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溪山人:16名省部級老虎結局之最–作案工具錄音筆最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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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時政的小夥伴們,是否注意到十八大後落馬的一批省部級「大老虎」,已經排隊上過法庭了?蔣潔敏、劉鐵男、李崇禧……昔日「如雷貫耳」的名字,如今命運如何?據公開報導統計,這些省部級官員中已有22人過堂,16人領刑。長安君統計發現,他們的平均刑期是——15年。

16位省部級貪官的法律結局,這麼重要的資訊,以為長安君會列張大表格給你看?錯!你只需要知道幾個「最」,就能抓住重點!

一、最「普遍」罪名:受賄罪

長安君統計,16位已領刑的省部級「大老虎」中,15位的判決書中都寫有「受賄罪」一項。

這15人包括: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祝作利,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陽寶華,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中石油原副總經理王永春,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蔣潔敏,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安眾,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江蘇省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

16人中,唯一「與眾不同」的是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其認定罪名是怠忽職守罪,與「衡陽賄選案」有直接關聯。

二、最「百搭」罪狀: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

長安君發現,法院判決書對16位省部級「大老虎」的犯罪事實描述中,使用得最多的語句是——「在XX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XX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獲取財政補貼、項目審批上提供幫助,為他人謀取利益」。除童名謙外,幾乎人人「中槍」。

比如,蔣潔敏的判決書堪稱16人罪狀的「經典版」。法院認定,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弄權─謀利─受賄─巨富─濫權,這是蔣潔敏個人的墮落之路,也是15位「大老虎」普遍的貪腐路徑圖。

三、最「驚悚」受賄金額:4,856萬

16位「大老虎」中誰的胃口最大?胃口都不小。有13人的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涉案金額最多的王永春高達4,856萬元。

王永春是哪位大領導?其實,他「亦官非官」,是中石油原副總經理。而胃口第二大的郭永祥緊追其後,這位四川省文聯原主席,涉案金額達4,346萬餘元。然後是李春城和劉鐵男,兩人涉案金額均超過3,000萬元。他們的共同點是,要麼出身石油系要麼擔任「川官」,與周永康難脫干係。

16人中,除童名謙外,僅兩人涉案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分別是陳柏槐涉案283萬餘元;陳安眾涉案810萬餘元。

四、最「漫長」刑期:無期徒刑

長安君統計,16位省部級「大老虎」中,最長刑期是無期徒刑,「中獎」者是王素毅和劉鐵男。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是十八大後落馬、首個被異地審查起訴並獲刑的省部級官員。2014年5月,法院認定王素毅受賄1,073萬餘元,以犯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年12月,法院判處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6人中,童名謙所領刑期最短,僅5年有期徒刑。其餘15人均獲刑超過11年,占比超9成。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中石油原副總經理王永春均獲刑20年,僅次於無期徒刑;處於「第三梯隊」的是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獲刑17年。

五、最「受用」受賄管道:通過妻兒情婦

長安君梳理發現,通過妻兒親屬甚至是情婦受賄,是這16位「大老虎」中比較常見的貪腐通道。比如,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陽寶華、安徽省副省長倪發科均是帶動「全家腐」的「老手」。

比如,陽寶華被法院認定:其「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通過其妻曾壽濤、其子陽昀、其妻弟曾雲龍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56萬餘元」。倪發科被法院認定: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親屬收受巨額財物。」

劉鐵男兒子更被媒體冠以「坑爹」之名。法院認定,劉鐵男97%的賄金通過兒子收受,金額達3,400餘萬元。長安君覺得,劉的墮落甭全怨兒子「坑爹」,腐敗是權力任性的表現,「坑爹」不過是權力任性的副產品。假如劉自己行的正,這爹哪能「坑得著」?

六、最「有點擊率」受審法院:北京中院、廊坊中院

長安君統計到一個有價值的細節:16位已領刑的省部級「大老虎」中,其從起訴到受審,全部是異地管轄,避免「餘威輻射」,正彰顯了法律公正性的逐步落實。

16人中,「點擊率」最高的法院分佈在北京和河北,共有4人在此受審。以受賄罪起訴的王素毅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以怠忽職守罪起訴的童名謙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劉鐵男、祝作利均在廊坊中院受審,其被訴罪名均為受賄罪。

另外,十八大以來落馬的省部級官員中,郭有明、沈培平、姚木根、譚棲偉、冀文林、李東生等6人已經過堂受審,目前尚待宣判。

七、最「奇葩」作案工具:錄音筆

這支錄音筆屬於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

長安君統計發現,法院對16位省部級「大老虎」的判決,除有期徒刑外,認定受賄罪的,一般會沒收個人財產。但李崇禧的「沒收物品清單」中有一樣奇葩物——錄音筆。李以受賄罪被南昌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涉案金額1,109萬餘元。但小小一支錄音筆為何會成作案工具?

李系周永康昔日「大秘」,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分析,錄音筆以作案工具出現在貪腐案中「比較少見」。錄音筆本身的價值不大,可能是錄音筆裡的一些資訊和材料被送給某些人後有價值,對方獲得這些內部資訊會有很大回報。

八、最「主流」庭審態度:服從判決、不上訴

面對領刑命運,16位省部級「大老虎」分別作何反應?長安君發現,他們的反應驚人地一致——絕大多數一審宣判時就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我深深感到對不起黨,對不起長期關心、支持我的各位朋友和同志,對不起關心、撫育我的廣大群眾。」這是李崇禧的庭審懺悔詞。高位跌落始覺悔。站在被告席上,祝作利、陳安眾、倪發科、劉鐵男等均發表「對不起黨、國家和人民」,有人更連用多個「對不起」致歉。另一方面,這也從側面反映出司法公正性在加強,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量刑適當,讓「大老虎」心服口服,服判息訴。

八個「最」看完了,小夥伴們是不是對這16位省部級「大老虎」的命運一鍵掌握了呢?請記住下面這8個字:「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否則,還是8個字:「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轉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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