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正清:憶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倡導者唐荊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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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10月05日訊】唐荊陵以清貧的農家之子考上中國頂尖的上海交通大學化學系,而後又通過自學考取律師資格,並為推進中國人權民主進步,挺身加入為弱勢群體維權行列,傳播推廣非暴力不合作理念,以致遭到當局打壓。唐荊陵默默地為中國的人權民主事業奮鬥了10餘年,為此他在經濟上付出了沉重代價(失去律師牌,妻被失業),在精神與肉體上飽受折磨(兩次入獄,喝茶及短期傳喚乃家常便飯),在當局迷戀暴力統治的情況下,荊陵的非暴力不合作原則難免會受人詰難,但從人類文明演進的歷史來看,唐荊陵先生所倡導的理念必將是未來中國和平轉型的一劑良藥!

唐荊陵再次被拘已有一年半了,作為荊陵的朋友及律師,這麼長時間未能為其寫點什麼,總有一種負債感。近年來我終日東奔西走,每每提起筆來又常被一個電話打斷而忙別的案件去了,但掛在心頭又似沉甸甸的石頭壓著,不吐不快,今乘國殤日長假靜下心來了卻這樁心愿。我1999年南下廣州謀食,因初來乍到曾有過的理想和抱負似乎也被生計所累而消彌於覓食之中。

幾年後,我聽說廣州有一律師因給村民維權而被剝奪了律師執業權,我不知該律師姓什名誰,基於我之前在湖南嶽陽執業過程中被拘的經歷,大概是同病相憐的緣故吧,我總想尋找該律師以為同道。然而那時我沒電腦也不會上網,身邊能接觸的律師也都是些商業律師,根本就無從打聽到此方面的消息。

自2005年之後我在廣州購置了新房,生活穩定之後又以銀行按揭的方式購了台手提電腦,在朋友的幫助下我學會了翻牆上網,08年底一次偶然的機會在牆外看到了《08憲章》的文本,思索片刻就簽了名,然後根據該文本上之前的簽名,我在網上搜索「唐荊陵」,結果網頁上只有唐荊陵之名,並無其聯繫方式和律師事務所名,這事也就罷了。過了不多久,大概是09年上半年吧,北京的滕彪博士來廣州,荊陵電話通知我去吃飯。見面之後才知道其實他也在通過網路找尋我,只不過是我在網上留有聯繫電話和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罷了。

飯後同劉士輝律師回家的途中,我倆不無感慨地說是08憲章將我走到了一起。我年長荊陵近10歲,起初我叫他唐律,漸漸熟了之後便直呼荊陵。我對其非暴力不合作的理念不甚了解,當然也談不上深入的研究。當初我還以為他是一個怒目金光的猛夫,接觸之後才知他其實是一個非常溫和理性的人。

他堅守自己的信念,只要認為是正確的就絕不動搖遷就,卻又從不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因當局對民間異議人士的暴力鎮壓,故其非暴力不合作之理念也常遭同道非議,每遇此,他便淡然處之,從不遷怒於人,充分尊重他人的選擇,他認為只要是一個不懷私心雜念有獨立思考人,事實就能讓其心悅誠服,真理不在言高和人多。

荊陵頗具謙謙君子之風!他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2011年因「茉莉花事件」我被拘期間,國保常來找我「閑聊」,以了解荊陵的為人與性格,並「教育」我是受唐荊陵的影響而誤入歧途。我毫不隱諱地告之:我年紀比唐長,學歷也不比其低,我怎麼會是受他的影響呢?我對其理念不甚了解故談不上認可,但其信仰是真誠的,其對基督是虔誠的,對其為人我是心悅誠服的。然而國保卻說唐荊陵的所謂非暴力不合作是假的,只是時機未成熟罷了,其為人其信基督也是偽裝的,只是為了聚籠人氣而已,這才是唐荊陵的非暴力不合作比暴力更可怕之處。

這大概是當局以暴力起家,故常懷暴力情結作崇罷了!魔咒在心自然心生恐懼,將有益於社會的和平轉型正能量拒之於千里之外。當然我知道國保對我的「閑聊」和「教育」不過是離間分化之術,我認為對政治觀點的分歧是正常的,是無可非議的,也是可以改變的,對人品的認同不是他人離間得了的,是人與人之間心靈的契合體悟出來的。

2010年我們廣州幾個同道爬白雲山時,劉士輝律師因穿「一黨獨裁,遍地是災」T恤衫而被白雲山公安分局抓捕,在營救劉士輝的過程中,荊陵硬是壓著我,不讓我沖在最前線。

稍後我和荊陵、士輝合辦佛山南庄村民訴省政府的土地維權案,廣州市司法局律管處領導找我談話,荊陵知道後,一天中午,他啃著饅頭找到我,要我二審退下,由他與士輝在前面頂,說我尚未被當局定性為敏感人士,保住律師牌於公於私有益。

這樣的真誠難道能偽裝出來嗎?荊陵對我如此,對普通當事人也是如此,2011年茉莉花期間,荊陵預感到自己有被抓的可能,便事先將其經辦廣東三水一保安被毆致死案、廣東中山毒疫苗至害案的案卷材料交給我,由我為其完善後續的法律事務。

這種自己即將身處困厄仍不忘他人,在當今中國能有幾人?2011年2月15日因吃飯閑聊中東茉莉花事件,不料3月上旬荊陵、野渡、士輝、新亭等朋友進去了,我暫時「逍遙」於外,之前其妻曾簽署授權委託書,要我擔任其律師,我心有餘悸,未敢前往會見,心想不過吃飯閑聊而已,當局知道真相之後就會放他們出來。

3月24日,我從印尼回來之後,他們仍處失蹤狀態,道義戰勝了恐懼,我持其妻的委託書,到之前荊陵在國保抄家時悄悄留在屋裡的羈押地址(番禺大石民警培訓中心301房)去會見,不料該中心值班輔警異常「熱忱」,帶我「找遍」了民警培訓中心,然後才找到301房。結果荊陵轉移了,留下的是士輝。這次荊陵沒見著,我自己卻進去了——這是我第二次正在執業中被拘捕了!我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關了一個月。

荊陵自2011年2月25「被旅遊」,3月1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定監視居住達五個多月。其妻也於3月15日被失蹤,後被控制在家,直到荊陵8月2日出來才獲「自由」。出來後聽新亭說,國保在與其「閑聊」中,曾戲謔說新亭是荊陵的劉伯承,我是荊陵的諸葛亮。其實荊陵所做的一切都是光明正大的,是常識性的東西,哪要我做他的軍師?!

荊陵第二次被拘捕是2014年5月16日,被抓前一天荊陵預感其可能被拘,遂通過朋友預留了一份刑事授權委託書給我,要我做他辯護律師。這次被抓後,荊陵先是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羈於白雲區看守所,一個月後便改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羈押於廣州市第一看守所,之後長達半年的時間,我作為他的委託代理律師居然見不到荊陵。荊陵自己就是律師,他對法律很精通,對律師在當下的作用也很清醒。

後期我能見荊陵時,在商量辯護策略時,他捎話給其妻說,後期重新聘請律師時要由我把關。讀此,我很愧疚。荊陵對我如此信賴,我除了能通過勤會見來撫慰其受傷的心靈之外,我還能為其做什麼呢?!我唯一能說事的也就是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然而這些法律都是常識性的,他們自己也知道。不是嗎?檢察院二次退補均是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第二次退補之後,偵查機關竟然什麼證據也沒補上,不也照樣起訴到法院嗎?

荊陵基於對中共玩弄法律的清醒認識,便以實踐其非暴力不合作之理念,通過以解聘律師辯護的方式,從而使中共當局預演的庭審流庭,從而消耗其道義資源,讓世界再次認清其依法治國的本來面目!也讓我們六位辯護律師讚嘆不已!荊陵以清貧的農家之子考上中國頂尖的上海交通大學化學系,而後又通過自學考取律師資格。在與司法局領導的談話中得知,當局對荊陵的才能還是很佩服的,他們說:「如果唐荊陵不走此路,做律師也是一個很好的律師,早就發達了。」

我想這不是應景之言,我在與荊陵合作辦案過程中也有此感。然而荊陵命途多劫,荊陵本想做個正直的律師,然而,1999年當局迫使其轉所、2004年又強迫東莞律協不接收、2005年辦太石村民選舉案律所堅拒他,爾後又嘗試去找幾家律所,但律協不蓋章,從而失業十餘年。

最後還殃及其妻——2008年當局逼迫其妻所在單位解聘她;更令人難以忍受的是荊陵進了小監獄,太太也遭連坐,在大監獄裡24小時被監控、竊聽和跟蹤。兩次拘捕均禍不單行,第一次拘捕期間外婆去世,第二次拘捕母親含恨而故,致使為人之子竟不能送母親最後一程。

荊陵默默地為中國的人權事業奮鬥了10餘年,為此在經濟上付出了很多(失去律師牌,妻被失業),在精神上飽受折磨(兩次入獄,喝茶及短期傳喚乃家常便飯),在當局迷戀暴力統治的情況下,荊陵的非暴力不合作難免會受人詰難,但我堅信唐荊陵先生所倡導的理念是未來中國和平轉型的一劑良藥!

2015年10月4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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