李俊英女士曾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並被跟蹤、蹲坑等卑劣手段監視。心靈受到很大的傷害。
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標準的佛家高德大法,深受全世界各族裔人民的敬仰和愛戴,全世界至少有一百多個國家的上億人修鍊。而唯獨在中國,江澤民利用中共這個邪惡的政權肆意打壓、迫害法輪功,製造了這場震驚中外、長達十六年之久的人類浩劫。
然而善惡有報是天理。當初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黨徒紛紛落馬入獄的浪潮風起雲湧之際,中國大陸的公檢法人員還不立即懸崖勒馬、還不趕快醒悟嗎?!
附: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檢察院電話
法院院長:李卓琳,5994066,13359596123
副院長:劉登斌,5977880,13359596006魏文斌,5997575,13359596118(主管刑事案件)
張書琦,5977552,13359596011
紀檢組長:張旭光,5990640,13359596013
刑庭庭長施宏濱
手機:13359596012(此案法官)
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公訴科
科長:孫學才13359590317(此案公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