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松縣女醫生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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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11月03日訊】據明慧網報導,今年五十三歲的安徽宿松縣女醫生陳明,因修煉法輪大法三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七年因堅守信仰,不寫所謂‘三書’,又遭三年冤獄,被剝奪工作的權利。陳明說:「江澤民發起的這場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十六年來不僅使我的身體和精神遭受無以言表的痛苦,還使我的親人受我的牽連身體和精神也遭受巨大痛苦。」

今年七月三十一日,陳明醫生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送交了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控告書已被兩高簽收。

以下是陳明在訴狀中講述的所遭受迫害的部份情況。

一、家人在這場迫害中受株連

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使我三次遭非法抓捕關押,二零零七年我因為堅守信仰,不寫三書,在宿松縣政法委610辦公室指使下,被宿松縣公安局國保、宿松縣檢察院與宿松縣法院、宿松縣司法局伙同宿松縣衛生局、宿松縣婦幼保健所構陷,被枉判三年冤獄,被非法拘禁在宿州監獄遭迫害,出獄時因拒絕轉化,不寫四書,回家後生活無著落,原參與迫害作偽證的所長何明已退休,現任所長推諉。找衛生局局長余燄林、人事局分管衛生的局長及相關領導,要求恢復工作,否則出具能證明已被開除公職的紅頭文件,回答說由縣綜治辦610辦公室管,他們無權安排工作,並威逼我寫三書。

我的妹妹張成華,宿松中學教師,因為我被宿松縣檢察院非法起訴而遭法院非法抓捕期間,到公檢法司等處為我奔走呼籲,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我被非法送往宿州監獄非法關押那天,她在宿松中學被宿松縣610辦公室、宿松縣公安局非法抓捕,同時被非法抄家,當天被送往懷寧非法關押,家人不知下落。

我的母親受不住如此打擊:一個女兒冤判入獄,一個女兒被抓下落不明,從此一病不起,生活不能自理,排血尿,連大小便都要我弟弟抱到馬桶上,一直到我二零零九年出獄後,母親的身體才慢慢好轉。

我的弟弟因為在婦幼保健所工作,雖沒有修煉,但在這場席捲中華乃至世界的浩劫中作為法輪功修煉者的親屬,受盡了白眼、屈辱和來自迫害系統的威脅,如同全國遭受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親屬一樣,是被作為本縣本系統本單位的維穩對像的。十六年來弟弟及其家人如驚弓之鳥,生活在恐懼之中。

我的公公是縣醫院副院長,離休老幹部,婆婆是縣醫院退休醫生,他們是非常要面子的人,我因修煉法輪功而多次被非法關押、非法冤判,使他們在世人面前抬不起頭,伸不直腰,精神和肉體飽受摧殘。

我被非法關押在宿松縣看守所,兩次被強行抽血,都是被獄警或外牢強行拉去的。

二、在宿州監獄被非法關押期間的遭遇

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我被非法送往宿州監獄非法關押,被監禁在九分監區。

在監獄裏,法輪功學員是囚中囚,隨時隨地被獄警和犯人無端咒罵,甚至我的父母、丈夫、女兒都不能倖免。經常侮辱我的獄警有教導員靖曉雲、孫隊長、徐(或姓齊)隊長、副指導員朱霞、獄警劉麗等。靖曉雲是安徽省女子監獄法輪功轉化基地教導員,因為專職迫害法輪功,她在監獄裏見官大三級,迫害法輪功學員尤其邪惡、兇狠。她曾用腳踢我、用香煙盒子砸我。我被非法關押在監獄不轉化時,她與宿松縣610、公檢法勾結,威脅、唆使我丈夫第二次提出離婚,我上午接到宿松縣法院的快遞,她下午就到非法關押我的九分監區勸我寫所謂‘四書’。

她除了自己經常侮辱我外,還常常向監區獄警傳授經驗,如何迫害我,並常常指使幫教侮辱我。我出監前,靖曉雲將我關了三天小號(關禁閉),逼我寫一份思想彙報,還要我回答兩個問題:(一)宿松縣的法輪功學員再到你家去找你,你怎麼辦?(二)你妹妹如果到你家去,你怎麼辦?我被非法關押在宿州監獄期間,我弟弟擔心我不能活著回家,兩次去監獄看我都給靖曉雲送禮,平時經常打電話問候她。

安徽省女子監獄最常見的一種體罰虐待是「面壁」:面對牆壁罰站。完不成生產任務要「面壁」,不寫思想彙報(每月一次)要「面壁」,長期寫一樣的思想彙報要「面壁」,思想彙報不符合要求要「面壁」。在車間強制勞動十五、六個小時後,別人回號房洗漱後睡覺,安徽省九監區的獄警劉麗常常讓我一回號房先去獄警辦公室門口「面壁」一小時。

監獄禁閉室設在八分監區,那裏是監獄的「皇宮」,八分監區的成員一般由監獄精英組成,她們負責編輯印刷《女監報》、轉化法輪功學員、訓練新入監的犯人,靖曉雲是那個監區的教導員。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我在車間裏,突然被九監區副指導員朱霞叫到辦公室,她說,「你把工具交了,帶你到八分監區去。」她帶我走之前先搜身,上衣下衣口袋翻個遍,才放心的帶我去八分監區。一到那裏,八分監區的犯人就搜身,她們叫我把眼鏡給她們,我的眼睛高度近視,摘掉眼鏡後,稍遠一點就看不清。我把眼鏡給她後,那犯人又要我把胸罩脫下來。安徽省女監是用白色的確良布做囚服,她們覺得這樣侮辱我還不過癮,把我關在一間不到十平米的小房間裏,裏面有二個一尺高的水泥建築物,作為關禁閉的人睡的床,一個馬桶,晚上,我的互監組送來了被子、開水瓶、塑料盆、換洗衣服等一些日用品,所有東西都被八分監區的犯人抖散了,堆放在禁閉室門口,一卷衛生紙被她們從頭拉到尾,像拉豬腸似的,要用紙時向看管我的犯人要,她就扯一節給我,要水喝,就倒一點給我,門的上方有一個一尺見方的洞。晚上,八分監區的犯人洗漱完畢,大概十一二點了,她們才打開門,讓我出去洗漱,倒馬桶,把堆在門口的被子拿進去睡覺。早晨八分監區的犯人還沒起床,大概五點左右,她們就喊我起來,把被子捲起來送到門口拐角放著,洗漱後,我在裏面站著面壁,不准在水泥床上坐,水泥床只能在吃飯時、寫思想彙報時才可以坐的。

二十四小時都有犯人在門外值班,禁閉室裏有監控器,獄警只要在自己辦公室裏監控,我在床上坐著,守在門口的犯人不知道,獄警知道,後來犯人常在小窗口伸頭喊,你快起來,等會我又要挨罵,你寫思想彙報才可以坐的。我沒有寫,她們關了我兩天半才放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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